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正覺後2457年/西元2025年

「第一次結集」集成的經法(一)

Ven. Bhikkhu Vūpasama 隨佛法師
選錄自隨佛法師著《原始佛法與佛教之流變》第二章 第一節

第二品 「第一次結集」集成的經法

第一目 教說的傳誦與分歧

公元前約387 年,佛陀滅後二個月,大迦葉號召「第一次結集」,僧團在佛滅當年三個月的雨安居期間,將 佛陀所說的「法」與「律」予以結集,並傳誦於後世,確立了佛教傳承於後世的重要基礎。大迦葉及參與初始結集的阿難、優波離等五百聖弟子,對佛教的貢獻是至為鉅大,利澤後世甚廣。「結集」(saṁgīti)是以僧眾集體「會誦」的方式,將「法」與「律」的內容及文句予以確定下來,並傳之於世。初期集成的教法,集出於佛滅二個月後的雨安居期間,不僅結集的時間為最早,並且是由 佛陀的親教聖弟子們所集成,可信度與真實度最高,代表了 佛陀的真實教法。「第一次結集」的參與者,雖未涵蓋僧團全體,但結集的成果,依然為當時的僧團所承認,實足以代表 佛陀之教。

此後,初始結集的傳誦,經由僧團以憶持的方式傳承,並且代代的傳誦於後,使得 佛陀的教法得以流傳不失。早期佛教的時代,主要是以憶持的方式,來保持與傳誦教法,當時未有正式的文字記載,在代代傳襲下難免有所忘失、語誤及訛傳。例如阿難晚年聞一比丘,將「若人壽百歲,不了於生滅,不如一日生,得了於生滅」1,誤誦為「若人生百歲,不見水老鶴,不如一日生,得見水老鶴」。阿難雖對誤誦者加以開導,但其師卻認為「阿難老朽,言不可信」2,而誤誦如舊。由此可知,在阿難晚年時,關於佛法的傳誦,各地僧團的教授內容已漸有變化,如是輾轉流傳於後世,訛誤與新說法是愈來愈多,而教說的差異也就愈大。若流傳在佛教當中的訛誤說法愈多,不僅造成佛弟子在學習上的困惑與障礙,也會形成教說思想的差異,並造成佛教僧團的對立與分化,進而發展出眾多的派別。

佛教流傳久遠,經過漫長歲月的傳襲及遼闊時空的變遷,佛教內部既有著諸多的學派,更充斥著眾多相互分歧的教說,而要在這派別林立與教說紛雜的現況底下,辨別出 佛陀的真實教法,就成為極高難度的課題。此一探尋,過去的中國學者已經著手研究,如隋朝天臺宗智顗(A.D.538 ~ 597)判擇佛教教說分為藏、通、別、圓等「四教」,認為『阿含』是最初的教法。華嚴宗賢首(A.D.643 ~ 712)判擇佛教教說分為小、始、終、頓、圓等「五教」3,也同意『阿含』是時代最古老的教法。由於古代缺乏確實可信、可證的史地文獻,所以古代的修行者,多以佛教內流傳的各種相互歧異的說法及主張,加以合理化的圓解,一概的視為 佛陀親傳來看。例如:「眾生有八萬四千煩惱,佛說八萬四千法門」,這是將出於不同時代及地域的後世學派主張,相互對立的問題,加以合理化了。雖然如此,但古代的祖師還是從諸經的內容中,發現有些教說是所有典籍一致的流傳,而有些說法則只在某些經典中有之,卻不見於他處。如是據以比對、判斷出各經傳說的時間,是有著傳出時間的前、後之分,而同意與承認『阿含聖典』(相應教)是佛教最早傳出的教說。

第二目 原始教說之探究

第一分 原始相應教的所在

一、原始相應教的所在

第一目 教說的傳誦與分歧

據近兩百年來的國際史學界,對印度史地及佛教歷史、典籍考證的結果,已確知佛教教派的源流及演變的實際過程,確知公元前一世紀之前的佛教經說傳誦,主要是《雜阿含》、《中阿含》、《長阿含》、《增壹阿含》等四部《阿含》(南傳傳為《相應部》、《中部》、《長部》、《增支部》)。更在二十世紀的初葉至末葉,華夏佛教圈的呂澂與印順法師,終於從漢譯《瑜伽師地論》的『攝事分』中,確證了佛滅後百年間流傳的經說,唯有四部阿含的原型(佛滅後百年的七百結集時,才分類編為四阿含),並且在四阿含中,是以目前流傳於華夏佛教圈之漢譯《雜阿含》與南傳佛教之《相應部》(兩部源自同一傳誦)為最早,是四部阿含的根本。據近代佛教學界考證的結果,

現今流傳於世的漢譯《雜阿含》Saṁyukta Āgama 與南傳巴利《相應部》Saṁyutta Nikāya,當中緣起、食、聖諦、界、蘊、處、道品等七事『相應教』(修多羅),是「第一次結集」的集成,為現今佛教教法的真正源頭

「第一次結集」時,是採取憶持傳誦的方式,來保存 佛陀的教法,當時為了組織上的方便,將教法義類相同的予以分類編集,而成為種種『相應』。當教法集成之後,又為了組織次第與憶持上的需要,將相應佛陀教說的傳誦――修多羅,以每十經編一經說次第提綱的「攝頌」,「攝頌」是歌詠形式的偈頌(伽陀gāthā)――祇夜(geyya)。這是在結集經法以後,才依照集經次第而編成目錄性質的偈頌。見大眾部《分別功德論》4(梵Puṇya-vibhaṅga):

阿難撰三藏訖,錄十經為一偈。所以爾者,為將來誦習者,懼其忘誤,見名憶本,思惟自寤。」

集經後編集的「攝頌」,是依經文內容,酌取有代表性的一或二、三個字,而編成十經次第的偈頌,因為作用在攝引經篇之次第,所以稱為「攝頌」,這是結集經法之後才編集的「經篇目錄」。當中有取說經的地點,如《雜阿含》57 經即依「世尊遊行,北至半闍國、波陀聚落」,而取「波陀」二字。有取說者與問者,如《雜阿含》103 經即依「差摩比丘說此法時,彼諸上座遠塵、離垢,得法眼淨」取「差摩」;《雜阿含》103經依「有比丘名焰摩迦,起惡邪見」而取「燄」;《雜阿含》105 經依「有外道出家,名仙尼」取「仙尼」。有取法義,如《雜阿含》56 經即依「我今當說有漏、無漏法」取「漏無漏法」;或取經文的譬喻,如《雜阿含》264 經,依「世尊手執小土摶」而取「小土摶」,《雜阿含》265經依「觀色如聚沫,受如水上泡」而取「泡沫」。如是擇取經文的一、二字,代表該經而編為攝頌。如附於大正藏《雜阿含》110 經之後的十經攝頌5,謂「波多羅6.十問,差摩.焰.仙尼,阿[少/兔]羅.長者,西.毛端.薩遮」,又《雜阿含》272經後之攝頌7:「應說.小土摶,泡沫.二無知,河流.祇林.樹,低舍.責.諸想」。

