佛陀正覺後2456年/西元2024年

阿育王時代 變造佛教之史探(一)

融攝異學於佛教之《舍利弗阿毘曇論》

隨佛禪師著©2016
參考《正法之光》第50期p.7~p.31

1. 總說

佛教的分裂,目前有三種不同的說法,各出自不同的佛教部派傳說。第一種說法,是佛滅116年的「五事異法1」,出自阿難系摩偷羅僧團的說法;第二種說法,是佛滅百年的「金錢十事2」,出自西印分別說系僧團的《律藏》;第三種說法,是佛滅約234年的「古新律爭」,出自東印大眾系僧團《舍利弗問經》3的說法。

這三種說法有著彼此不同的原因,是某些說法出自「維護自派權威」的目的,不是真正的事實,當然造成彼此不同的傳誦。審查,考證史獻,可靠,可信的說法,是阿難系摩偷羅僧團的說法,目前是說一切有部的記載。

佛滅後116年,印度孔雀王朝的阿育王治世,華寺城的王家寺院雞園寺發生「五事異法」的論爭。論爭事件的後續發展,促成了佛教僧團發生根本性的分裂,分裂為三大派:

(1) 支持五事的毘舍離僧團

佛滅116年,摩訶提婆(大天)主張的「五事」,宣稱「阿羅漢有漏不究竟」,受到師承自優波離的東印毘舍離僧團(龍眾)的支持,當時領導毘舍離僧團的是阿耆多4。時至佛滅後約239年,此僧團開始自稱是傳承古律5(《摩訶僧祇律》)的大眾部。

(2) 反對五事的摩偷羅僧團

佛滅116年,師承自阿難的摩偷羅地區阿難系僧團(多聞眾),公開反對摩訶提婆(大天)主張的「五事」,依循經法宣稱「阿羅漢無漏、究竟」,當時領導僧團的是優波鞠多6長老。佛滅後約250年,摩偷羅的阿難系僧團受了分別說部僧團影響,分裂為「重論」的說一切有部、「重經」的雪山部7

(3) 折衷五事的優禪尼僧團

佛滅後約126年,阿育王採取「政治性」的處理「五事異法論爭」。當時師承自優波離的優禪尼僧團(因緣眾),是由目犍連子帝須8領導,他受阿育王要求出面處理「五事非法論爭」。當時西印優禪尼僧團不僅親近孔雀王朝,更受孔雀王朝王族的掌控,宣稱「阿羅漢無漏、不究竟」,採取「折衷五事」的說法。

世友的《十八部論》提到的隱喻,「龍眾」是喻如龍象般難調難伏,是指造成「十事非律」及「五事異法」的毘舍離僧團;「因緣眾」是玄奘譯的「邊鄙眾」,是指地處西印邊區的優禪尼僧團;「多聞眾」是喻如「多聞佛法的聖弟子」,是指阿難師承的摩偷羅僧團。

(4) 佛教分裂的真正原因

佛教僧團發生分裂,並且一次即分裂為三大派的原因,不是優禪尼僧團編造的「金錢十事」,是肇因於「五事異法論爭」。更重要的事,是「五事異法論爭」只是表面的因素,只是觸發分裂的因緣而已!

佛教分裂的真正原因,主要是政治因素的干涉,一者世俗王權掌控佛教僧團,二者王權及御用僧團運用異道說法混雜、變造佛教。

阿育王藉由目犍連子帝須掌控優禪尼僧團,並且採取「變造佛教教法」的方法,使信仰耆那教為主的孔雀王朝,既可以掌握佛教的發展方向,又可調合傳統印度思想、耆那教與佛教的差異、對立,降低政權與宗教之間的衝突,穩定王朝的統治權力與地位。

阿育王操作「變造佛教教法」的主要幫手,是目犍連子帝須及優禪尼僧團。他們採取的主要方法,是由目犍連子帝須及優禪尼僧團編集出《舍利弗阿毘曇論》,該論採用奧義書、七要素論、耆那教的思想,編纂、置換釋迦佛陀的教法。(參《正法之光50期》p.7~p.33)

篡改佛法的的範圍,包括:五陰的定義,十二因緣法的提要句頌及解義,因緣、緣生的義解,四聖諦的定義與修證次第,禪觀的次第與方法,輪迴生死的應處,聖者的證量與典範,解脫、涅槃的異同。

