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en. Bhikkhu Vūpasama 隨佛法師
選錄自隨佛法師著《原始佛法與佛教之流變》2010年6月初版 部份內容
接《正法之光》第二十七期 p.17 ~ p.24
佛滅後116 年佛教部派的分裂,形成了保持傳統教說的阿難系僧團,還有創新教說的優波離系分別說部及大眾部僧團。阿難系僧團重在保持務實、實證的原有佛教教說,優波離系分別說部及大眾部僧團則朝向理想化、神化的世俗需要來發展新的教說,所以佛教僧團形成了「務實、實證」與「理想化、神化」兩大路線的競合發展。最後,在佛滅後約250 年(137 B.C.),保持傳統教說的阿難系僧團失敗了。
雖然理想化、神化的「菩薩」、「佛陀」信仰,擴大了佛教的信眾規模,但是神化的「聖者典範」不僅使佛教日漸的神道化,也使得配合「神化聖者信仰」發展的新教說日益昌盛,終至讓佛教忘失了佛陀原有的教說,造成佛弟子迷失解脫、證菩提的正道,而不得不「各說個話,莫衷一是」的部派見解,促成佛教陷在不斷發展新教說與不斷分裂的困境。
當佛教發生部派分裂以後,宣揚部派思想的『阿毘達磨(論述)』被不當的推崇,成為與佛說之「經」、「律」同列(三藏)的學法標準。例如:南傳銅鍱部佛教在教育學人上,多還是採取先讀『阿毘達磨(論述)』,後讀佛經的引導方式,這就是確立部派的傳統教育方法。部派佛教的教說,形塑出後世佛教學人的生命觀、世間觀、人生觀、生死觀、聖賢觀,進而影響了佛教學人的生活態度及現實佛教的面貌,徹徹底底的改變了由 釋迦佛陀啟化的佛教(原始佛教)。
一、《舍利弗阿毘曇》對佛教發展的影響
佛教最早傳出的『阿毘達磨(論述)』,是分別說部傳誦的《舍利弗阿毘曇》。《舍利弗阿毘曇》提倡的「新教說」,如「菩薩」、「三十二相」、「如來十力、四無所畏」1,還有「五下分結」、「五上分結(無明最後斷)」2……等,徹底的改變了佛教傳統經說的「聖者典範」、「生死觀點」、「修證次第」,深深的影響了後世佛教信仰的形態及演變,促成各種「部派學說哲理、實踐方法」的發展及部派的分化競爭。
在種種「新教說」當中,最需要注意的改變,是《舍利弗阿毘曇》為了配合理想化、神化的「菩薩」、「佛陀」信仰,提倡了「無明最後斷(五上分結)」的新修證次第,修改了 佛陀教法的核心 ── 十二因緣法的解說及分位,也就是將原本以「六入處」為分位的十二因緣說,改為以「識」為生之始的分位說,造成「十二因緣法的解說法」無法和 佛陀教導的「禪法」契合,使得部派佛教的禪法錯亂分歧,遠離正覺、解脫的正道。關於「十二因緣法」的原說及分位探究,留待下一章再作詳細說明。
除此以外,各部派為了將新出的「自部部義」(各部集成為自有的『阿毘達磨(論書)』),建立權威可信的地位,一方面將原有的傳統經說傳誦,部份加以修改成符合「自部部義」的新傳誦面貌;二方面在原有的經說傳誦中,加入符合「自部部義」的新經說。這些契合「自部部義」的增新經說與修改傳誦,揉雜在原有的傳誦當中,形成「古新不分,偏正合集」的部派傳誦型式。這種揉雜「自部部義」的經說傳誦,強化了部派自有『阿毘達磨(論書)』的權威,而附會於佛說或聖弟子傳的『阿毘達磨(論書)』,也肯定了揉雜「自部部義」的經說傳誦。揉雜「自部部義」的經說傳誦,還有部派自有的『阿毘達磨(論書)』,兩者都是為部派的確立提供了「合法性」的基礎。
1-1 探究古老教說的根據
1-1-1 關於四部聖典的發展
佛滅後116 年佛教發生部派分裂前,當時佛教各地僧團的共傳經說,是從佛滅當年「第一次結集」至佛滅後百年「第二次結集」,歷經百年的發展所形成的四部聖典。關於四部聖典的集成次第,經師傳承的阿難系說是先集《相應部》,律師傳承的優波離系大眾部及分別說部,都說是先集《長部》。經師(阿難系僧團)記載的《相應阿含》、《長阿含》、《中阿含》、《增壹阿含》等集經次第3,是在陳述聖典集成歷史的次第。律師(優波離系僧團)傳說的次第,如大眾部4、分別說系化地部5說的《長阿含》、《中阿含》、《相應阿含》、《增壹阿含》,或是分別說系其餘的法藏部6、飲光部7說的《長部》、《中部》、《增支部》、《相應部》等次第,或是銅鍱部8編集的《長部》、《中部》、《相應部》、《增支部》等次第,應當都是在「第二次結集」四部聖典發展完備後,因為部派的分裂促成各部派依據四部聖典的內容,另外再編排出自部作為引導世人信仰、學法、辨證、禪修與生活日用的運用次第。因此,阿難系僧團的記載是表述四部聖典集成的歷史過程及次第,優波離系諸部派傳說的次第,則是重在表現自身部派的運作及取用。
四部聖典的集出及內容,是由「第一次經典結集」至佛滅百年間,僧團當中的「持經者suttadhara(或稱「持法者dhammadhara」)」及「持母者mātikādhara」9的持誦內容所編集而成。「持經者」是持誦『因緣』、『食』、『聖諦』、『界』、『五陰(蘊)』、『六處』、『道品(四念處等)』等七事相應教(修多羅),還有佛滅百年間增新、附會為「佛說」、「佛弟子說」的『記說』,以及傳說出自護法八眾之歌詠、偈頌性質的『祇夜』。「持母者」是持誦「經法綱要(本母)」,「母」是指目得迦(巴mātika)、摩呾理迦(梵mātṛkā),又稱為本母、智母,行母等,這是指從傳統的經說傳誦中,加以整理出諸經說的綱要及通義,成為經法要略的傳誦。根據《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四十10、《阿育王傳》卷四11、《阿育王經》卷六12等記載的比對,發現對於「經法綱要(本母,巴mātika 目得迦,梵mātṛkā 摩呾理迦)」的「智母」、「本母」、「摩窒里迦」、「摩得勒伽」的內容,一致共說的是「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聖道分」。這也就是在早期經說傳誦當中,被稱為『修多羅(包括因緣、食、聖諦、界、五陰(蘊)、六處、道品等七事相應教)』的『道品』部份。在佛滅後百年「第二次經典結集」時,「持經者」持誦的『七事修多羅』、『記說』、『祇夜』等九部經,被僧團依照經說的長短,分編為《相應阿含》、《中阿含》、《長阿含》;「持母者」持誦『七事修多羅』、『記說』、『祇夜』等九部經的「本母」,則分類纂集為《增壹阿含》。因此,在「第二次經典結集」時,共有四部聖典的集成。