日後,集經次第之攝頌(猶如目錄)的編集,被稱為嗢拖南8udāna──優陀那8。如《雜阿含》「因緣相應」之總頌9:「總嗢拖南曰:立等、二諦等,以觸為緣等,有滅等、食等,最後如理等」,又「別嗢拖南曰:立、苦聚、諦觀,攝聖教、微智,思量際、觀察,上慢、後甚深」。

「總頌(嗢拖南頌)」也就是結集以後,集經次第之「攝頌」的綱領總集,代表當初結集時集出之經說的目錄總編,如果不為「總頌」所包含的經說,即代表是當初未入於結集,而是出於後世的「增新」。這些後世附加的「增新」傳誦,相對於古老的結集內容而言,即被稱為「異品」。這可從公元後二世紀,北方上座支派的說一切有部集出的《大毘婆沙論》(A.D.150~200)中,得到佐證。

佛滅後116 年,因為優波離系毘舍離僧團的大天Mahādeva,提出詆毀阿羅漢的「五惡見事」,造成阿難系僧團與優波離系僧團的對立,佛教僧團為此而分裂為造成阿難系上座部僧團,以及優波離系毘舍離地區的大眾部僧團、優禪尼地區的分別說部僧團(今日南傳佛教的母部)。佛滅後約250 年,阿難系上座部當中有迦旃延尼子,因為受到優波離系「部義」的影響,寫出融攝優波離系部義論說的《發智論》,背離了古來阿難系「依經不依論」的原則,而分裂為原重經的雪山部及重論的說一切有部,而說一切有部又再分出承襲分別說部《舍利弗阿毘達磨》的犢子部,造成了阿難系僧團的分裂及崩解。自《發智論》傳出以後,原本重經說的阿難系僧團,因為傳統經義與部義論說的差異,僧團內部即陷於長達約三百年的論爭,對於許多教說義解是「莫衷一是」。公元二世紀說一切有部為了統一教說,自部結集出《大毘婆沙論》,確立了自《發智論》(B.C.150)以來,上座部中重論發展之論師一系(說一切有部)的教說總集。

對於《大毘婆沙論》的見解,上座部中重經一系的經部是不以為然,起而反對有部論師「輕經重論,離經論說」的發展。在當時經師與論師的爭論中,針對古來傳誦的經說內容,即提到「總頌」與「異品」。見《阿毘達磨順正理論》10(梵Abhidharmanyāyānusāraśāstra):

「彼(經部)不許有如是契經(順別處經)。(有部認為:)不應不許,入結集故;又不違害諸餘契經,亦不違理,故應成量。彼(經部)謂此經非入結集,越總頌故,如說:製造順別處經,立為異品。(有部反駁並非難經部:)若爾,便應棄捨一切違自部執聖教契經!如(經部所)說,製造二種空經(指大空經、小空經),立為異品,亦越總頌。如是等類(有部指經部既接受二種空經,卻又反對同為異品的『順別處經』),互相非撥(批評經部兩種標準互相矛盾)。」

這是經部提出說一切有部的『順別處經』,並不在初始結集時編集的攝頌(「總頌」,也就是目錄)內,質疑此經的可信度,認為應該別立為「異品」。對於經師的詰難,有部論師反駁經部的看法,主張『順別處經』雖不在初始結集中(五百結集時集經之攝頌中無有),但如果不違反其他相應經說(契經),又為僧團結集會議所認定,所謂「不在總頌,但入結集」,應當可以信受。否則其餘如『大空經』、『小空經』兩部空經,同樣不在「總頌」當中,也是別立附之於後的「異品」,為何經部就可以接受?如此可見,結經目錄的「總頌」或「異品」,是分別經說是出自結集或增新的重要根據。

然而,雖然說一切有部宣稱『順別處經』是「不在總頌,但入結集」,但此處說的僧團結集會議,並不是指第一、二次結集。說一切有部反駁經部所據而指涉的結集,應當是指阿難系自部的結集。阿難系自部結集的起因,是因為阿育王時代優波離系僧團分化於毘舍離的大天舉「五惡見事」貶抑阿羅漢,造成阿難系僧團與優波離系僧團的紛爭、對立。當時優波離系僧團分化於優禪尼地區,主張「佛是分別說者」的目犍連子帝須,採行折衷雙方的立場,隨後在阿育王的支持下,優禪尼僧團舉行自派的結集,遂而形成了分別說部,佛教僧團自此正式的分裂。見於《善見律毘婆沙》卷二11

帝須教王,是律是非律,是法是非法,是佛說是非佛說。……王聞諸比丘言已,此非比丘,即是外道也。王既知已,王即以白衣服與諸外道,驅令罷道。其餘隔中六萬比丘,王復更問:大德!佛法云何?答言:佛分別說也。諸比丘如是說已,王更問大德帝須:佛分別說不?答言:如是大王。知佛法淨已,王白諸大德,願大德布薩說戒。……目揵連子帝須為上座,能破外道邪見徒眾,眾中選擇知三藏得三達智者一千比丘。……第三集法藏九月日竟。」

爾後,阿難系在阿育王、分別說部及毘舍離大眾部僧團的排擠下,為了對抗優波離系改轉古來僧團共傳的經說法教,自派也舉行了結集,而成為上座部。見《三論玄義檢幽集》12卷五(引真諦『部執論疏』)所說:

王妃既有勢力,即令取破船,載諸羅漢,送恒河中。羅漢神通飛空而去,往罽賓國,或作浮鳩,……彼國仍起寺名浮鳩寺。……阿輸柯王問眾人云:諸阿羅漢,今並何在?有人答云:在罽賓國。(王)即遣往迎盡還供養。大天先既改轉經教,雜合不復如本,諸阿羅漢還復聚集,重誦三藏。於此時中,所執有異,分成二部,一上座部,二大眾部。至此時,三藏已三過誦出:第一於七葉嚴中;第二毘舍離國內……七百人勘定重誦三藏也;第三即是此時也。」

如此可知,初始結集時,僧團編集出攝引經篇次第的「攝頌」,而初始結集以後,諸多原非初始集所集出的增新經篇,則在一頌當中,或頌與頌之間,另附於「總頌」之後而為「異品」。這種古說與增新的編集方式,並不只限於經說而已,在律藏的編集與發展中,也是如此。此見《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與『雜事』中的『內攝頌』13,就是附於「總頌」之增新傳誦。例如:

此雜事四十卷中,總有八門,以大門一頌,攝盡宏綱。一一門中各有別門,總攝乃有八頌,就別門中各有十頌,合八十九頌,并內攝頌向有千行。若能讀誦憶持者,即可總閑其義。」

由於這些附於「總頌」的「異品」,雖不是初始結集所出,但增附的時間久了,即可能被誤認是原來「總頌」的一部份,所以才有「入結集」與「不入結集」的爭論。這代表了後世對於「總頌」內容的認定,也會有所差異。因此,「總頌」與「異品」的差異,可以作為分別經篇是出於「佛說之結集」或「後世增新」的探究根據之一。日後增新的經法傳誦,附於古說之『修多羅』之後,遂發展出古老『修多羅』與增新之『祇夜』、『記說』等三分相應教。