《舍利弗阿毘曇論》含攝大量奧義書思潮的各家思想,篡改佛教經法的範圍過大,並且具有前後的連貫性,可見不是出自對教法不夠透徹的部份錯誤,應當是計畫性全面改造的成果。

目犍連子帝須及優禪尼僧團,藉由《舍利弗阿毘曇論》作為教法根據,經由九個月的時間,大幅修改「第二次結集」集成的四部經典傳誦,也增集出自派傳誦的第五部聖典,並且推崇《舍利弗阿毘曇論》與經藏、律藏同列為三藏的傳承。

論書出現於部派佛教,是國際佛教學者的共識,不容不解佛史的佛教學人否認。

如近代的日本學者水野弘元(C.E.1901~2006),在著作的《佛教的真髓》有直接簡要的說明。見《佛教的真髓》第十章『從原始佛教到部派佛教』:

《佛教的真髓》9第十章:「部派佛教與原始佛教相異之處,在於部派除繼承原始佛教的「法」與「律」之外,又另外闡述「對法」(阿毘達磨),而具備了經、律、論三藏。從這個意義來說,部派的特徵可以說就在「對法」的論書,同時也可看出將部派佛教視為較低階教法的原因,是針對阿毘達磨論書說的。」

此外,日本平川彰博士(C.E.1915~2002),在著作《印度佛教史》也是直接扼要的說明。見《印度佛教史》第二章第二節『阿毘達磨文獻』:

《印度佛教史》10第二章:「經、律二藏的原型在原始佛教時代就已成立,而論藏的確立則在部派佛教之後,所以論藏的內容隨各部派而不同。

在原始佛教會出版的《正法之光》,也有個人針對「論」的相關探究。見《正法之光》第27期『部派結集與傳誦的演變-5』:

《正法之光》第27期11:「在佛滅後百年『第二次結集』時虇將『七事修多羅』,『記說』,『祇夜』等九部經虇依據經說的長短分編為《相應阿含》,《相應部》,《中阿含》,《中部》,《長阿含》,《長部》。當時又將從九部經法整理出來的『經法綱要(本母、摩呾理迦)』,再按照法數予以『分類纂集』,即擴增發展為《增壹阿含》,《增支部》的編集,成為第四部『阿含』。這部源自『經法綱要(本母、摩呾理迦)』,再予以『分類纂集』而擴增發展的《增壹阿含》,也被稱為『阿毘曇』。......阿毘達磨abhidhamma與阿毘毘奈耶abhivinaya的語辭,原本是針對傳統的經法及律戒,加以讚嘆為『無比法』、『無比律』的意思。特別是阿毘達磨abhidhamma,也被用來稱讚持誦經法綱要「持母者mātikādhara」的別稱(見漢譯《增壹阿含》12)。在後世的部派佛教時代,阿毘達磨abhidhamma被轉變為宣揚部派主張、見解、信仰之『部義論述』的代名詞,或被稱為「對法」。因此虇有信受部派傳誦之『論述』者,往往誤以為佛滅百年間的『持母者(持阿毘曇者)』,就是部派佛教『論述虃阿毘曇、阿毘達磨虄』的起源,進而錯誤的推論佛陀住世時應當就有了部派『論述(阿毘曇、阿毘達磨)』的原型。」

阿育王藉用君王權威,配合王朝的目犍連子帝須及優禪尼僧團藉由《舍利弗阿毘曇論》,雙方合作的處理僧事,不僅讓三大僧團無法採行僧團羯磨處理僧爭,更使「五事異法論爭」形成三種不同見解與立場。

隨後,阿育王傾孔雀王朝之力,支持分別說部僧團(優禪尼僧團)的僧伽,前往印度全境及週邊地區,傳揚分別說部僧團的三藏教法,也是奧義書、七要素論、耆那教、佛教混雜的分別說部思想,目的是藉助孔雀王朝、耆那教、佛教的結合,更進一步確立孔雀王朝的權威、聲勢及影響力。