四部聖典的集成次第,在不同部派的《律藏》陳述中(參考《正法之光》第27期p.22~p.23),可以見到《長阿含》(《長部》)編在《中阿含》(《中部》)之前,《中阿含》(《中部》)則在《增壹阿含》(《增支部》)之前,這三部聖典如是編排次第,是所有部系的共說。真正差異的說法,是《相應阿含》(《相應部》)與《增壹阿含》(《增支部》)的編排次第。
四部聖典當中的《增壹阿含》為最後集出的說法,是阿難系說一切有部、優波離系的大眾部與分別說系化地部、銅鍱部的共說。雖然分別說部系的法藏部、飲光部不是這麼傳說,但是可以說部派初分時,兩大部系、三大部派都有《增壹阿含》最後集出的記載。如此可見,《增壹阿含》為最後集出的記載,應當是相當可信的說法。
關於《相應阿含》(《相應部》)的編排次第,阿難系僧團13則依集成歷史的先後,將保持「第一次結集」集成之『七事修多羅』的《相應阿含》,說是編在其他三部聖典的前面;大眾部14是說《相應阿含》編在《中阿含》之後,列在佛教辭典性質的《增壹阿含》之前;分別說部系的化地部15、銅鍱部16是與大眾部的編集次第相同,將《相應部》編在《中部》之後,《增支部》之前;分別說部系的法藏部17、飲光部18則是將《相應部》編在《長部》、《中部》、《增支部》的後面,列在自部編集的《雜藏》之前。
然而,筆者個人認為目前的經說傳誦包含了古說及增新,古說的重點應當是在「顯揚不共世間的真實義」,而增新主要應是出於兩種目的:第一個目的,應當是為了詳細解說 佛陀的教導,辨明佛法的真義,釐清學人的疑慮,破斥訛誤的說法,引攝學人契入佛法;第二個目的,應是仰敬 佛陀的聖德,讚嘆佛法的殊勝及利益,傳揚僧團的清淨與功德,引導人天歸敬佛、法、僧。因此,出自第一類目地的增新傳誦,多是附會為「佛說」、「佛弟子說」的『記說』,因為這類增新是為了「解說佛法,辨明真義,釐清疑慮,破斥訛誤,引攝入法」,所以經說的篇幅應當會比原有古老的『七事修多羅』更長,並且是越後期增新的經篇就越長。理由是經過初步的解說後,如果學人還無法明白,再次的解說必會更加詳細廣博。如此一來,這類的增新經誦,應是先傳出短篇,次為中篇,後為長篇。出自第二類目地的增新傳誦,多為傳說出自護法八眾之短篇歌詠、偈頌的『祇夜』,這類增新的出現應當相當的早,這是在嚴謹的經說法教之外,為了通俗佈教的需要而形成的讚詠,內容簡約、感性,應對的對象相當的多面。
如果真是如筆者所言,四部聖典的集成次第,當然原有的古說是最初的傳誦,那麼傳誦「第一次經典結集」集成之『七事修多羅』的《相應阿含》,必定是被編在最前面。另外,在佛滅後百年間增新、附會為「佛說」、「佛弟子說」的『記說』,還有傳說出自護法八眾之短篇歌詠、偈頌的『祇夜』,都是在「第二次經典結集」時,由佛教僧團依照經說的短、長予以分編。僧團分編時,屬於短篇歌詠、偈頌的『祇夜』與短篇的『記說』,是與短篇經說為主的『七事修多羅』合編為《相應阿含》,這些內容既有初始集成的古老經說,也有較早傳出的增新傳誦;屬於中篇的『記說』傳誦,多是在短篇經說之後傳出,應當是編在短篇經說為主的《相應阿含》之後,成為《中阿含》,內容應當是稍晚些時期才傳出的增新傳誦;屬於長篇的『記說』傳誦,內容多是仰讚 佛陀的聖德,引攝世人崇仰世尊,增進世人對佛陀與佛法的崇敬為主,這些內容很可能是在 佛陀入滅後,隨即作出的增新傳誦,弟子們藉由懷念、推崇佛陀的偉大,方便攝化一般世人歸佛,如此才會被編在《中阿含》之前,成為《長阿含》。最後編集出來的聖典,應當是由「持母者(持經法綱要者)」持誦九部經(『七事修多羅』、『祇夜』、『記說』)的「本母」,經由分類纂集而成的《增壹阿含》。
或許,《相應部》、《長部》、《中部》、《增支部》的次第,才是四部聖典內容的傳出次第,而這正是經師傳誦的說法(見註13《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其他的編排法,應當是各部派依據自部教化及運用的需要,而編列的次第,所以四部聖典的編排次第是各有不同。部派分裂後,再另外編集出第五部《雜藏》(《雜部》、《小部》)的分別說部系與大眾部系,都是把最後集出的《雜藏》編在四部聖典之後。
在分別說系錫蘭銅鍱部傳誦的五部巴利聖典,還有漢譯四部『阿含聖典』(《相應阿含》、《中阿含》出自阿難系說一切有部,《長阿含》出自分別說系法藏部,《增壹阿含》可能出自大眾系說出世部)中,可以見到許多增新的部義經說,還有被修改過的傳誦內容。
如果要釐清甚麼是 佛陀的原說?了解甚麼是百年內的增新傳誦?又探究出甚麼是部派分裂以後才有的「部派增新」與「修改的傳誦」?這些問題的釐清,絕對需要針對包含「第一次經典結集」集成的《相應阿含》(《相應部》)作深入的考證與研究,否則必定無法確認這些重要問題的答案何在。
1-1-2 關於《相應阿含》
阿難系說一切有部傳誦的《相應阿含》,經歷了四個階段的發展:
一、佛滅當年(387 B.C.)「第一次經典結集」集出『因緣』、『食』、『聖諦』、『界』、『五陰(蘊)』、『六處』、『道品(四念處等)』等七事相應教(修多羅),這是 釋迦佛陀親說教法的集成,也是最初的佛教教說(原始佛法)。初始集成的經說,是採取「合誦」的方式集成,也是用「憶持」的方式傳誦於後世。當時僧團沒有採用「固定類型的語言」來傳誦集成的經說,猶如 佛陀住世時,依各地僧團的地方用語,憶持、傳誦佛陀的教導。
