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 先見十二因緣集、滅法,得明、斷無明
佛陀教導的修證次第,是先如實知見「十二因緣法、緣生法」成就正覺,隨後即明白「十二因緣的滅法」1。如當年憍陳如見法時說:「有集法者,悉皆有此滅法2。」當明見「十二因緣的集法與滅法」,就是已得法眼3、得明、斷無明4。見南傳《相應部》〈預流相應〉28經、〈因緣相應〉21經、〈蘊相應〉126經;《相應阿含》846-2,256經:
《相應部》55.28經:
一 舍衛城因緣。
二 時,給孤獨居士來至世尊住處。至已,禮敬世尊,坐於一面。時,世尊言坐於一面之給孤獨居士曰:
三 「居士!聖弟子當止息五種怖畏、怨讎,成就四種預流,以慧善觀聖理,善通達時,若心欲者,則自得記別,而曰:「於我地獄滅盡、畜生滅盡、餓鬼趣滅盡、惡生、惡趣、墮處滅盡,而得預流,墮法滅、決定、趣向等覺。」以何為五種怖畏、怨讎之止息耶?
四 居士!殺生者,緣殺生而於現法生怖畏、怨讎,於來世生怖畏、怨讎,心中受苦憂。離殺生者,則如是之怖畏、怨讎止息。居士!不與取者,緣不與取而於現法生怖畏、怨讎,於來世生怖畏、怨讎,心中受苦憂。離不與取者,則如是之怖畏、怨讎止息。居士!邪淫者,緣邪淫而於現法生怖畏、怨讎,於來世生怖畏、怨讎,心中受苦憂。離邪淫者,則如是之怖畏、怨讎止息。居士!妄語者,緣妄語而於現法生怖畏、怨讎,於來世生怖畏、怨讎,心中受苦憂。離妄語者,則如是之怖畏、怨讎止息。居士!飲酒者,緣飲酒而於現世生怖畏、怨讎,於來世生怖畏、怨讎,心中受苦憂。離飲酒者,則如是之怖畏、怨讎止息。此為五種怖畏,怨讎之止息。
五 以何為成就四種預流支5耶?居士!於此有聖弟子,於佛成就證淨,而曰:「彼世尊為應供、正等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於法……於僧……於聖者之所樂不破、不穿、不雜、不穢,離脫,智者所讚,不執取,成就能發三摩地之戒。此為成就四種預流支。
六 以何為慧善觀聖理,善通達之耶?居士!於此有聖弟子,對緣善作意,而曰:「彼有故此有,彼生故此生,彼無故此無,彼滅故此滅。」謂:緣無明生行,緣行生識,緣識生名色,緣名色生六處,緣六處生觸,緣觸生受,緣受生渴愛,緣可愛生取,緣取生有,緣有生生,緣生生老死愁悲苦憂惱。如是,此為一切苦蘊之集起。又:無明無餘離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識滅故名色滅,名色滅故六處滅,六處滅故觸滅,觸滅故受滅,受滅故渴愛滅,渴愛滅故取滅,取滅故有滅,有滅故生滅,生滅故老死愁悲苦憂惱滅。如是,此為一切苦蘊之滅。」此為以慧善觀聖理,善通達。
七 居士!聖弟子於此五種怖畏、怨讎當止息,成就此四種預流支,以慧善觀聖理,善通達時,若心欲者,則自得記別,而曰:「於我地獄滅盡、畜生滅盡、餓鬼趣滅盡、惡生惡趣、墮處滅盡,而得預流,墮法滅、決定、趣向等覺。」
《相應阿含》846-2經: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比丘於五恐怖、怨對休息,三事決定不生疑惑,如實知見賢聖正道,彼聖弟子能自記說:地獄、畜生、餓鬼惡趣已盡,得須陀洹,不墮惡趣法,決定正向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究竟苦邊。何等為五恐怖、怨對休息?若殺生因緣罪,怨對恐怖生,若離殺生者,彼殺生罪怨對因緣生恐怖休息。若偷盜,邪淫,妄語,飲酒罪,怨對因緣生恐怖,彼若離偷盜,邪淫,妄語,飲酒罪,怨對者因緣恐怖休息。是名罪怨對因緣生五恐怖休息。何等為三事決定,不生疑惑?謂於佛決定離於疑惑,於法、僧決定離疑惑,是名三法決定離疑惑。何等名為聖道如實知見?謂十二支緣起如實知見。如所說:是事有故是事有,是事起故是事起,如緣無明行,緣行識,緣識名色,緣名色六入處,緣六入處觸,緣觸受,緣受愛,緣愛取,緣取有,緣有生,緣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是名聖弟子如實知見。若於此五恐怖罪怨對休息,於三法決定離疑惑,於聖道如實知見,是聖弟子能自記說:我地獄盡,畜生、餓鬼惡趣盡,得須陀洹,不墮惡趣法,決定正趣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究竟苦邊。」
《相應部》12.21經:
一 [爾時,世尊]住舍衛城。
二 世尊宣曰:「諸比丘!如來具足十力,具足四無所畏,示知牛王之事,於眾中作獅子吼,轉梵輪,濟度眾生。[所謂]:色如是如是,色之集如是如是,色之滅如是如是;受如是如是,受之集如是如是,受之滅如是如是;想如是如是,想之集如是如是,想之滅如是如是;行如是如是,行之集如是如是,行之滅如是如是;識如是如是,識之集如是如是,識之滅如是如是。此有時即彼有,此生時即彼生。此無時即彼無,此滅時即彼滅。