阿育王時代的佛教僧團,先分裂出率先舉行自派結集、創立「新佛教」的分別說部(優禪尼僧團),此部自稱是「上座部」,並偽稱毘舍離僧團是為「金錢十事」而分裂僧團的「大眾部」。接著,阿難系摩偷羅僧團為了維護佛法,再次舉行維持「四部聖典」與「律」的「第三次結集」,高舉反分別說部的旗幟,拒絕「論」的合法性,此派自稱「多聞眾」且嚴拒分裂僧團。其三,高舉「五事異法」的毘舍離僧團,當佛滅後約234年自稱是「大眾部」。隨後,分別說部又分化為化地部、法藏部、飲光部等三派,再加上毘舍離僧團、摩偷羅僧團,阿育王時代佛教已分裂為五部僧團。見《阿育王經》卷三、《高僧傳》:

《阿育王經》卷三13:「時阿育王語比丘名一切友處我當施僧十萬金及一千金銀琉璃甖,於大眾中當說我名供養五部僧。」

《高僧傳》14:「迦葉、阿難、虃末田地、舍那波斯、優波掘多,此五羅漢次第住持,至(優波)掘多之世,有阿育王者。王在波吒梨弗多城,因以往昔見佛遂為鐵輪御世。……遠會應真更集三藏,於是互執見聞、各引師說,依據不同遂成五部。」

目犍連子帝須及優禪尼僧團編集的《舍利弗阿毘曇論》,既是「新佛教」的思想根據,也是後世各派「論藏」的思想源頭,更是造成佛教思想分歧、佛教分裂難合的主因。

2. 略述「五事異法」

佛滅後116年「五事異法」的僧團爭論,問題核心是師承自優波離的毘舍離僧團,毘舍離僧團的大天對阿羅漢的證量,提出貶謫阿羅漢的錯誤解釋,造成阿難傳承的經師僧團是群起反對。

當阿難系僧團長老群起反對「五事異法」,阿育王偏袒毘舍離僧團,壓抑阿難系傳承的摩偷羅僧團。

阿育王的政治干預造成僧團的亂局,使佛教僧團無法採用「僧律羯磨」作為平息僧爭的方法。

面對阿育王的政治干預,阿難系僧團採取遠離的抗議,促成阿育王對阿難系僧團的迫害,使僧團與阿育王的矛盾是持續的擴大。阿育王為了安撫佛教、平息僧爭,遂要求師承優波離之優禪尼僧團領導者──目犍連子帝須,出面平息僧團論爭。

目犍連子帝須是仰承阿育王鼻息的僧人,早在發生「五事異法論爭」之前,已經是阿育王的親密宗教人士。

目犍連子帝須處理「五事異法論爭」的方式,不採用正統的僧律羯磨,是受命阿育王的運用政治方法:一方面引入阿育王的參與15,排除自派以外的僧團;二方面採取折衷毘舍離僧團、摩偷羅僧團等兩方的見解,推出第三種主張,並且用九個月的時間舉行自派結集16

阿育王意圖「掌控佛教」,目犍連子帝須是高度配合者17,接受阿育王的親弟(帝須)、子(摩哂陀)、女(僧伽蜜多)、女婿在僧團出家,讓王家勢力主導優禪尼僧團。「政教統合」的目的,無非是把孔雀王朝與自身教派的權威、利益結合在一起。同時,目犍連子帝須也是阿育王推行「變造佛教思想」的執行人,領導優禪尼僧團集出《舍利弗阿毘曇論》,藉《舍利弗阿毘曇論》變造佛法。

直接的說,阿育王是掌控、變造、利用佛教的主導者,目犍連子帝須是積極配合阿育王的叛佛教者。

當政治力量的不當介入,「五事異法論爭」促成三種不同主張的發展,並且無法用正統僧律羯磨加以平息,遂導致佛教僧團分裂為三大派。佛教僧團分裂後,論書為導的新佛教成為主流,揉雜異道教說的部派佛教時代開始,正統佛法的傳承是隱沒、紛亂,佛教僧團不僅是分裂、對立,更受論書貶謫是不究竟、不慈悲度眾的聲聞人。

自此以後,佛法、僧團是由內部受到根本性的破壞,佛陀的真實面貌也日漸糢糊。

3. 孔雀王朝的起源背景

孔雀(Maurya)王朝的開創者是旃陀羅笈多(Candragupta),人稱為月護王,也是阿育王之祖父。旃陀羅笈多在位期間,約在公元前320~298年間。旃陀羅笈多的早期生平,目前仍是一個謎。公元前340年,旃陀羅笈多出生在華氏城(Pāṭaliputra),「孔雀」(Maurya)的姓氏,指可能是出自飼養孔雀的家族,這也意味著旃陀羅笈多是出自地位低的種姓。