二、佛滅百年「第二次結集」時(287 B.C.),將「第一次結集」集成的七事相應教(即『修多羅』),還有佛滅百年間才增新而附會於「佛說」、「佛弟子說」之『記說』當中的短篇經誦,以及護法八眾所說的短篇偈頌──『祇夜』,正式的編集為《相應阿含》的原型。
三、佛滅後116年(271 B.C.),佛教發生「五事異法」的論爭,分裂為阿難系僧團與優波離系的分別說部(自稱上座部)、大眾部,此後分別說部、大眾部各自結集出自部的『阿毘達磨(論述)』(分別說部傳誦《舍利弗阿毘曇》,大眾部傳誦《昆勒》)與增新的《雜部》經說,而阿難系僧團則是盡力的維持「第二次結集」集成的四部聖典,無有『阿毘達磨(論述)』及《雜部》經說的編纂。
四、佛滅後約250年(137 B.C.),阿難系僧團有迦旃延尼子受到《舍利弗阿毘曇》的影響,寫出揉雜《舍利弗阿毘曇》思想的《發智論》,改變阿難系僧團維護經說、律戒而不弘『阿毘達磨(論述)』的立場,造成阿難系僧團的分裂,才分化為雪山部與重論的說一切有部。此後,說一切有部傳誦的《相應阿含》,即從「第二次結集」時集成的內容、型式,經歷佛滅後116~250年間的維護古說階段,進入說一切有部再加以編纂為「具有自部論義」色彩的經說傳誦,這包括了增新、編修、纂集,當然多少也融攝了其他部派的傳誦在內。見隋朝吉藏著作的《三論玄義》19︰
「上座弟子(此指阿難系僧團,不是自稱上座部的分別說部)但弘經,以經為正。律開遮不定;毗曇但釋經,或過本,或減本,故不正弘之,亦不棄捨二藏也。而薩婆多部(即說一切有部),謂毘曇最勝,故偏弘之。……上座弟子見其棄本弘末,四過宣令,遣其改宗,遂守宗不改,而上座弟子移往雪山避之。」
1-1-3 關於《相應部》
分別說系傳誦的《相應部》,經歷了五個階段的發展,第一、第二個階段等同《相應阿含》,當部派分裂後則由分別說部自行編集出自部的傳誦:
一、佛滅當年(387 B.C.)「第一次經典結集」集出『因緣』、『食』、『聖諦』、『界』、『五陰(蘊)』、『六處』、『道品(四念處等)』等七事相應教(修多羅),這是 釋迦佛陀親說教法的集成,也是最初的佛教教說(原始佛法)。
二、佛滅百年「第二次結集」時(287 B.C.),將「第一次結集」集成的七事相應教(即『修多羅』),還有佛滅百年間才增新而附會於「佛說」、「佛弟子說」之『記說』當中的短篇經誦,以及護法八眾所說的短篇偈頌──『祇夜』,正式的編集為《相應阿含》的原型。
三、佛滅後116年(271 B.C.),「五事異法」的論爭後,佛教分裂為阿難系僧團與優波離系的分別說部(自稱上座部)、大眾部。當時優禪尼的分別說部率先結集出自部的『阿毘達磨(論述)』──《舍利弗阿毘曇》(傳說又有破斥他宗的《論事》20集出),還有增新的第五部經說──《雜部》(現稱為《小部》)。除此以外,分別說部又將「第二次結集」集成的《相應部》、《長部》、《中部》、《增支部》等四部聖典,加以重新纂集為「具有自部論義」色彩的經說傳誦,包括了增新經篇、纂集新舊經句、編修經篇的分類及次第。
四、公元前約26 年(佛滅後約361 年),分別說部分化於錫蘭島的大寺派僧團,舉行大寺派的自派結集,編集成自派(銅鍱部)的五部聖典、《銅鍱律》及『阿毘達磨(論述)』的傳誦。此時,錫蘭銅鍱部傳誦的的《相應部》,才形成具有自部論義形態的部派傳誦。
五、公元後四、五世紀,南印的覺音論師前往錫蘭大寺派,將大寺派傳誦的三藏改用巴利語書寫傳誦,這成為今日南傳佛教傳誦的源頭。
1-1-4 如何探究原始的教說
如果要探尋 佛陀的原說,必須探究「第一次經典結集」集出之『七事相應教(修多羅)』,而『七事相應教(修多羅)』是記載在漢譯《相應阿含》、巴利《相應部》當中。由於目前的《相應阿含》與《相應部》,都是「具有部派論義」色彩的部派傳誦,所以對照《相應阿含》與《相應部》當中的『七事相應教』,就成為不可缺少的基礎了。
然而,只有對照目前《相應阿含》與《相應部》當中的七事相應教,找出兩部經說的共同傳誦,是絕對不足以完全的確定 佛陀的原說。原因是目前的《相應阿含》與《相應部》的內容,都是部派傳誦的形態,不僅記載著「第一次經典結集」的集成,還包含了「第一次經典結集」後至佛滅百年間的增新,以及部派分裂以後的部派見解。兩部聖典都有揉雜「部派論義」在內,並且不同部派的主張,彼此經過長久時間的競合發展,或多或少會有相互融攝的情況,發展出共同承認、傳誦的「部派論義」。
因此,不同部派之間的經法共說,不能等同「第一次經典結集」集出的經說傳誦。除了探尋兩部聖典當中『七事相應教』的共說以外,還要依據佛教發展的史實,釐清佛滅百年內的增新,各部派的自部主張及特義,以及部派之間的起承轉合,才能真正明白何等經法共說是出自初始的傳誦,了知何等經說共說是出佛滅百年內的增新,確認何等共說是出自部派之「部義經誦」的相互融攝。
如果對於佛教部派的分裂與發展有確當的認識,才能在對照阿難系說一切有部傳誦的《相應阿含》及分別說系錫蘭銅鍱部傳誦的《相應部》時,經由許多同等古老經篇的顯示,既可以清楚的看到經說傳誦原有的共說(佛陀原說的內容),也可以看出「部派」對原有傳誦的改變。
以下,列舉《相應部》與《相應阿含》的經文對照,可以證明「佛陀原說」的教導,也可以發現在「部派部義」的影響下,形成了「部派傳誦」與「部義經說」的事實。
二、古老經法共說的菩提道次第
2-1 總說菩提道次第