當佛滅百年「第二次結集」時,古老的的『修多羅』與增新的『祇夜』、『記說』,再依經篇的短長,予以分類編為短篇經文為主的《雜阿含》、中篇經文為主的《中阿含》、長篇經文為主的《長阿含》,還有教說分類纂集的《增一阿含》,分編為四部聖典。這四部聖典是佛教僧團分裂以前,僧團經由百年的發展而集出的教說總集,也就是「根本佛教(「第一次結集」後至「第二次結集」百年間的佛教)」的傳誦,日後成為佛教分裂後各部派的共同傳誦。

最後,當佛教發生部派分裂以後,優波離系的分別說部及大眾部再從四部聖典中,擷取當中的經說法句加以編集,再融入自部的信仰、見解、主張,而發展以建立自部為目的的聖典――《小部》Khuddaka Nikāya(《小阿含》Kṣudraka -Āgama),《小部》或稱為《雜部》、《雜藏》。但是堅守傳統經教的阿難系僧團,是無有《小阿含》Kṣudraka -Āgama(或《雜藏》)及論藏(阿毘達磨abhidhamma)的編集與傳誦 。譬如分別說系傳化於錫蘭的銅鍱部,在傳誦的《小部》Kuddaka-nikāya 中,就有『義釋』Niddesa 與『無礙解道』Paṭisambhidā,『義釋』與『無礙解道』應是部派傳誦的論書,但都附會為舍利弗所造。錫蘭無畏山寺派Abhayagirivāsin,就將錫蘭大寺派Mahā-vihāra 傳誦的『義釋』與『無礙解道』稱為阿毘達磨abhidhamma(論)。阿毘達磨又簡譯為阿毗曇,見《玄應音義》14卷十七︰

阿毗曇,或言阿毗達磨,或云阿鼻達磨,皆梵音轉也。此譯云勝法,或言無比法,以詮慧故。」

阿毗abhi 是讚嘆語,意為「超勝、無比」,阿毗達摩abhidhamma 意為「無比法」。在佛滅後百年內,當時阿毗達磨abhidhamma 一詞,是針對流傳於教內之因緣、食、聖諦、界、陰、六處及道品等,出自「第一次結集」的古老七事修多羅(Sutta),還有「第一次結集」後增新傳出而附會是「佛陀所說法」及「聖弟子所說法」的『記說』(Veyyā-karana),以及增新傳誦之諸天鬼神的『祇夜』(geyya),將這古新共傳的的「九分教(七事修多羅、記說、祇夜)」讚嘆為「無比法abhidhamma」。除了原始集成的七事修多羅之外,增新後出『記說』的「佛陀所說」及「聖弟子所說」,也習稱為修多羅。如《摩訶僧祇律》卷七15

所謂九部經,修多羅、祇夜。」

另在大眾部傳誦的《摩訶僧祇律》中,又有「九部修多羅,是名阿毘曇」16、「阿毘曇者,九部經」17、「阿毘曇者,九部修多羅」18等說法。如此可知,在初期佛教時期,阿毘達磨abhidhamma 原本是對傳統經法的讚嘆詞,讚嘆因緣、食、聖諦、界、陰、六處、念處等道品的七事修多羅,後來演變成「佛陀所說法」、「聖弟子所說法」的『記說』,也稱為「修多羅」,七事『修多羅』、『記說』(亦被稱為修多羅)及『祇夜』等「九部經」(九分教),後來也被稱為「九部修多羅」,同被讚嘆為「無比法abhidhamma」。

當佛滅116 年僧團分裂以後,各部派將自部的見

解結集成成學派的著,這才轉而將提倡自部主張的「論著」,加以讚嘆為「阿毘達摩abhidhamma(無比法)」。從此以後,佛滅百年內原本作為讚嘆傳統經說的「無比法abhidhamma」一詞,才轉變為宣揚部派主張、思想之「論述」的代名詞。各部派傳誦的阿毗達磨,內容上是各不相同,見解、立場分歧。最早形成的印大陸分別說系化地部、飲光部、法藏部是傳誦《舍利弗阿毗達摩》(同中有異的三種誦本),在東南印的大眾部傳的是《昆勒》19。部派分裂之初,阿難系僧團是堅持四部聖典的傳誦,既無《小部》、《雜部》的編集,也無有「論書(阿毘達磨)」。爾後,佛滅250 年阿難系部份學眾受優波離系影響,分裂出「重論」的說一切有部,北方說一切有部是依《發智論》為本的7 部論。又再從說一切有部分出的犢子部,則再轉宗於分別說系的《舍利弗阿毗達摩》(同中有異的四種誦本)。見《舍利弗問經》及20《三論玄義》21引真諦『部執異論疏』:

《舍利弗問經》:

他俾羅部,我去世時三百年中,因於諍故,復起薩婆多部及犢子部。於犢子部,復生曇摩尉多別迦部(巴Dhammuttarika 法上)、跋陀羅耶尼部(巴Bhaddayānika 賢冑)、沙摩帝部(巴Sammitiya 正量)、沙那利迦部(巴Chandāgārika 密林)。」

《三論玄義》:

三百年從薩婆多出一部,名可住子弟子部,即是舊犢子部也!言可住子弟子部者,有仙人名可住,有女人是此仙人種,故名可住子。有阿羅漢是可住女人之子,故名可住子。此部是此羅漢之弟子,故名可住子弟子也。……舍利弗釋佛九分毘曇名法相毘曇,羅[目*侯]羅弘舍利弗毘曇,可住子弘羅[目*侯]羅所說,此部復弘可住子所說也。次三百年中,從可住子部復出四部,以嫌舍利弗毘曇不足,更各各造論取經中義足之!所執異故,故成四部:一、法尚部,即舊曇無德部也;二、賢乘部;三、正量弟子部;……四、密林部。」

公元前一世紀確立的分別說系錫蘭銅鍱部,是依《論事》為本的7 部論。如是諸論再加上其他的論說,大約有二十餘部論書,並且各部的論書有著重大論點的分歧。

初始結集時集出的是緣起、食、聖諦、界、蘊、處、道品等七事『相應教』(sutta 修多羅),這是佛教教法的真正源頭。當「第一次結集」後至佛滅百年間,又有『祇夜』(geyya)、『記說』(veyyākarana)的增新傳誦,這三者被合稱為『相應教』,但是『祇夜』、『記說』實出於『修多羅』集出以後的時代22。這三分『相應教』為佛滅百年間僧團的共同傳誦,佛滅百年「第二次結集」時予以整編為四部聖典,是目前佛教各派共傳教說的「根本」。當佛滅後116 年部派分裂後,四部聖典則隨各部派分別傳誦於後,而記載佛法源頭之七事『相應教』的聖典,在優波離傳承分別說系銅鍱部名為《相應部》,在阿難傳承上座系說一切有部則是現今漢譯的《雜阿含》。