另有傳說:旃陀羅笈多是難陀(Nanda)王朝王子的後代和女僕Mura的私生子,孔雀Maurya是Mura的音訛。少年時他被難陀王朝的國王放逐,在流浪途中,遇到也是被國王放逐的婆羅門謀臣考底利耶(Kautilya)。希臘傳記家Plutarch說:公元前約326年,
旃陀羅笈多曾經在Punjab晉見了領兵西征的亞歷山大,並在亞歷山大面前,責罵當時難陀王朝君王DhanaNanda暴虐統治民眾。

日後,旃陀羅笈多接受考底利耶的訓練與引導。公元前約322年,兩人一同領兵打敗DhanaNanda的軍隊,攻下難陀王朝的首都華氏城,建立孔雀王朝18。接著,繼續掃除駐留在西北印的亞歷山大軍隊。

早在摩竭陀國時代,耆那教即廣受君民的仰敬,難陀王朝的時代,耆那教已普及各地。隨後,旃陀羅笈多建立孔雀王朝,耆那教的影響力依然很大。

旃陀羅笈多的晚年是正式皈信了耆那教,並且成為耆那教聖者巴德拉巴夫(梵Bhadrabāhu,?〜298B.C.E.)的親傳弟子。根據傳說,巴德拉巴夫Bhadrabāhu是耆那教最後一位的全知聖者19

旃陀羅笈多傳王位予子頻頭娑羅(Bindusara),捨棄王位後追隨耆那教的聖者Bhadrabāhu及眾苦行沙門前往南印度苦行。

西元前298年,旃陀羅笈多依照耆那教的解脫者標準,自行「絕食而亡20」於ShravanaBelagola的洞穴21(位於現今南印度Karnataka省之內)。依照耆那教的教法來看,旃陀羅笈多是生時為輪王,出世為聖者(佛)。

4. 旃陀羅笈多確立神聖王朝

為甚麼旃陀羅笈多既皈信耆那教,晚年又棄王位的出家為耆那教沙門,甚至絕食而亡?

耆那教出自反婆羅門教的奧義書思潮,也是佛世時的六師外道之一,出現的時間比佛教早數百年。耆那教承續奧義書主張的梵我、無知、業,強調苦行、禪定解脫,是佛教的主要競爭者。

佛世時的耆那教領導者,是耆那教二十四代主的尼乾陀若提子,又稱為「耆那」。耆那教的大師號稱是「佛陀」,大師的成就弟子稱是「阿羅漢」,釋迦佛陀針對解脫聖者的稱號,即是延用耆那教的傳統。

孔雀王朝的前身是難陀王朝,難陀王朝的領地,即是佛世時恆河以南的摩竭陀國。恆河以南
的住民,主要是印度本土部族,反婆羅門教的耆那教在恆河以南頗為流行。佛世時的耆那教,廣受摩竭陀國君民的敬信。因此,傾向頭陀苦行的大迦葉,在摩竭陀國是深受愛戴,國王阿闍世也願意支持大迦葉召開的「第一次結集」。

耆那教有「在家為轉輪王,出家則為佛陀」的說法,傳說釋迦佛陀初生時,有隱士對淨飯
王說:「若在家,悉達多當為轉輪王;若出家,悉達多當為佛陀。」

「在家為轉輪王,出家為佛陀」是耆那教的說法,也是崇拜貴族的信仰,不是佛教的思想。

否則,悉達多還未正覺,佛教尚未出現,一位學習異道的隱士是如何知道「佛教的佛」?

旃陀羅笈多建立的孔雀王朝,領地主要是恆河南岸古摩竭陀國地區,以印度本土氏族為主,盛行耆那教信仰。孔雀王朝支持反婆羅門教的耆那教,是既合印度本土氏族的立場,也合乎王國的統治需要。

旃陀羅笈多捨棄王位,出世為耆那教的苦行者的作法,真正的動機與目的是甚麼?