關於 釋迦佛陀教導的菩提道修證次第,根據阿難系說一切有部傳誦的漢譯《相應阿含》(誤譯名《雜阿含》)296,287,379 經及分別說系錫蘭銅鍱部傳誦的《相應部》『因緣相應』第20,65 經、『聖諦相應』第11經中,都有同等的記載及說明。當年 佛陀初轉法輪時,向憍陳如等五比丘教導的說法來看, 佛陀是先正覺「因緣法、緣生法(十二因緣的集法)」,正見五陰是緣生,如是則能捨斷緣生法是「常、樂、我、淨」的「妄見」,所謂了知緣生法則無常、苦、非我亦非我所,再得以明見「當已正覺因緣、緣生,若能於緣生五陰離貪、斷愛,必能斷苦」,如此明見「十二因緣的滅法」,接著明見古仙人道的「八聖道」,成就「四聖諦第一轉、四行」的正覺。其次,依據「四聖諦第一轉、四行」的正覺,再次第的修學「出世間八聖道」滿足,正定成就,具足了「四聖諦第二轉、四行」的修行。當修學「出世間八聖道」滿足,正定已經成就,即完成了無明、貪欲、瞋恚的斷盡,成就解脫、解脫知見,具足「四聖諦第三轉、四行」的修證。如是次第修習成就正覺、離貪、慈悲喜捨、解脫、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完整的修證歷程就是「次第成就四聖諦三轉、十二行」。
這一教導的修證次第,在說一切有部傳誦的《相應阿含》296,287,785,379 經,還有銅鍱部傳誦的《相應部》『因緣相應』第20,65 經、『聖諦相應』11經、《中部》(117)『大四十法經Mahācattarisaka Sutta』,都是同樣的指出:
一、先見「十二因緣的集起(無明緣行、行緣識……生緣老病死憂悲惱苦)」,成就正覺,正見無明、行……老病死等都是緣生法,斷除「恆常想」、「我想」、「眾生想」、「壽命想」、「忌諱吉慶想」等等妄見(《相應阿含》296 經、《相應部》『因緣相應』第20經)。
二、再進一步的正見「不知因緣、緣生者,即會對緣生法生貪愛」,如是則有生、老病死的集起。若是「已正覺因緣、緣生者,即正見緣生法則無常、苦,對緣生法離貪、斷愛」,如是則有生、老病死的滅盡。明白「凡集法者,悉皆有滅法」21,正知「十二因緣的滅法(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生滅則老病死憂悲惱苦滅)」(《相應阿含》287 經、《相應部》『因緣相應』第65 經)。此時已經如實知「五陰集法、滅法」,得明、斷無明22。
三、當正見「十二因緣的集法與滅法(見老病死如何起與如何滅,此時修行者還未解脫,老病死也還未滅)」,接著得見「能對緣生法離貪、斷愛」,就是解脫生、老病死的古仙人道,這一離貪、滅苦的古仙人道就是八正道。此時已經明見老病死苦、老病死苦的集法、老病死苦的滅法、老病死苦滅盡的正道,已經成就「四聖諦第一轉、四行」的正覺(《相應阿含》287 經、《相應部》『因緣相應』第65 經),成就了「慧根」及「信根」23。
四、當已經明見老病死苦、老病死苦的集法、老病死苦的滅法、老病死苦滅盡的正道,成就「四聖諦第一轉、四行」的正覺後,即能依據「四聖諦第一轉、四行」的正覺,也就是具足「慧根(四聖諦如實知)」,攝導精進修行的「精進根」、「念根」、「定根」24,修習離貪、斷愛之出世間八正道,這就是「四聖諦第二轉、四行」的修證。如《相應阿含》785經(《中部》(117)『大四十法經』)所說:
「聖弟子,苦、苦思惟,集……,滅……,道、道思惟,無漏思惟相應於法,選擇、分別、推求、覺知、黠慧、開覺、觀察,是名正見,是聖、出世間、無漏、不取、正盡苦、轉向苦邊。……聖弟子,苦、苦思惟,集……,滅……,道、道思惟,……是名正志是聖、出世間、無漏、不取、正盡苦、轉向苦邊。……聖弟子,苦、苦思惟,集……,滅……,道、道思惟,……是名正語是聖、出世間、……是名正業是聖、出世間、……是名正命是聖、出世間、……是名正精進是聖、出世間、……是名正念是聖、出世間、……是名正定是聖、出世間、無漏、不取、正盡苦、轉向苦邊。」
五、當依「四聖諦第一轉、四行」的正覺,攝導出世間八正道的修行,次第的修行成就出世間正定,具足五根,完成「四聖諦第二轉、四行」的修證後,即已經完成愚癡、貪欲、瞋恚的斷盡,成就解脫,具足解脫知見,得身作證:「自知不受後有」。這正是「四聖諦第三轉、四行」的成就,得成就正覺、離貪、解脫、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此一修證次第,在說一切有部傳誦的《相應阿含》749,379 經,還有銅鍱部傳誦的《相應部》『聖道相應』第1 經、『聖諦相應』11經,都是清楚、同等的說法:
《相應阿含》749 經:「若起明為前相,生諸善法時,慚、愧隨生;慚愧生已,能生正見。正見生已,起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次第而起。正定起已,聖弟子得正解脫貪欲、瞋恚、愚癡;如是聖弟子得正解脫已,得正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相應部》『聖道相應』45.1 經:「諸比丘!以明為前,因生善法,隨生慚愧。諸比丘!隨明於有智者則生正見,有正見則生正思惟,有正思惟則生正語,有正語則生正業,有正業則生正命,有正命則生正精進,有正精進則生正念,有正念則生正定。」
《相應阿含》379 經:「我已於四聖諦、三轉、十二行,生眼、智、明、覺故,於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聞法眾中,得出,得脫,自證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相應部》『聖諦相應』56.11 經:「我於四聖諦以如是三轉、十二行相之如實智見尚未達悉皆清淨時,諸比丘!我於天、魔、梵世、沙門、婆羅門、人、天眾生中,不被稱之為無上正等覺之現等覺。」
2-2 聖慧在前攝導正道的修行
在說一切有部傳誦的《相應阿含》655 經,還有銅鍱部傳誦的《相應部》『根相應』第52 經,都是清楚、同等的指出「明見四聖諦的慧根」在前,攝導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的修證。