二、漢譯《雜阿含》名稱之正名

目前流傳的漢譯《雜阿含》,是在公元443 年(A.D.435 ~ 443)由求那跋陀羅(Gunabhadra)譯出。漢譯《雜阿含》的原來名稱Saṁyukta Āgama,應當譯為《相應阿笈摩》23或《相應阿含》才正確,此部與南傳巴利《相應部》Saṁyutta -Nikāya 是源於同一傳誦,此經被誤以為是《雜阿含》Khuddaka(或Kṣudraka) -Āgama,應是譯經師的誤譯。見《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24

諸阿羅漢同為結集,但是五蘊相應者,即以蘊品而為建立;若與六處十八界相應者,即以處界品而為建立;若與緣起聖諦相應者,即名緣起而為建立;若聲聞所說者,於聲聞品處而為建立;若是佛所說者,於佛品處而為建立;若與念處、正勤、神足、根、力、覺、道分相應者,於聖道品處而為建立;若經與伽他相應者,此即名為相應阿笈摩。」

在佛滅後百年間,佛教的經法傳誦,從「第一次結集」集成的緣起、食、聖諦、界、蘊、處、道品等七事『相應教』(修多羅),經由增新及再編集,而發展為佛滅百年「第二次結集」編集成的《相應阿含》、《中阿含》、《長阿含》、《增一阿含》。因為佛滅後百年,佛教僧團尚未分裂,所以這四部『阿含聖典』就成為後世佛教僧團的共同傳誦。當佛滅後116年,優波離師承傳化於毗舍離的僧團,提出偏離傳統經說、貶謫聲聞聖者的「五事異法」,造成阿難系僧團與優波離系僧團的對立,僧團分裂為阿難系上座僧團及優波離系大眾部僧團、分別說部僧團,而分別說部僧團又再分化出化地部、法藏部、飲光部僧團。此後,佛教僧團從和合一味的團結僧團,進入信仰、見解、立場分歧,教說各有異見的部派佛教時代。初期部派佛教時代的五部僧團,各自為了自部的信仰、見解、立場,建立合理性、神聖性的立派論證基礎,即從僧團原有共傳的四部『阿含聖典』當中,纂集經說法句,再揉雜自部的見解、主張於其中,而編纂為四部聖典以外的新傳誦。見『法句經序』25

是後五部沙門,各自鈔眾經中,四句、六句之偈,比次其義,條別為品,於十二部經靡不斟酌,無所適名,故曰法句。」

初期五大部派的分裂,出於確立自部主張的需求,而各自編集的『法句』總集,又稱為《小部》Khuddaka Nikāya,或稱為『雜類』、『雜藏』、『雜部』。然而,四部聖典以外的編集,主要是出自優波離系的分別說部及大眾部,阿難系僧團是未有《小阿含》Kṣudraka Āgama(《小部》)的編集。見分別說系法藏部《四分律》、化地部《五分律》及大眾部《摩訶僧祇律》:

《四分律》卷五十四26

「如是生經Jākata、本經Itivṛttaka、善因緣經Nidāna,方等經Vaipulya、未曾有經Adbhuta、譬喻經Avadāna,優婆提舍經Upadeśa、句義經Arthapada、法句經Dharmapada、波羅延經Pārāyaṇa,雜難經Kathāvastu、聖偈經Sthaviragāthāh,如是集為雜藏。」

《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三十27

自餘雜說今集為一部,名為雜藏。」

《摩訶僧祇律》卷三十二28

「尊者阿難誦如是等一切法藏,文句長者集為長阿含,文句中者集為中阿含,……集為增一阿含。雜藏者,所謂辟支佛、阿羅漢自說本行因緣。」

優 波離系分別說部及大眾部編集《小部》Khuddaka Nikāya 的時間,應是佛滅後116 年(公元前約271 年)部派分裂後才編集,也有可能在目犍連子帝須舉行分別說部結集時,就已經開始編集了。根據建於西元前二世紀的Bhārhut 佛塔銘文,當中已有說到「五部」Pachanekāyika(或Pacchanekāyika)了。梵語Kṣudraka 及巴利語Khuddaka 義譯應當是「小」,或是指「詳細」,有「瑣碎」的意思,而不是「雜」、「雜碎」。如果將「小」與「雜」混用,那麼經由後世部派自行編集,各自有異而不共傳的《小阿含》、《小部》,也就會被名為『雜部』、『雜阿含』了。

如是,原本包含出於「第一次結集」集成的緣起、食、聖諦、界、蘊、處、道品等七事『相應教』(修多羅),還有佛滅百年內增新的短篇傳誦的《相應阿含》(Saṁyukta Āgama),為何會被誤稱為『雜阿含』呢?顯然是「小」Kṣudraka(Khuddaka)與「雜」兩字詞的混用,再加上譯經師將《相應阿含》(Saṁyukta Āgama)與《小阿含》(Kṣudraka Āgama)的名稱錯置,才會變成現今漢譯《相應阿含》被誤名為《雜阿含》。聖典名稱的誤用,對於一般眾生的仰信及學習上,是有相當程度的影響。漢字的「雜」,是有所貶抑的意思,「雜」常與「紛」、「亂」共置於一詞,意思多在表達不清、不楚、不明,以及無有一致,這是和「相應」一詞,有著極大的差別。記載著「第一次結集」集成的經說法教,古代的僧團將其名為「相應」(梵Saṁyukta , 巴Saṁyutta),意指當中的傳誦和 佛陀的教說「相應」,這是既符合事實,又語含推崇、尊重的敬意,是相當貼切的說法,漢地譯為「雜」是相當不當的誤譯。

《相應阿含》經篇的翻譯,最早出於公元二世紀,安世高(A.D.147 ~ 170)曾譯出許多出自《相應阿含》的經篇29,最初譯出的是在元嘉元年(A.D.151)譯的七處三觀經30二卷(同於目前求那跋陀羅譯的《雜阿含》3142 經,南傳《相應部》『蘊相應』57經)。這些譯出的經篇載於朱士行的錄記中(203 ~282),公元四世紀的道安(312 或314 ~ 385),稱這些經篇出於《雜阿含經》。見《歷代三寶紀》32

七處三觀經二卷,元嘉元年(A.D.151)譯。……道安云:出雜阿含;九橫經一卷(出雜阿含);八正道一卷(右二經并出雜阿含;五陰喻經一卷(舊錄云:五陰譬喻經)……出雜阿含;轉法輪經一卷(或云法輪經)……出雜阿含。」