若從個人的立場看,依據耆那教的說法,旃陀羅笈多不僅是「在家為轉輪王」的世間君王,也是人間最有可能「出家為佛陀」的人。因此,旃陀羅笈多皈信耆那教,又依耆那教的聖者及沙門修行,極可能是刻意迎合耆那教之「在家為輪王,出家為佛陀」的信仰。

若從孔雀王朝的立場看,刻意回應耆那教信仰,經由「政教結合」的操弄手法,可以豎立「聖人君王,神聖王朝」的帝國權威,讓耆那信眾堅定的擁護王朝,穩固孔雀王朝的統治基礎。因此,旃陀羅笈多最終是採取「自行絕食而亡」的作法,極可能是為了契合耆那教的「業盡解脫」,對外證明自己是解脫聖者,為孔雀王朝豎立「聖人君王,神聖王朝」的權威,穩固王朝的統治基礎。

旃陀羅笈多傳位予子頻婆娑羅(Bindusāra),既傳下「聖人君王,神聖王朝」的權威,也確立支持耆那教的政治傳統。

…………待續

  • 1. 見世友《十八部論》,姚秦•鳩摩羅什Kumārajīva 初譯:參大正藏T49p.18.1-9~13
    「佛滅度後百一十六年,城名巴連弗,時阿育王王閻浮提匡於天下,爾時大僧別部異法。時有比丘,一名能(傳抄之誤,應為龍)、二名因緣、三名多聞,說有五處(此指大天五事爭論)以教眾生,所謂:從他饒益、無知、疑,由觀察、言說得道。」
    龍眾,意為難調,指造成「十事非律」及「五事異法」的毘舍離僧團;因緣眾,意為「隨現實形勢的做為」,指依附有利形勢而採取作為的優禪尼僧團;多聞眾,意為「多聞正法的聖眾」,指承續佛陀教法的阿難系僧團。
  • 2. 見《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七百集法』卷第三十:
    參大正藏第22冊p.192.1-27〜p.192.2-9
    佛泥洹後百歲,毘舍離諸跋耆比丘始起十非法。一鹽薑合共宿淨;......十受畜金銀錢淨。彼諸比丘常以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盛滿缽水,集坐多人眾處,持缽著前以為吉祥,要人求施。時諸白衣男女大小經過前者,便指缽水言,此中吉祥,可與衣缽革屣藥直。有欲與者與之,不欲與者便譏呵言:沙門釋子不應受畜金銀及錢,設人自與不應眼視,而今云何作此求施。」
  • 3. 見《舍利弗問經》:參大正藏T24 p.900.1-11~15; p.900.1-15~p.900.2-28
    「優婆笈多後,有孔雀輸柯王,世弘經律,其孫(時有)名曰弗沙蜜多羅......毀塔滅法,殘害息心眾.......御四兵攻雞雀寺。......遂害之,無問少長,血流成川......王家子孫於斯都盡。其後有王,性甚良善......國土男女復共出家。如是比丘、比丘尼還復滋繁,羅漢上天,接取經律還於人間。時有比丘名曰總聞,諮諸羅漢及國王,分我經律多立臺館,......時有一長老比丘,好於名聞亟立諍論,抄治我律開張增廣。迦葉所結名曰大眾律,外採綜所遺,誑諸始學,別為群黨,互言是非。時有比丘,求王判決。王集二部行黑白籌,宣令眾曰:若樂舊律可取黑籌,若樂新律可取白籌。時取黑者乃有萬數,時取白者只有百數,王以皆為佛說,好樂不同不得共處。學舊者多從以為名為摩訶僧祇也,學新者少而是上座。
    見《摩訶僧祇律》〈私記〉:參大正藏T22 p.548.2-1~15
    「中天竺昔時,暫有惡王御世,諸沙門避之四奔,三藏比丘星離。惡王既死更有善王,還請諸沙門還國供養。時巴連弗邑有五百僧,欲斷事而無律師,又無律文無所承案,即遣人到祇洹精舍,寫得律本于今傳賞。法顯於摩竭提國巴連弗邑阿育王塔南天王精舍,寫得梵本還楊州。以晉(東晉安帝)義熙十二年歲(C.E.416~418)在丙辰十一月,於鬥場寺出之,至十四年二月末都訖,共禪師譯梵本為秦焉。故記之。」
  • 4. 見《摩訶僧祇律》卷三十二:參大正藏T23p.493.1-7~9