《相應阿含》655 經:「信根者,當知是四不壞淨。精進根者,當知是四正斷。念根者,當知是四念處。定根者,當知是四禪。慧根者,當知是四聖諦。此諸功德,一切皆是慧為其首,以攝持故。」
《相應部》『根相應』48.52 經:「如是於聖弟子,若聖智尚未生,則無四根之等住,無四根之安住。諸比丘!於聖弟子,若聖智已生,則有四根之等住,有四根之安住。以何為四根耶?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是。」
2-3 先見十二因緣集、滅法,得明、斷無明
佛陀教導的修證次第,是先如實知見「十二因緣法、緣生法」成就正覺,隨後即明白「十二因緣的滅法」25。如當年憍陳如見法時說:「有集法者,悉皆有此滅法。26當明見「十二因緣的集法與滅法」,就是已得法眼27、得明、斷無明28。見南傳《相應部》『預流相應』28 經、『因緣相應』21 經、『蘊相應』126經,《相應阿含》846-2,256經:
《相應部》『預流相應』55.28 :「聖弟子當止息五種怖畏、怨讎,成就四種預流,以慧善觀聖理,善通達時,若心欲者,則自得記別,而曰:「於我地獄滅盡、畜生滅盡、餓鬼趣滅盡、惡生、惡趣、墮處滅盡,而得預流,墮法滅、決定、趣向等覺。……以何為慧善觀聖理,善通達之耶?……謂:緣無明生行,緣行生識,……緣生生老死愁悲苦憂惱。如是,此為一切苦蘊之集起。又:無明無餘離滅故行滅,……生滅故老死愁悲苦憂惱滅。如是,此為一切苦蘊之滅。」
《相應阿含》846-2:「若比丘於五恐怖、怨對休息,三事決定不生疑惑,如實知見賢聖正道,彼聖弟子能自記說:地獄、畜生、餓鬼惡趣已盡,得須陀洹,不墮惡趣法,決定正向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究竟苦邊。……何等為聖道如實知見?謂十二支緣起如實知見。如所說:是事有故是事有,是事起故是事起,如緣無明行,緣行識,緣識名色,緣名色六入處,緣六入處觸,緣觸受,緣受愛,緣愛取,緣取有,緣有生,緣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是名聖弟子如實知見。」
《相應部》『因緣相應』12.21 :「色如是如是,色之集如是如是,色之滅如是如是;受如是……;想如是……;行如是……;識如是如是,識之集如是如是,識之滅如是如是。……即緣無明有行,緣行有識……如是此是全苦蘊之集。依無明之無餘,依離貪滅乃行滅,依行滅乃識滅……如是此為全苦蘊之滅。」
《相應部》『蘊相應』22.126 :「於此處有有聞之聖弟子。有色集法者,如實知有色集法。有色滅法者,如實知有色滅法。有色集、滅法者,如實知有色集、滅法。有受集法者…乃至…有想集法者…乃至…有行集法者…乃至…有識集法者,如實知有識集法。有識滅法者,如實知有識滅法。有識集、滅法者,如實知有識集、滅法。比丘!說此為明,如是為明人。」
《相應阿含》256 :「所謂明者是知,知者是名為明。又問:何所知?謂色生、滅法,色生、滅法如實知;色無常,色無常如實知;色磨滅法,色磨滅法如實知。(受……;想……;行……;)識生、滅法,識生、滅法如實知;識(無常),識無常如實知;識磨滅法,識磨滅法如實知。」
2-4 先見十二因緣集、滅法,後見八正道
如理作意(向根源作意觀察)是指正觀「十二因緣的集法」成就正覺,即能智見「五陰是緣生,緣生法則無常、苦、非我亦非我所」,了知不知五陰是緣生者的無明者,則對五陰生貪愛,因貪愛則繫著於五陰苦。接著,已經如是如實知見「十二因緣的集法」(先知法住),則能明見「若對緣生法能離貪、斷愛,就能離苦」,如是得以「明白十二因緣的的滅法」,確知「確實有生死苦的集起,也確實有生死苦的滅盡」(後知有涅槃)。接著,如實知唯有對緣生法能離貪、斷愛,才能真正的離苦,所以智見「離貪、斷愛是滅苦的正道」,此謂「八聖道」。見《相應阿含》287,768 經29(南傳《相應部》『因緣相應』65經、『道相應』2經):
《相應阿含》287 :「我憶宿命,未成正覺時,獨一靜處,專精禪思,作是念:何法有故老死有?何法緣故老死有?即正思惟,生如實無間等,生有故老死有,生緣故老死有。如是有……。取……。愛……。受……。觸……。六入處……。……我復作是思惟:何法無故行無?何法滅故行滅?即正思惟,如實無間等,無明無故行無,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識滅故名色滅,名色滅故六入處滅,六入處滅故觸滅,觸滅故受滅,受滅故愛滅,愛滅故取滅,取滅故有滅,有滅故生滅,生滅故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如是純大苦聚滅。我時作是念:我得古仙人道……謂八聖道: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
《相應阿含》768 :「佛告阿難:……我為善知識故,令諸眾生修習正見,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乃至修正定,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
《相應部》『道相應』45.2 經:「阿難!云何有善知識、善伴黨、善隨從之比丘,修習八支聖道,多修八支聖道耶?阿難!於此有比丘,依遠離、依離貪、依滅盡,迴向於捨,以修習正見;依遠離[、依離貪、依滅盡、迴向於捨,]以修習正思惟;……以修習正語;……以修習正業;……以修習正命;……修習正精進;……修習正念;依遠離、依離貪、依滅盡、迴向於捨,修習正定。阿難!如是有善知識、善伴黨、善隨從之比丘,修習八支聖道,多修習八支聖道。