三 即緣無明有行,緣行有識……如是此是全苦蘊之集。
四 依無明之無餘,依離貪滅乃行滅,依行滅乃識滅……如是此為全苦蘊之滅。」
《相應部》22.126經:
一 [爾時,世尊]在舍衛城…乃至…
二 時,有一比丘,來詣世尊住處。詣而…乃至…
三 坐於一面而彼比丘,白世尊言:「大德!無明,說無明者。大德!何為無明?如何為無明人耶?」
四 「比丘!此處有無聞之凡夫,於色有集法,不如實知6色乃有集法。於色有滅法,不如實知色乃有滅法。於色有集滅法,不如實知色乃有集滅法。
五 於受有集法,不如實知受乃有集法。於受有滅法,不如實知受乃有滅法。於受有集滅法,不如實知受乃有集滅法。
六 想有集法…乃至…
七 於行有集法,不如實知行乃有集法。於行有滅法,不如實知行乃有滅法。於行有集滅法,不如實知行乃有集滅法。
八 於識有集法,不如實知識乃有集法。於識有滅法,不如實知識乃有滅法。於識有集滅法,不如實知識乃有集滅法。
九 比丘!說此為無明,如是為無明人。」
一0 如是說已,彼比丘白世尊言:「大德!明,說明者。大德!何者為明?何者為明人耶?」
一一 「比丘!於此處有有聞之聖弟子。有色集法者,如實知有色集法。有色滅法者,如實知有色滅法。有色集滅法者,如實知有色集、滅法。
一二 有受集法者…乃至…
一三 有想集法者…乃至…
一四 有行集法者…乃至…
一五 有識集法者,如實知有識集法。有識滅法者,如實知有識滅法。有識集滅法者,如實知有識集、滅法。
一六 比丘!說此為明,如是為明人。」
《相應阿含》256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尊者舍利弗,尊者摩訶拘絺羅,在耆闍崛山。時尊者拘絺羅,晡時從禪起,詣尊者舍利弗所,共相問訊,種種相娛悅已,卻坐一面。時尊者摩訶拘絺羅語舍利弗言:「欲有所問,寧有閑暇為我說不?」舍利弗言:「隨仁所問,知者當說。」 摩訶拘絺羅問舍利弗言:「所謂無明,云何是無明?誰有此無明?」舍利弗答言:「無明者謂不知,不知者是無明?」「何所不知?」「謂色生、滅法,色生、滅法如實不知7;色無常,色無常如實不知;色磨滅法,色磨滅法如實不知。(受、想、行)識生、滅法,(受、想、行)識生、滅法如實不如;受、想、行,識(無常),受、想、行、識無常如實不知;如(受、想、行)識磨滅法,(受、想、行)識磨滅法如實不知;。摩訶拘絺羅!於此五受陰如實不知,不見,無無間等,愚,闇,不明,是名無明。成就此者,名有無明。」 又問舍利弗:「所謂明者,云何為明?誰有此明?」舍利弗言:「摩訶拘絺羅!所謂明者是知,知者是名為明。」又問:「何所知?」「謂色生、滅法,色生、滅法如實知;色無常,色無常如實知;色磨滅法,色磨滅法如實知。(受、想、行)識生、滅法,(受、想、行)識生、滅法如實知;受、想、行、識(無常),受、想、行、識無常如實知;(受、想、行)識磨滅法,(受、想、行)識磨滅法如實知。拘絺羅!於此五受陰如實知,見,明,覺,慧,無間等,是名為明。成就此法者,是名有明。」 是二正士,各聞所說,展轉隨喜,從座而起,各還本處。
佛陀教導的修證次第,第一步是「如實知因緣法,得明、斷無明」,第二步是「正見五陰是緣生法」,第三步是「斷除我見、常見、斷見」等種種妄見。如經說:「捨離無明而生明,不生我知、我見覺」、「離無明而生明故,不思惟我,不思惟此是我」,絕不可能不先得明、斷無明,還可以「斷除常見、我見」。見《相應阿含》296,45經;《相應部》〈蘊相應〉47經:
《相應阿含》296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因緣法及緣生法。云何為因緣法?謂此有故彼有,謂緣無明行,緣行識,乃至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云何緣生法?謂無明、行……。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來自所覺知,成等正覺,為人演說,開示、顯發,謂緣無明有行,乃至緣生有老死。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來自覺知,成等正覺,為人演說、開示、顯發,謂緣生故有老病死、憂悲惱苦。此等諸法,法住,法定,法如,法爾,法不離如,法不異如,審諦、真、實、不顛倒。如是隨順緣起,是名緣生法,謂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處、觸、受、愛、取、有、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是名緣生法。
多聞聖弟子,於此因緣法、緣生法,正智善見。不求前際,言我過去世若有,若無,我過去世何等類?我過去世何如?不求後際,我於當來世為有,為無,云何類?何如?內不猶豫,此是何等?云何有?此為前誰?終當云何之?此眾生從何來?於此沒當何之?