    耆哆從誰聞?從尊者樹提陀娑聞;樹提陀娑從誰聞?從尊者陀娑婆羅聞;陀娑婆羅從誰聞?從尊者優波離聞;優波離從誰聞?從佛聞。
    見《十誦律》卷第六十一〈善誦毘尼序卷中〉:參大正藏T23p.453.2-27〜p.453.3-19
    「是時三菩伽,僧中唱四比丘名字:阿盤提達嚫那婆多國四客比丘,東方四舊比丘。何等阿盤提達嚫那婆多國四客比丘?一薩婆伽羅婆梨婆羅上座,二沙羅,三耶輸陀,四級闍蘇彌羅,是為四客比丘。何等東方四舊比丘?一上座梨婆多,二長老三菩伽,三修摩那,四薩波摩伽羅摩,是為東方四舊比丘。......是八人作烏迴鳩羅,為斷滅僧中惡事故,如是白。是時長老阿嗜多受戒五歲,善誦持毘尼藏在僧中。長老三菩伽如是思惟:是阿嗜多比丘受戒五歲,善誦持毘尼藏,在此間僧中,若我等令阿嗜多比丘依上座烏迴鳩羅,滅僧中惡事,諸上座或能不喜。我等使阿嗜多依受上座作烏迴鳩羅,沙樹林中為諸上座作敷坐具人。《四分律》及《十誦律》則共說阿耆多受戒五歲,本難預結集之席,以其堪任教化,精識法律,乃立為敷坐具人。
  • 5. 見《舍利弗問經》:參大正藏T24 p.900.1-11~15; p.900.1-15~p.900.2-28
    「優婆笈多後,有孔雀輸柯王,世弘經律,其孫(時有)名曰弗沙蜜多羅......毀塔滅法,殘害息心四眾......御四兵攻雞雀寺。......遂害之,無問少長,血流成川.......王家子孫於斯都盡。其後有王,性甚良善.......國土男女復共出家。如是比丘、比丘尼還復滋繁,羅漢上天,接取經律還於人間。時有比丘名曰總聞,諮諸羅漢及國王,分我經律多立臺館,......時有一長老比丘,好於名聞亟立諍論,抄治我律開張增廣。迦葉所結名曰大眾律,外採綜所遺,誑諸始學,別為群黨,互言是非。時有比丘,求王判決。王集二部行黑白籌,宣令眾曰:若樂舊律可取黑籌,若樂新律可取白籌。時取黑者乃有萬數,時取白者只有百數,王以皆為佛說,好樂不同不得共處。學舊者多從以為名為摩訶僧祇也,學新者少而是上座。」<;br />;※筆者註:《舍利弗問經》是大眾部的傳誦,另一相仿的《文殊師利問經》則是(大乘)教派所傳。
  • 6. 見晉譯《阿育王傳》卷一:參大正藏T50p.102.2-15~19
    「(佛)於是復往末突羅國,告阿難言:我百年後,末突羅當有長者名為掘多,其子名曰優波掘多,雖無相好化導如佛,能不入定知一由旬眾生心相,教授禪法最為第一。」
    見《阿育王傳》卷六:參大正藏T49p.172.2-14~21
    尊者(優波)鞠多......語提多迦言:『子!佛以法付囑迦葉,迦葉以法付囑阿難,阿難以法付我和商那和修,商那和修以法付我,我今以法付囑於汝。』」
  • 7. 見玄奘譯《異部宗輪論》:大正藏T49p.15.2-8~17
    「其上座部經爾所時,一味和合。三百年初,有少乖爭,分為兩部:一、說一切有部,亦名說因部。二、即本上座部,轉名雪山部。......」※《異部宗輪論》(古譯《十八部論》)是出自說一切有部論師的作品,原阿難系僧團內廣受分別說部影響者,即是說一切有部學眾。上座部的用語,出自分別說部僧團。因此,說一切有部延續分別說系的看法,稱呼阿難系僧團為上座部,實際上阿難系自稱是多聞眾。
  • 8. 見《善見律毘婆沙》〈序品〉卷第一:參大正藏T24p.677.2-16~22
    「世尊涅槃後,大德迦葉為初,諸大悲眾集閻浮利地中,誰能持?優波離為初,諸律師次第持,乃至第三大眾諸大德持,令次第說師名字:優波離、大象拘(又譯馱寫拘)、蘇那拘、悉伽符、目揵連子帝須,五人得勝煩惱。次第閻浮利地中,持律亦不斷,乃至第三一切諸律師,皆從優波離出。」
  • 9. 見水野弘元《仏教の真髄》日本春秋社出版1986/香光書香編譯組譯
  • 10. 見平川彰《インド仏教史》上冊日本春秋社出版1974–79/釋顯如李鳳媚譯臺灣法雨道場出版
  • 11. 見《正法之光》第27期p.17~18:中華原始佛計會出版