阿難!應依此理而得知:有善知識、善伴黨、善隨從者,此悉皆為梵行。阿難!以我為善知識,故有生法之眾生,解脫生;有老法之眾生,解脫老;有死法之眾生,解脫死;有愁、悲、苦、憂、惱法之眾生,解脫愁、悲、苦、憂、惱。阿難!應依此理而知,有善知識、善伴黨、善隨從者,此悉皆為梵行。」
2-5 先斷無明得慧解脫,後斷貪欲得心解脫
首先針對「如實觀察五陰如何生起(如理作意)」,得正覺「十二因緣的生法(集法)」、斷無明,接著再次第的修習,得明見「四聖諦」,成就「四聖諦第一轉、四行」的正覺,具足「慧根」,成就「慧解脫」。接著,依「四聖諦」的如實智見為前導,引攝「出世間八正道」的修行,修學離貪、斷愛、出世間的正見、正志……正定,次第而起。正定起已,「出世間八正道」的修行滿足,已經離貪、斷愛成就「心解脫」,具足解脫知見,得身作證:「我生已盡,自知不受後有」30。見《相應阿含》710,2,49,5經、《相應部》『蘊相應』52經:
《相應阿含》710 經:「若彼比丘離貪欲,心解脫,得身作證;離無明,慧解脫。」
《相應阿含》2 經:「欲貪斷者說心解脫。如是心解脫者,若欲自證,則能自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相應部》『蘊相應』22.52 經:「諸比丘!比丘若對色如理作意,如實以觀色之無常性者,則厭患於色。喜盡故貪盡,貪盡故喜盡。喜貪盡故,名為心解脫、善解脫。」
《相應阿含》49經:「色是生、滅法,受、想、行、識是生、滅法。知色是生、滅法者,名為知色;知受、想、行、識是生、滅法者,名為知(受、想、行、)識。」
《相應阿含》5 經:「於色若知、若明、若離欲貪,心得解脫者,則能斷苦。如是受、想、行、識,若知、若明、若離欲貪,心得解脫者,則能斷苦。」
釋迦佛陀成就「四聖諦三轉、十二行」,完成了正覺、離貪、解脫的修證,自證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當時 佛陀除了宣稱「已經成就無上正等覺之現等覺」,也宣稱已成就「心解脫」,自作證:「此為我最後之生,……再不受後有」。見銅鍱部傳誦的《相應部》『諦相應』11 經、『蘊相應』59 經、『六處相應』13經、『念相應』11經:
《相應部》『諦相應』56.11 經:「我於此四聖諦,如是三轉、十二行相之如實智見已達悉皆清淨故,諸比丘!我於天、魔、梵世、沙門、婆羅門、人、天眾生中,稱之為無上正等覺之現等覺。又,我智生與見,我心解脫不動,此為我最後之生,再不受後有。」
《相應部》『蘊相應』22.59 經:「波羅捺國,鹿野苑之因緣。……諸比丘!多聞之聖弟子,作如是觀者,則厭患色,厭患受……想……行……識,厭患者則離貪,離貪者則解脫,解脫者則生已解脫智,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世尊如是說已,五群比丘信受歡喜世尊之所說。又說此教時,五比丘無取著,而盡諸漏令心解脫。」
《相應部》『六處相應』35.13 經:「諸比丘!依此,余於含括天、魔、梵世界,於含括沙門、婆羅門、天人,則宣示無上正等覺。而於余起智與見:「確實余心解脫,此為余最後之生,而無再生也。」
《相應部》『念相應』47.11 經:「舍利弗!心解脫故,我稱之為大丈夫;心未解脫者,則不稱為大丈夫。舍利弗!何為心解脫耶?舍利弗!於此有比丘,於身觀身,熱誠、正知、正念,調伏世間之貪憂而住。彼於身觀身而住,心無所取,而由諸漏離貪解脫。於受……於心……於法觀法,熱誠、正知、正念,調伏世間之貪憂而住。彼於法觀法而住,心無所取,而由諸漏離貪解脫。舍利弗!如是而心解脫。舍利弗!心解脫故,我說為大丈夫;心未解脫者,我不說謂為大丈夫。」
2-6 佛陀說慧解脫、心解脫
在 佛陀原說的解脫次第上,是「先斷無明得慧解脫,後斷貪欲得心解脫」,斷無明得正覺,斷欲得解脫。見大正藏《相應阿含》19,22,645 經、南傳《相應部》『蘊相應』70,89經、『念相應』11經:
《相應阿含》19 經:「佛告比丘:色是結所繫法,此法宜速除斷;斷彼法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如是受、想、行、識,是結所繫法,此法宜速除斷;斷彼法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時彼比丘聞佛所說,心大歡喜,禮佛而退。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心得解脫,成阿羅漢。」
《相應阿含》22 經:「劫波!如是比丘心善解脫者,如來說名心善解脫。所以者何?愛欲斷故,愛欲斷者,如來說名心善解脫。……爾時、劫波比丘受佛教已,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心善解脫,成阿羅漢。」
《相應阿含》645 經:「於此五根如實觀察者,不起諸漏,心得離欲解脫,是名阿羅漢:諸漏已盡,所作已作,離諸重擔,逮得己利,盡諸有結,正智、心善解脫。」
《相應部》『蘊相應』22.70 經:「比丘!色是止住於所染,汝於此應斷欲,受……想……行……識是止住於所染,汝於此應斷欲。……時……乃至……彼比丘得成阿羅漢。」
《相應部》『蘊相應』22.89 經:「六十位長老比丘及具壽差摩,無取著而從諸漏得心解脫。」
《相應部》『念相應』47.11 經:「舍利弗!於此有比丘,於身觀身,熱誠、正知、正念,調伏世間之貪憂而住。彼於身觀身而住,心無所取,而由諸漏離貪解脫。於受……於心……於法觀法,熱誠、正知、正念,調伏世間之貪憂而住。彼於法觀法而住,心無所取,而由諸漏離貪解脫。舍利弗!如是而心解脫。舍利弗!心解脫故,我說為大丈夫;心未解脫者,我不說謂為大丈夫。」