若沙門、婆羅門,起凡俗見所繫,謂說『我見』所繫,說『眾生見』所繫,說『壽命見』所繫,『忌諱吉慶見』所繫,爾時悉斷、悉知,斷其根本,如截多羅樹頭,於未來世成不生法。是名多聞聖弟子,於因緣法、緣生法,如實正知,善見,善覺,善修,善入。」
《相應阿含》45經: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受陰,云何為五?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若諸沙門、婆羅門見有我者,一切皆於此五受陰見我。諸沙門、婆羅門,見色是我,色異我,我在色,色在我見。受……。想……。行……。識是我,識異我,我在識,識在我。愚癡無聞凡夫,以無明故,見色是我,異我,相在,言我真實不捨。以不捨故,諸根增長;諸根長已,增諸觸。六觸入處所觸故,愚癡無聞凡夫起苦、樂覺,從觸入處起。何等為六?謂眼觸入處,耳、鼻、舌、身、意觸入處。如是比丘!有意界,法界,無明界。愚癡無聞凡夫,無明觸故,起有覺、無覺、有無覺;我勝覺、我等覺、我卑覺;我知、我見覺,如是知、如是見覺,皆由六觸入故。多聞聖弟子,於此六觸入處,捨離無明而生明,不生有覺、無覺、有無覺;勝覺、等覺、卑覺;我知、我見覺。如是知、如是見已,先所起無明觸滅,後明觸覺起。」
《相應部》22.47經:
一~二 [爾時,世尊]在舍衛城…乃至…
三 「諸比丘!一類之沙門、婆羅門,觀種種有我之觀見,彼等皆觀五取蘊,或觀其隨一。
四 以何為五耶?諸比丘!此處有無聞之凡夫,不見聖人…乃至…不順善知識之法。觀我是色,我以色有,我中有色,色中有我……觀受……想……行……識是我,我以識有,我中有識識中有我。有如是觀見,謂不離我。
五 諸比丘!又謂不離我者,則有諸根之入,[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是。
六 諸比丘!有意、有法、有無明界,觸於無明觸所生之所受之無聞凡夫,思惟我,思惟此是我。思惟有,思惟無,思惟有色,思惟無色,思惟有想,思惟無想,思惟非想非非想。
七 諸比丘!亦即於其處住於五根8。然則,有聞之聖弟子斷無明而生明。彼人離無明而生明故,不思惟我,不思惟此是我,不思惟有,不思惟無,不思惟有色……無色……有想……無想……非想非非想。」
- 1. 見大正藏《相應阿含》287經;南傳《相應部》〈因緣相應〉65經
- 2. 見南傳《相應部》〈諦相應〉11經:參臺灣元亨寺出版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六》p.314
「世尊如是說示已,五比丘歡喜、信受於世尊之所說。又說示此教時,具壽憍陳如生遠塵離垢之法眼:「有集法者,悉皆有此滅法。」 - 3. 見南傳《相應部》〈預流相應〉28經;大正藏《相應阿含》846-2經
- 4. 見南傳《相應部》〈因緣相應〉21經
- 5. 「於佛、法、僧不壞淨信、聖戒成就」,在《相應阿含》稱為四不壞淨,名信根,但在《相應部》則稱為四預流支,亦名信根(見〈根相應〉SN48.8經;〈預流相應〉SN55.16經)。《相應部》又另說四預流支是「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見〈預流相應〉S55.50 經),而此種說法則同於《相應阿含》。所以,在《相應部》中,四預流支有兩種定義。
- 6. 「如實」原本誤為「如法」。
- 7. 五陰是生法,亦是滅法,此謂「五陰是依因緣生之法,故也是依因緣滅而滅之法」,所謂:「緣根、境生識,三事和合觸......諸大苦聚集;六入滅則觸滅......諸大苦聚滅」(《相應阿含》68經)。若如實見五陰集與滅(《相應部》12.21經),所謂「無明緣行......諸大苦聚集;依無明之無餘,依離貪滅乃行滅......諸大苦聚滅」(絕不是剎那生、剎那滅) ,則正見因樂著、貪愛五陰(味),而有生、死之集起,依正見五陰無常(患),而知有生、死之滅盡,亦知當於五陰斷欲貧、越欲貪、滅欲貪(離),是為生、死滅盡之道。一可參大正藏《相應阿含》1173經
- 8. 緣五根、五境生五識,根、境、識具足名觸,緣觸生受、想、思,此為五根緣於色、聲、香、昧、觸生識與受、想、思,而此受、想、思為法境,緣意、法生意識,依意觸生受、想、思,此皆於五觸所生受,生識與受、想、思,因無明之故,不知緣生、無常,故生貪著,而逐於五根、五境之緣,識現住於中,於五觸生諸受,而復於意、法生意識,於意觸起無明、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