  • 12. 見《增壹阿含》卷一:參大正藏T2p.552.2-14~21
    「阿含雖難誦,經義不可盡,戒律勿令失,此是如來寶。禁律亦難持,阿含亦復然,牢持阿毘曇,便降外道術。宣暢阿毘曇,其義亦難持,當誦三阿含,不失經句逗。契經阿毘曇,戒律流布世,天人得奉行,便生安隱處。」
  • 13. 見梁•僧伽婆羅《阿育王經》卷三:參大正藏T50p.140.3-6~8
  • 14. 見梁•慧皎《高僧傳》卷十一:參大正藏T49p.403.1-9~15
  • 15. 見《大王統史》第五章:漢譯南傳大藏T65p.186-14~187-13見《善見律毘婆沙》卷二:參大正藏T24p.684.1-24~p.684.2-4
    「七日在園林中,帝須教王,是律是非律,是法是非法,是佛說是非佛說,七日竟。王敕:以步障作隔,所見同者集一隔中,不同見者各集異隔,處處隔中出一比丘。王自問言:『大德!佛法云何?』有比丘答言:『常,或言斷,或言非想,或言非想、非非想,或言世間涅槃。』王聞諸比丘言已,(知)此非比丘,即是外道也!王既知已,王即以白衣服與諸外道,驅令罷道。
  • 16. 見《善見律毘婆沙》卷二:參大正藏T24p.684.2-4〜p.684.2-14
    其餘隔中六萬比丘,王復更問:大德!佛法云何?答言:佛分別說也!諸比丘如是說已,王更問大德帝須:佛分別說不?答言:如是大王!知佛法淨已,王白諸大德,願大德布薩說戒。……目揵連子帝須為上座,能破外道邪見徒眾,眾中選擇知三藏得三達智者一千比丘。……第三集法藏九月日竟。
  • 17. 見《善見律毘婆沙》卷二:參大正藏第24冊p.682.1-1〜11
    「即推目揵連子帝須為和尚,摩呵提婆為阿闍梨,授十戒,大德末闡提為阿闍梨,與具足戒。是時摩哂陀年滿二十,即受具足戒,於戒壇中得三達智,具六神通漏盡羅漢。僧伽蜜多阿闍梨,名阿由波羅,和尚名曇摩波羅。是時僧伽蜜多年十八歲,度令出家,於戒壇中即與六法。王登位以來,已經六年二子出家。於是摩哂陀,於師受經及毘尼藏,摩哂陀於三中,一切佛法皆悉總持,同學一千摩哂陀最大。
    見《善見律毘婆沙》卷二:參大正藏T24p.682.2-3〜7
    「爾時,目揵連子帝須,自念言:爭法起已,不久當盛,我若住僧眾,爭法不滅。即以弟子付摩哂陀已,目揵連子帝須,入阿烋河山中隱靜獨住。
  • 18. 由於旃陀羅笈多(Candragupta)出生為摩利亞族(Maurya),而Maurya梵文之意為「孔雀」,所以建立的王朝即以「孔雀」為名。
  • 19. 關於旃陀羅笈多生平事蹟的參考資料:https://en.wikipedia.org/wiki/Chandragupta_MauryaMookerji
    RadhaKumud(1988)[初版1966],Chandra-guptaMauryaandHisTimes,(4thed.),p.41,MotilalBanarsidass,ISBN81-208-0433-3
  • 20. 耆那教是奧義書思潮的分派,相信「業、業報」的宿業決定論,耆那教認為老、病而死,或是天災、人禍而亡,都是「業報」的緣故,也是「業未盡」的象徵。若是解脫者,是採取代表「業盡而亡」的作法,也即是「自行絕食而亡」的方式。
  • 21. 關於南印度Karnataka省ShravanaBelagola的洞穴資料:http://www.jainpedia.org/themes/places/jain-holy-places/sravana-belgola/...
    CavetempleatShravanaBelgolainKarnataka.ThecavewherethesageBhadrabāhuisbelie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