當已成就「四聖諦三轉、十二行」,完成了慧解脫、心解脫的聲聞聖弟子,也就已斷生死的繫縛,成就無上正等覺了。見南傳《相應部》『諦相應』23,24經31、大正藏《相應阿含》402,384經:
《相應部》『諦相應』56.23 經:「諸比丘!對此四聖諦如實現等覺故,名為如來、應供、正等覺者。」
《相應阿含》402 經:「世尊告諸比丘:於四聖諦,平等正覺,名為如來、應(供)、等正覺。」
《相應部》『諦相應』56.24 經:「諸比丘!過去世之應供、正等覺者,如實現等覺者,皆對四聖諦如實現等覺。……未去世之應供、正等覺者,……。諸比丘!現在之應供、正等覺者,如實現等覺者,皆對四聖諦如實現等覺。……諸比丘!過去世之應供、正等覺者,如實現等覺者……應現等覺為……現等覺者,皆對此四聖諦如實現等覺。」
《相應阿含》384 經:「若比丘於苦聖諦已知、已解,於苦集聖諦已知、已斷,於苦滅聖諦已知、已證,於苦滅道跡聖諦已知、已修,如是比丘名阿羅漢,諸漏已盡,所作已作,離諸重擔,逮得己利,盡諸有結,正智(、心)善解脫。」
佛陀原說的修證道次弟,經由比對阿難系僧團傳誦的《相應阿含》與優波離系分別說部僧團傳誦的《相應部》當中的「七事修多羅(『因緣相應』、『食相應』、『聖諦相應』、『界相應』、『五陰(蘊)相應』、『六處相應』、『(四念處等)道品相應』)」,從當中古老經篇證知的共說,是依「因緣法、緣生法」的正覺、斷無明為始,次第的開展了「四聖諦三轉、十二行」的修行歷程,完成正覺、離貪、慈悲喜捨、解脫、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修證。直接的說,解脫的次第是「先斷無明得慧解脫,後斷貪欲得心解脫」,當已成就「心解脫」,即能夠自身作證:「我生已盡,……自知不受後有」。
依據「十二因緣的生法(集法)」為起始、為核心,次第的如實知見「十二因緣的滅法(如何滅)」、「八正道」,成就「四聖諦第一轉、四行」,再依明見「四聖諦」的慧眼(慧根),引攝「出世間八正道」的次第及修習,成就「四聖諦第二轉、四行」,當已經次第的修習「出世間八正道」,成就離貪、斷愛的正定,就已完成了「愚癡、貪欲、瞋恚」的斷盡、不起,成就解脫,具足解脫知見:「我生已盡,……自知不受後有」,成就「四聖諦第三轉、四行」。
在 佛陀親說的經說當中,佛陀將如實正見「十二因緣」的禪觀方法──觀四念處集法與滅法,稱為「一乘道」。見《相應阿含》607,609 經、南傳《相應部》『念相應』1,42經:
《相應阿含》645 經:「有一乘道,淨諸眾生,令越憂悲,滅惱苦,得如實法,所謂四念處。何等為四?身身觀念處;受;心;法法觀念處。」
《相應阿含》609 經:「我今當說四念處集,四念處沒。諦聽,善思。何等為四念處集,四念處沒?食集則身集,食滅則身沒。如是隨集法觀身住,隨滅法觀身住,隨集、滅法觀身住,則無所依住,於諸世間永無所取。如是觸集則受集,觸滅則受沒。如是隨集法觀受住,隨滅法觀受住,隨集、滅法觀受住,則無所依住,於諸世間都無所取。名色集則心集,名色滅則心沒。隨集法觀心住,隨滅法觀心住,隨集、滅法觀心住,則無所依住,於諸世間則無所取。憶念集則法集,憶念滅則法沒。隨集法觀法住,隨滅法觀法住,隨集、滅法觀法住,則無所依住,於諸世間則無所取。是名四念處集,四念處沒」
《相應部》『念相應』47.1經:「諸比丘!有此一乘道,能使眾生清淨、超愁悲、滅苦憂、證得正理、現證涅槃,謂四念處。」
《相應部》『念相應』47.42 經:「諸比丘!我說四念處之集起與滅壞,且諦聽。諸比丘!以何為身之集起耶?依食集起,而身集起;依食滅壞,而身滅壞。……依觸集起,而受集起;依觸滅壞,而受滅壞。……依名色集起,而心集起;依名色滅壞,而心滅壞。……依作意集起,而法集起;依作意滅壞,而法滅壞。」
因此,由「如實正見十二因緣」為前導,次第的修證成就「四聖諦三轉、十二行」,得解脫、三藐三菩提,是 佛陀、聲聞弟子都共行無異的「一乘道」。如是次第的修習成就「四聖諦三轉、十二行」,即能具足正覺、離貪、慈悲喜捨、解脫、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這一修證次第及成就,是「無師自覺」的 佛陀,或是「聞法正覺」的聲聞聖弟子,都同樣而無差別,所以稱為「一乘道」,也就是正向、等向於解脫、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一乘菩提道」。
- 1. 見《舍利弗阿毘曇論》卷八:大正藏 T28 p.585.1-25~p.586.1-3
- 2. 見《舍利弗阿毘曇論》卷十九:大正藏 T28 p.652.1-1~3
- 3. 見《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第三十九:大正藏T24 p.407.2-17〜p.407.3-4見《瑜伽師地論》卷八五;參大正藏T30 p.772.3-9~28 「事契經者,謂四阿笈摩。一者雜阿笈摩、二者中阿笈摩、三者長阿笈摩、四者增一阿笈摩。……即彼相應教,更以一、二、三等漸增分數道理而說,是故說名增一阿笈摩。」
- 4. 見《摩訶僧祇律》卷三二:參大正藏T22 p.491.3-16~20
- 5. 見《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三十:參大正藏T22 p.191.1-23~28
- 6. 見《四分律》卷五四:參大正藏T22 p.968.2-18~22
- 7. 見《毘尼母經》卷四:參大正藏T24 p.818.1-15~29
- 8. 見《銅鍱律》『小品』第十一 五百犍度:參南傳大藏經 第四冊 p.384-14~385-3
