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正覺後2456年/西元2024年

原始佛教的禪法與生活的統貫 (一)

隨佛尊者開示 : 原始佛教的禪法與生活的統貫 (一)

原始佛教的禪法與生活的統貫 (一)

隨佛禪師

佛陀教導的是因緣法,得明、斷無明的重點也是在見因緣法。因緣法講的是集法,並沒有提到滅法。集法是如何發生,滅法是從實際的現況裏明白如何滅除。

見了因緣法、緣生法以後,得明、斷無明,瞭解諸法緣生,緣生則無常,才斷四種凡俗見——我見、眾生見、壽命見、忌諱吉慶見。瞭解斷貪愛才能滅苦,才能看到正道,然後依正道修行,才能斷貪、斷嗔,達到解脫。要斷的煩惱有六個:無明、我見(身見)、疑、戒禁取、貪愛、嗔恚。

佛陀不講無色界。因為 佛陀在講生死業報時,每一生是從六根生,六根是色法,無色界沒有六根生的色法,五陰業報在無色界完全不能建立,因此 佛陀不講在五陰之外還有什麼非色法。非色法的清淨本性的說法來自於耆那教。

佛教的禪法就是開智慧,用智慧來統貫現實的生活,讓生活能夠困難更少,生活更好,遠離苦惱。禪法與生活統貫的第一個關鍵:禪觀是在生活中觀察,不是在禪堂中觀察。學習佛法先要解決人與人之間的問題,修行人不用是非、對錯看世間,而是看痛苦怎麼發生,痛苦怎麼解決,所謂“如實正觀世間集,如實正觀世間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