漢地將《相應阿含》誤譯為《雜阿含經》,最早出自公元後三世紀(A.D.220 ~ 265or 280)三國蜀魏、吳的節譯本――《雜阿含經》33(失譯人名,共一卷,收二十七經)。因此,四世紀的道安才會將安世高翻譯自《相應阿含》的經篇,說為出自《雜阿含經》。此一誤譯為後來的譯經師所沿用,包括了公元四、五世紀(A.D.350)部份翻譯本的『別譯雜阿含經』34(失譯者名,別譯二字是出自後人的添加),公元443 年求那跋陀羅(Gunabhadra)翻譯的《雜阿含》。此外,在律藏的翻譯中,公元405 年譯出的《四分律》卷五十四35,公元416 年譯出的《摩訶僧祇律》卷三十二36,公元423 年譯出的《五分律》卷三十37,都將《相應阿含》Saṁyukta Āgama 誤譯為《雜阿含》。

《四分律》:

「雜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私、諸天,雜帝釋、雜魔、雜梵王,集為雜阿含。」

《摩訶僧祇律》:

「尊者阿難誦如是等一切法藏:文句長者集為長阿含;文句中者集為中阿含;文句雜者集為雜阿含;所謂根雜、力雜、覺雜、道雜,如是比等名為雜;一增、二增、三增、乃至百增,隨其數類相從,集為增一阿含。雜藏者,所謂辟支佛、阿羅漢自說本行因緣,如是等比諸偈誦,是名雜藏。」

《五分律》:

「此是雜說,為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天子、天女說,今集為一部,名雜阿含。……自餘雜說,今集為一部,名為雜藏。」

優波離傳承分別說系銅鍱部傳誦的《相應部》,是和阿難傳承上座系說一切有部傳誦的漢譯《雜阿含》(求那跋陀羅譯)出於同一傳誦,而《雜阿含》的名稱既是緣於古代譯經師的誤譯,現今應當重新正名為《相應阿含》Saṁyukta Āgama。

第二分 原始相應教的探求與證明

在近代佛教學者呂澂與印順法師的研究中,發現漢譯《雜阿含》的傳誦內容,根據《瑜伽師地論》當中『攝事分』的說法,將一切事相應教分為能說、所說、所為說等三大部分。「能說」是指 佛陀及佛弟子,「所說」者為種種能了知、所了知的教法,有五蘊、六處、因緣、道品等四種類別,「所為說」是教法所教化的聞法八眾。見《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五38

「當知如是一切相應,略由三相。何等為三?一是能說,二是所說,三是所為說。若如來、若如來弟子,是能說,如弟子所說、佛所說分;若所了知、若能了知,是所說,如五取蘊、六處、因緣相應分,及道品分;若諸苾芻、天、魔等眾,是所為說,如結集品。如是一切粗略標舉,能說、所說及所為說,即彼一切事相應教,間廁鳩集,是故說名雜阿笈摩。」

這三大部分的詳細內容,據《瑜伽師地論》之『本地分』所說,有五取陰、十二處、十二緣起、四聖諦、四食、界與念住等道品,還有佛陀及弟子所說,以及教化之八眾等。見《瑜伽師地論》卷第八十五39

「雜阿笈摩者,謂於是中,世尊觀待彼彼所化,宣說如來及諸弟子所說相應,蘊、界、處相應,緣起、食、諦相應,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入出息念、學、證淨等相應;又依八眾說眾相應。後結集者,為令聖教久住,結嗢拖南頌,隨其所應,次第安布。……如是一切粗略標舉,能說、所說及所為說,即彼一切事相應教,間廁鳩集,是故說名雜阿笈摩。」

這些內容,依《瑜伽師地論》之『本地分』的說法,總括為九事,謂:「一、有情事;二、受用事;三、生起事;四、安住事;五、染淨事;六、差別事;七、說者事;八、所說事;九、眾會事」,共成三分、九事相應教。見《瑜伽師地論》卷第八十五40

諸佛語言,九事所攝。云何九事?一、有情事;二、受用事;三、生起事;四、安住事;五、染淨事;六、差別事;七、說者事;八、所說事;九、眾會事。有情事者,謂五取蘊;受用事者,謂十二處;生起事者,謂十二分緣起及緣生;安住事者,謂四食;染淨事者,謂四聖諦;差別事者,謂無量界;說者事者,謂佛及彼弟子;所說事者,謂四念住等菩提分法;眾會事者,所謂八眾:一剎帝利眾、二婆羅門眾、三長者眾、四沙門眾、五四大天王眾、六三十三天眾、七焰摩天眾、八梵天眾。」

在這九事相應教中,有情事、受用事、生起事、安住事、染淨事、差別事、所說事等七事,相合於『攝事分』之能說、所說、所為說的「所說」,「所說」之「五取蘊、六處、因緣相應分,及道品分」的四大類別,就是五取陰、十二處、十二緣起、四聖諦、四食、無量界與菩提分法(念住等)之七事相應教。

若進一步的探究三分、九事相應教的根源,從《瑜伽師地論》『本地分』對於修多羅的說明,當中除了包含偈頌之「八眾相應」以外,其餘在內容與次第上多與九事相合。見《瑜伽師地論》卷第八十五41

「謂薄伽梵於彼彼方所,為彼彼所化有情,依彼彼所化諸行差別,宣說無量蘊相應語,處相應語,緣起相應語,食相應語,諦相應語,界相應語,聲聞乘相應語,獨覺乘相應語,如來乘相應語,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等相應語,不淨、息念、諸學、證淨等相應語。結集如來正法藏者,攝聚如是種種聖語,為令聖教久住世故。」

如此經由交互的比對,可以確知九事教中被歸屬於『修多羅』的傳誦,實際上只有八事而已。由於根據《瑜伽師地論》『攝事分』八十五至九十八卷,當中「契經(相應教)事擇攝」的部份,是抉擇有部事契經的摩呾理迦42(梵mātṛkā,巴mātika,義為本母)。佛教將依經而論說者,稱為「摩呾理迦」,依經而造論者,稱為「阿毘達摩」。從《瑜伽師地論》『攝事分』的「契經(相應教)事擇攝」中,發現是依《雜阿含》的次第而作,證明了《雜阿含》是屬北方上座系說一切有部的誦本。因此,再將《雜阿含》之九事相應教,對照北方上座說一切有部律之《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除了無有『食相應』,以及次第分合不同以外,其餘皆與《瑜伽師地論》之八事相應教一致。見《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第三十九43

此蘇怛羅是佛真教。復作是言:『自餘經法,世尊或於王宮、聚落、城邑處說,此阿難陀今皆演說,諸阿羅漢同為結集。但是五蘊相應者,即以蘊品而為建立。若與六處、十八界相應者,即以處、界品而為建立。若與緣起、聖諦相應者,即名緣起而為建立。若聲聞所說者,於聲聞品處而為建立。若是佛所說者,於佛品處而為建立。若與念處、正勤、神足、根、力、覺、道分相應者,於聖道品處而為建立。若經與伽他相應者,(於八眾品處而為建立),此即名為相應阿笈摩(舊云雜者取義也)。若經長長說者,此即名為長阿笈摩,若經中中說者,此即名為中阿笈摩,若經說一句事、二句事乃至十句事者,此即名為增一阿笈摩』。爾時大迦攝波告阿難陀曰:『唯有爾許阿笈摩經,更無餘者』。」