- 9. 見南傳《中部》第四品『牧牛者大經Mahagopalakasuttam』:參臺灣元亨寺出版 南傳大藏經 「諸比丘!言此比丘彼等多聞而通阿含,持法、持律、持智母之比丘。」 見大正藏《中阿含》196 經卷五十二:參大正藏 T1 p.755.1-10~23 「阿難!若多伴助者,持經、持律、持母者。」
- 10. 見《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四十:參大正藏 T24 p.408.2-10~23 「摩窒里迦……所謂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聖道分,四無畏、四無礙解、四沙門果、四法句、無諍、願智及邊際定,空、無相、無願、雜修諸定、正入現觀及世俗智,苫摩他、毘缽舍那,法集、法蘊,如是總名摩窒里迦。」
- 11. 見《阿育王傳》卷四:參大正藏 T50 p.113.3-3~8 「尊者迦葉作是念:我今當自誦摩得勒伽藏!即告諸比丘:『摩得勒伽藏者,所謂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八聖道分,四難行道、四易行道、無諍三昧、願智三昧、增一之法、百八煩惱、世論記、結使記、業記、定慧等記。諸長老!此名摩得羅藏。」
- 12. 見《阿育王經》卷六:參大正藏 T50 p.152.1-14~19 「摩訶迦葉復思惟:我等自說智母。是時迦葉語諸比丘:『云何說智母?謂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八正道,四辯、無諍智、願智,悉皆結集。法身制說寂靜見等,是說智母,乃至大德迦葉已結集法藏。」
- 13. 見《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第三十九:大正藏T24 p.407.2-17〜p.407.3-4 見《瑜伽師地論》卷八五;參大正藏T30 p.772.3-9~28 「事契經者,謂四阿笈摩。一者雜阿笈摩、二者中阿笈摩、三者長阿笈摩、四者增一阿笈摩。……即彼相應教,更以一、二、三等漸增分數道理而說,是故說名增 一阿笈摩。」
- 14. 見《摩訶僧祇律》卷三二:參大正藏T22 p.491.3-16~20
- 15. 見《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三十:參大正藏T22 p.191.1 - 23~28
- 16. 見《南傳大藏經》精藏的編排:參臺灣元亨寺出版 漢譯 南傳大藏經
- 17. 見《四分律》卷五四:參大正藏T22 p.968.2-18~25
- 18. 見《毘尼母經》卷四:參大正藏T24 p.818.1-15~27
- 19. 見《三論玄義》:參 大正藏 T45 p.9.2-22~29
- 20. 見『島王統史』第七章:參臺灣元亨寺 1997 出版《漢譯南傳大藏經》第65冊 p.53-7 ~13 見《大王統史》第五章:參臺灣元亨寺 1997出版《漢譯南傳大藏經》第65冊 p.186-14〜187-13 見《善見律毘婆沙》卷二:參大正藏 第24 冊 p.684.1-25〜p.684.2-14
- 21. 見南傳《相應部》『諦相應』SN56.11 經:參臺灣元亨寺出版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六》 p.314 「世尊如是說示已,五比丘歡喜、信受於世尊之所說。又說示此教時,具壽憍陳如生遠塵離垢之法眼:「有集法者,悉皆有此滅法。」
- 22. 見大正藏《雜阿含》256 經;南傳《相應部》『蘊相應』22.126經 見南傳《相應部》『因緣相應』12.21經 見大正藏《雜阿含》846-2 經;南傳《相應部》『預流相應』55.28經
- 23. 見大正藏《雜阿含》655 經;南傳《相應部》『根相應』48.52經 見大正藏《雜阿含》845 經;南傳《相應部》『預流相應』55.28經、『根相應』48.53經
- 24. 見大正藏《雜阿含》655 經;南傳《相應部》『根相應』48.52經
- 25. 見大正藏《雜阿含》287 經;南傳《相應部》『因緣相應』12.65經
- 26. 見南傳《相應部》『諦相應』SN56.11 經:參臺灣元亨寺出版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六》p.314 「世尊如是說示已,五比丘歡喜、信受於世尊之所說。又說示此教時,具壽憍陳如生遠塵離垢之法眼:「有集法者,悉皆有此滅法。」
- 27. 見南傳《相應部》『預流相應』55.28 經;大正藏《雜阿含》846-2經 見南傳《相應部》『蘊相應』22.90 經;大正藏《雜阿含》262經
- 28. 見南傳《相應部》『因緣相應』12.21經 見南傳《相應部》『蘊相應』22.126 經;大正藏《雜阿含》256經
- 29. 見大正藏《雜阿含》287 經;南傳《相應部》『因緣相應』12.65經 見大正藏《雜阿含》768 經;南傳《相應部》『道相應』45.2經
- 30. 見大正藏《雜阿含》710經 見大正藏《雜阿含》749 經;南傳《相應部》『道相應』45.1經 見大正藏《雜阿含》785 經;南傳《中部》(117)『大四十法經』
- 31. 見南傳《相應部》『諦相應』SN56.24 經:參臺灣元亨寺出版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六》p.329~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