由於《瑜伽師地論》『攝事分』當中「契經(相應教)事擇攝」的部份,是說一切有部古傳事契經的摩呾理迦,發現當中既無有佛及弟子所說,也無有偈頌,提出的修多羅只有五取陰、十二處、十二緣起、四聖諦、四食、界、念住等道品之七事相應教了。如此可知,在現今《雜阿含》(《相應部》)之九事相應教的結構中,長行直說的相應教法是『修多羅』,佛及弟子所說是為『記說』,而攝受印度鬼神之『八眾相應』,因為含有歌詠的偈頌,稱為『祇夜』(geyya)。醞涵歌詠的『八眾相應』,又和初始結集後為了憶持上的需要,擷取經中人、地名或教說語詞,並依經說的次第,每十經組織、編集出標錄次第的『攝頌』,同稱為『祇夜』。見《瑜伽師地論》卷第八十五44

雜阿笈摩者,謂於是中,世尊觀待彼彼所化,宣說如來及諸弟子所說相應;蘊、界、處相應,緣起、食、諦相應,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入出息念、學、證淨等相應;又依八眾說眾相應。後結集者,為令聖教久住,結嗢拖南頌,隨其所應,次第安布。」

由於說一切有部的根源,是出於佛滅後約250年,從北方原上座部分化而出的部派,而北方原上座部的形成,是佛滅後百一十六年「五事異法」之爭時,因為阿難系僧團和優波離系毘舍離僧團對立,優波離系優禪尼僧團採取折衷兩邊的見解,並在阿育王的支持下舉行自派「分別說」的結集,造成佛教分裂為阿難系上座部及優波離系分別說部、大眾部。因此,對照阿難系僧團與優波離系僧團古老傳誦的共說,即可求得「第一次結集」的教法。

由於南方分別說系銅鍱部傳誦的是《善見律》(或名《銅鍱律》),根據覺音著作經漢譯的註解書――《善見律毘婆沙》,當中有「阿難雖在學地,而親從佛前受修多羅、祇夜」的說法。見《善見律毘婆沙》『序品』45

「大德摩訶迦葉!所以選擇五百而少一者,為長老阿難故。若無阿難,無人出法。……諸比丘言:『阿難雖在學地,而親從佛前受修多羅、祇夜,於法有恩。』」

『祇夜』是偈頌,是初始結集時,僧團在集出『修多羅』以後,為了憶持上的方便,依照經篇次第另編集於後的『攝頌』,也就是偈頌型式的「目錄」。如是對照阿難系上座說一切有部及優波離系分別說銅鍱部的說法,即得探知當年阿難實際聽聞 佛陀宣說的經法,應當只有「修多羅」了。

如此可以確定,《雜阿含》分為『修多羅』、『祇夜』、『記說』等三分、九事相應教,當中以『修多羅』之七事相應教的集成為最早,並為憶持上的方便而後集出攝頌(祇夜),這應是北方上座說一切有部古老的傳承。在三分、九事教中,最早集出的原始傳誦,是緣起、食、諦、界、蘊、處、道品等七事『相應教』(修多羅),這是「第一次經典結集」的集成,為現今佛教教法的根源,也是佛法的母體46

原始結集所集成的是「緣起、食……道品」等七事「相應教」,而此七事『相應教』所教說的內容分別是:

  1. 因緣:佛陀正覺的因緣,以及生死輪迴如何發生與如何滅盡。
  2. 食:有情眾生生死業報之推動及安立。
  3. 聖諦:佛陀正覺與成就三藐三菩提的說明,以及菩提道之總綱及次第。
  4. 界:種種業報的安立及差別事。
  5. 陰(蘊):生死業報的內涵及生死業報如何滅盡。
  6. 六處:生死業報之起處與滅盡,以及禪觀的入處。
  7. 道品:依於五陰之集與滅,而開展的四念住等道品。

此七事相應教總該 佛陀一代的法教,七事相應教又被類分為五陰誦、六入處誦、雜因誦(因緣、諦、食、界)及道品誦等四大類,這不僅是北方說一切有部的傳誦而已,在南方銅鍱部傳誦的《相應部》中,也是分為因緣篇、犍度篇(蘊等)、六處篇、大篇(道品等,含聖諦)等四大篇。如此可見,將原始的七事相應教,分為四大類的傳誦,應當是早期佛教僧團的共同傳誦。

  • 1. 見《法集要頌經》卷第三:參大正藏T4 p.789.1-19 ~26 見《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四十:參大正藏 T24 p.409.3-26 ~ p.410.1-14 「時阿難陀與諸苾芻在竹林園。有一苾芻而說頌曰:若人壽百歲,不見水白鶴,不如一日生,得見水白鶴。時阿難陀聞已,告彼苾芻曰:汝所誦者大師不作是語,然佛世尊作如是說:若人壽百歲,不了於生滅,不如一日生,得了於生滅。汝今應知,世有二人常謗聖教,不信性多瞋,雖信顛倒解,妄執於經義,如象溺深泥,彼當自損失,由其無智慧,邪解聽無益,如毒藥應知。是故諸智者,聽已能正行,煩惑漸銷除,當得離繫果。彼聞教已便告其師。師曰:阿難陀老闇,無力能憶持,出言多忘失,未必可依信。」
  • 2. 見《佛祖統紀》卷五:參大正藏T49 p.171.1-19 ~26 「阿難遊行宣化幾二十年,嘗至竹林中(即王舍城外竹林寺)聞比丘誦偈:若人生百歲,不見水老鶴,不如生一日,時得睹見之。阿難慘然曰:此非佛偈。當云:若人生百歲,不解生滅法,不如生一日,而得解了之。比丘向其師說,師曰:阿難老朽言不可信。阿難後時聞彼比丘猶誦前偈,即自思惟,今此比丘不受吾教,於世無益宜入涅槃。」
  • 3. 見呂澂〈華嚴宗〉(三)五教的判釋(摘錄自《中國佛學源流略講》附錄) 在中國佛學裏,判教的說法是從南北朝以來就開展著的。經隋代到唐初,前後百餘年間,著名的判教不下二十家。華嚴宗繼承了這些說法,再來加以判釋。……在賢首以前各家的判教裏,天台通過了對於當時流行的種種異說(所謂「南三、北七」)的批評,而構成四教判釋,本屬相當有力的,但也不過用天台一家的觀點而已。賢首卻在此基礎上略加補充,表面上添了一個頓教,其餘改藏教為小,改通、別為始、終,實際並沒有多大變動。這種因襲,在華嚴本宗並不諱言,清涼就曾說過︰賢首所說大同天台,只加頓教(見〈華嚴經疏鈔序〉)。 但是,天台也說到頓教,而將它和漸、祕密、不定三教一同放在「化儀」之內,至於藏、通、別、圓四教則是屬於「化法」的。天台這樣將五時八教分成形式和內容兩種不同的範疇來說,是合理的。賢首硬把它們混為一談,使得一種分類裏用上了兩個標準,在邏輯上顯然是犯著根本錯誤的。因此,到了賢首的弟子慧苑便表示不滿,要更張五教,另依《寶性論》來建立四教,是不無理由的。
  • 4. 見《分別功德論》卷一:大正藏T25 p.32.2-2~3 此論是優波離系大眾部的論典,主要的內容,是註解大眾部傳誦之漢譯《增一阿含經》的前四品,當中『弟子品』收集了許多佛弟子的故事、傳說,廣為讚揚佛弟子的修行功德。
  • 5. 見《雜阿含》卷五:大正藏 T2 p.37.2-26~27
  • 6. 見印順著《雜阿含經論會編》(上)p.212 註解~ 78.007 「彼多羅」一頌,即今一六九──一七八經。「十問」為一七○經,乃與陰有關之十項問答。「彼多羅」即今一六九經。「彼多羅」應為「波多羅」之誤。依巴利文,經在Parileyya(波陀)說,「波多羅」即「波陀」,今改「彼」為「波」。
  • 7. 見《雜阿含》卷十:大正藏 T2 p.72.2-12~13
  • 8. 見《大智度論》卷八十五:大正藏 T30 p.772.3-15~16 「優陀那者,名有法佛必應說,而無有問者,佛略開問端。……又如佛涅槃後,諸弟子抄集要偈,……諸有集眾妙事,皆名優陀那」
  • 9. 見印順編《雜阿含經論會編》中冊 p.1
  • 10. 見《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八十五:大正藏 T29 p.352.3-10〜15 漢譯《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共八十卷。印度‧眾賢(Saṁghabhadra,四世紀)造,唐‧玄奘譯。全名為《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又稱為《正理論》、《隨實論》、《俱舍雹論》。此論是作者依一切有部的立場,駁斥《俱舍論》的論著。現今梵本、藏譯本均已亡佚,僅存漢譯本,收於《大正藏》第二十九冊。
  • 11. 參《大王統史》第五章:漢譯南傳大藏 第65 冊 p.186-14 〜187-13 參《善見律毘婆沙》卷二:大正藏 第24 冊 p.684.1-25 〜 p.684.2-14
  • 12. 參照 大正藏 T70 p.456.2-7〜23
  • 13. 見《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第二十五:大正藏T23 p.762.3-7〜p.207.3-4 「此有諸義故名波逸底迦。此中犯相其事云何?內攝頌曰:若實不見聞,不覺不知想,及疑而異說,是妄語應知。」 見《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第三十一:大正藏T23 p.794.1-23〜26 「眾不差輒教授苾芻尼學處第二十一之二:內攝頌曰:六眾教非理,大路及小路,佛令彰勝德,廣說昔因緣。」 見《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第一:大正藏T24 p.207.1-4〜p.207.3-4 「此雜事四十卷中,總有八門。以大門一頌,攝盡宏綱。一一門中各有別門,總攝乃有八頌,就別門中各有十頌,合八十九頌,并內攝頌向有千行。若能讀誦憶持者,即可總閑其義。」 「大門總攝頌曰:[專*瓦]石及牛毛,三衣并上座,舍利猛獸筋,笈多尼除塔。 別門第一總攝頌曰:[專*瓦]揩剪爪缽,鏡生支蹈衣,水羅生豆珠,洗足裙應結。 第一門第一子攝頌曰:[專*瓦]揩石白土,牛黃香益眼,打柱等諸線,瓔珞印應知。」 見『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第二十:大正藏T24 p.297.2 -25~ p.297.3-1 「內攝頌曰:四大王初誕,光明普皆照,父母因斯事,各為立其名。」
  • 14. 見《玄應音義》卷十七:參《磧砂藏》(新文豐版)第三十冊 參《中華佛教百科全書》(二) p.44.1~ p.44.2 《玄應音義》共二十五卷︰唐‧玄應撰,故稱《玄應音義》,收在《磧砂藏》(新文豐版)第三十冊。本書又稱為「一切經音義」。「一切經」是指大藏經。「音義」為某一字、詞的讀音與意義。「一切經音義」,即專為解釋佛經中之字與詞之讀音與意義的書。 《玄應音義》撰者玄應,曾於玄奘譯場任「定字偽」之職。貞觀末年奉敕撰述本書。本書雖稱為一切經,實僅就《大唐內典錄》所載入藏經論八百部中,擇其重要者略加收錄而已,未盡全藏。在以高麗本為底本的日本《縮刷藏》、《卍藏》中,本書共計二十五卷,但在《明藏》及《黃檗藏》中則分成二十六卷。另外,《法苑珠林》卷一百則謂有二十卷,且稱之為《大唐眾經音義》。本書係就《華嚴經》、《順正理論》等四五八部經律論之難解漢字,引用眾多典籍,並參照梵語讀音,以辨明其義,為現存最古的音義書。 《慧琳音義》百卷︰唐‧慧琳撰,收在《大正藏》第五十四冊。本書係註解《大般若經》等一二二0部經律論之難解語,凡《開元釋教錄》入藏的經論皆加以註釋。撰者慧琳為西域疏勒國人,嘗師事不空三藏,能通漢、梵二音。彼於二十餘年間傍求典籍,孜孜不倦,從建中末年至元和二年(783 ~ 807)歷時二十餘年始編成此書。書中不僅區別吳音、秦音,亦辨明清音、濁音,為音義書中最為精密、廣博者。 繼承慧琳者有希麟《續一切經音義》十卷,收在《大正藏》第五十四冊。
  • 15. 見《摩訶僧祇律》卷七:參大正藏 T22 p.281.3-17
  • 16. 見《摩訶僧祇律》卷十四:參大正藏 T22 p.340.3-5
  • 17. 見《摩訶僧祇律》卷三十四:參大正藏 T22 p.501.3-25
  • 18. 見『大智度論』卷二:參 大正藏 第25冊 T25 p.70.1-18 ~ 22 「舍利弗解佛語故,作阿毘曇,後犢子道人等讀誦,及至今名為舍利弗阿毘曇。摩訶迦旃延佛在時,解佛語作昆勒,(昆勒秦言篋藏)乃至今行於南天竺。」 *漢譯『舍利弗阿毘曇』為姚秦曇摩耶舍Dharmayaśas與曇摩崛多Dharmagupta所譯。
  • 19. 見『大智度論』卷二:參 大正藏 第25冊 T25 p.70.1-18~22 「舍利弗解佛語故,作阿毘曇,後犢子道人等讀誦,及至今名為舍利弗阿毘曇。摩訶迦旃延佛在時,解佛語作昆勒,(昆勒秦言篋藏)乃至今行於南天竺。」 *漢譯『舍利弗阿毘曇』為姚秦曇摩耶舍Dharmayaśas與曇摩崛多Dharmagupta所譯。
  • 20. 見《舍利弗問經》:參大正藏T24 p.900.2-28~p.900.3-2
  • 21. 見《三論玄義》:參 大正藏 第45 冊 p.9.3-1 〜16
  • 22. 見印順著《雜阿含經論彙編》之『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第二節: p.6〜p.11-4 ;第五節p.27-14〜p.28-13
  • 23. 見玄奘譯《大阿羅漢難提蜜多羅所說法住記》:參大正藏 T49 p.14.2-4~6 「素怛纜藏,有五阿笈摩,謂長阿笈摩、中阿笈摩、增一阿笈摩、相應阿笈摩、雜類阿笈摩。」
  • 24. 見《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第三十九:參大正藏 T24 p.407.3-20~28
  • 25. 見吳支謙作『法句經序』(A.D.230):參大正藏 T4 p.566.2-20~27 「凡十二部經,總括其要,別為數部。四部阿含,佛去世後阿難所傳,卷無大小皆稱聞如是處,佛所在究暢其說。是後五部沙門,各自鈔眾經中,四句、六句之偈,比次其義條別為品,於十二部經靡不斟酌,無所適名,故曰法句。諸經為法言,法句者由法言也。」 見吉藏著《大乘玄論》卷五:參大正藏 第45 冊 p.65.1-22~26 「又經言五部者,佛三藏中毘尼藏多有此名。又十八部中五部盛行,五部者:一薩婆多部,二曇無德部,三僧祇部,四彌沙塞部,五迦葉唯部。五部之中,薩婆多部盛行,故佛滅後二百年中,從上座部出薩婆多部,偏弘毘曇。」 編者註:薩婆多部(說一切有部)應是在佛滅後第三百年中葉,從阿難系上座部分出的部派,偏弘毘曇(論),偏離了阿難系重經不弘論的立場。
  • 26. 見《四分律》卷五十四:參大正藏 T22 p.968.2-23~26
  • 27. 見《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三十:參大正藏 T22 p.191.2-28~29
  • 28. 見《摩訶僧祇律》卷三十二:參大正藏 T22 p.491.3-16~21
  • 29. 參《中華佛教百科全書(四)》p.2052.2 貴族護持漢譯佛經的創始人。本名清,是安息國的太子,博學多識,特別信仰佛教。後出家修道,持戒精嚴,精研了阿毗曇,修習了禪定。漢桓帝建和初年(A.D.147)輾轉來到中國洛陽,不久即通曉華語。那時佛教傳入漢地已有一相當時期,在宮廷內有一些信徒,主要是奉行祭祀、祈求福德,但也有切實修行的要求,安世高就為他們譯出有關止觀法門的種種經論,譯事大概到靈帝建寧中(A.D.170 左右)為止。安世高譯出的書,確實部數已不可考。晉代道安編纂《眾經目錄》,才加以著錄,列舉所見過的安世高譯本,共有三十五部,四十一卷。其後歷經散失,現存二十二部,二十六卷。
  • 30. 見『七處三觀經』:大正藏 T2 p.875.2-5
  • 31. 見《雜阿含經》:大正藏 T2 p.10.1
  • 32. 見《歷代三寶紀》卷第二:參大正藏 T49 p.33.1-29 「元嘉元年(A.D.151)朱士行漢錄云:世高此年譯五十校計經二卷,七處三觀經二卷。」 見《歷代三寶紀》卷第四:參大正藏 T49 p.50.2-1,18, 24,28, 29 七處三觀經二卷,元嘉元年(A.D.151)譯。見朱士行漢錄:道安云,出雜阿含。見祐錄同。 九橫經一卷,出雜阿含;八正道一卷,右二經并出雜阿含,見朱士行漢錄及祐錄三藏記。 五陰喻經一卷(舊錄云,五陰譬喻經),見朱士行漢錄及僧祐錄,出雜阿含。 轉法輪經一卷(或云法輪經),見釋道安及僧祐錄,出雜阿含。
  • 33. 見《雜阿含經》一卷:大正藏 T2 p.493.2-04~p.299.2-29
  • 34. 見印順著《雜阿含經論彙編》之『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一、雜阿含經的傳譯 p.b3-9~13 「『雜阿含經』的另一譯本,題名『別譯雜阿含經』,二0卷(麗藏本分為一六卷,次第極為紊亂);內分二誦,『大正藏』計數為三六四經。這部經,梁『出三藏記集』沒有說到。隋『法經錄』初舉『別譯雜阿含經』名目,失譯。」
  • 35. 見《四分律》卷五十四:參大正藏 T22 p.968.2-21~23
  • 36. 見《摩訶僧祇律》卷三十二:參大正藏 T22 p.491.3-16~22
  • 37. 見《五分律》卷三十:參大正藏 T22 p.191.1-25~29
  • 38. 見《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五:大正藏 T30 p.772.3-17~24
  • 39. 見《瑜伽師地論》卷第八十五:大正藏T30 p.772.3-9~28
  • 40. 見《瑜伽師地論》卷第八十五:大正藏 T30 p.772.3-9~28
  • 41. 見《瑜伽師地論》卷第二十五:大正藏T30 p.418.2-24~p.419.3-2
  • 42. 佛教將依經而論說者,稱為「摩呾理迦」,依經而造論者,稱為「阿毘達摩」。 參印順《雜阿含經論會編》序 呂澂發表了〈雜阿含經刊定記〉,依《瑜伽師地論》,知道四阿含經是依《雜阿含經》為根本;《瑜伽論》〈攝事分〉中,抉擇契經的摩呾理迦(本母),是依《雜阿含經》的次第而造。 參印順《雜阿含經論會編》『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p.b2-11〜15 西元1923 年中國四川支那內學院呂澂,發表〈雜阿含經刊定記〉,證明了《瑜伽師地論》〈攝事分〉的「契經事擇攝」,實為《雜阿含經》主體的本母──摩呾理迦。論文從卷八十五到卷九十八,凡十四卷;依論義對讀經文,經文應有二十二卷,但一卷已經佚失,只存二十一卷。這樣的經論對讀,《雜阿含經》主體的分部與次第,已充分的明了出來。
  • 43. 見《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第三十九:大正藏 T24 p.407.2-17〜p.407.3-4
  • 44. 見《瑜伽師地論》卷第八十五:大正藏T30 p.772.3-9〜28 「雜阿笈摩者,謂於是中,世尊觀待彼彼所化,宣說如來及諸弟子所說相應;蘊、界、處相應,緣起、食、諦相應,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入出息念、學、證淨等相應;又依八眾說眾相應。後結集者,為令聖教久住,結嗢拖南頌,隨其所應,次第安布。」
  • 45. 見『善見律毘婆沙序品』簫齊三藏僧伽跋陀羅譯:大正藏T24 p. 673.3-29 ~ p.674.1-5 「大德摩訶迦葉,所以選擇五百而少一者,為長老阿難故。若無阿難,無人出法。……諸比丘言:『阿難雖在學地,而親從佛前受修多羅、祇夜,於法有恩。』」
  • 46. 見印順著《雜阿含經論彙編》之『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第六節: p.3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