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正覺後2458年/西元2026年

停止宗教歧視 宗教各派 平行尊重

隨佛長老

華人的佛教從印度傳入,約在公元一世紀開始譯經,最早是民間零星的翻譯,官方的譯經可能從公元二世紀開始。華人翻譯的經典,除了公元前一世紀以後傳出的「(大乘)菩薩道」典籍以外,也包括傳統佛教在公元前四世紀初「第一次結集」的集成,還有公元前三世紀初「第二次結集」後到公元後六、七世紀的部派佛教傳誦。印度傳統部派佛教的佈教師及「(大乘)菩薩道」的傳教者,在公元三、四世紀以後,絡繹不絕前往東方傳教。

由於傳統佛教流傳的時代,事實上是遠早於後出的「(大乘)菩薩道」,所以在「原始佛教」與「部派佛教」的典籍中,無有任何關於「(大乘)菩薩道」之教說或教派的記載,所以對於新出的「(大乘)菩薩道」是既無讚賞,也無有任何輕視與詆毀的說法。反之,「(大乘)菩薩道」起於後世,為了取代傳統佛教的地位,不免在傳誦的新典籍當中,多方的貶謫傳統「十二因緣」、「四聖諦」、三十七道品等教說,詆毀聲聞阿羅漢等僧眾。譬如:小乘法、小乘人、焦芽敗種、負佛債者等毀辱性的語詞,讚嘆供養「(大乘)菩薩」勝於供養(小乘)聲聞阿羅漢的說法,可說是觸目皆是。

由於華人世界遠隔於西方的印度,不了解印度佛教發展的真實狀況,而華人世界又是兩派的新教區,無有傳統信眾的基礎,所以傳統部派佛教與新出「(大乘)菩薩道」的對立及爭競,在華人的佛教世界吹起若干的漣漪而已,無有全面及巨大的衝突。此外,華人原有儒家的「建立大同世界」的理想化哲思,也有道家的形上學說與道教的神仙信仰,這對於新傳來的「(大乘)菩薩道」來說,是相當適合發展的環境。反之,過於重視理性思辨、詳加分析解說的部派佛教論說,則不太能夠契合華人重於「意境」的形上學說風氣,難免被視為繁瑣及下乘了,更加上強調「自覺滅苦」的思惟,又多不合於「建立大同世界」的儒家思想。如此一來,從公元二世紀到公元後六、七世紀,華人佛教的發展,印度部派佛教即逐漸的被「(大乘)菩薩道」所淘汰了。自隋、唐以後,漢地佛教徹底的玄學化、老莊化,印度傳來的「(大乘)菩薩道」,也已成為漢地祖師的「漢傳菩薩道」了。雖然,「漢傳菩薩道」的教說思想不等同印度「(大乘)菩薩道」,但是承襲「貶謫傳統佛教「十二因緣」、「四聖諦」、三十七道品等教說,詆毀聲聞僧眾」的立場,則無有任何的改變。

由於不論是印度「(大乘)菩薩道」或「漢傳菩薩道」,過去在華人世界已取得完全的發聲權及代表地位,所以對於「小乘」及「大乘」的信仰及說法,從未受到質疑和反對,也無人加以求證真實性。在此之下,「(小乘)聲聞阿羅漢」及「(大乘)菩薩」就是「理所當然」的事實,無可質疑和反對,即使「漢傳菩薩道」近乎無人真正研習過「原始佛教」及「部派佛教」的經說思想,但是「小乘」的貶謫、詆毀及判定,還是堅固不可動。

近代實證的社會科學昌明,對於佛教的探究,重視考證的史實及事實,不再依據傳教者的「佈教語言」為信守的根據。這一方法學的進步及改革,幫助了現代人得以從「歷史的淹埋」中,將「佛陀的原說」重新呈現出來,使世人不再受各教派學說的影響,能夠科學性、考證性、客觀性的探討、確定「悉達多的原創發現及思想」,再一次的親覲二千四百餘年前「智照中印的釋迦牟尼、佛陀」。

從十八世紀到二十世紀,東、西方學界針對佛教史地及典籍的考證,確定了佛教發展的歷史過程,分為:原始佛教、根本佛教、部派佛教、部派菩薩道。當公元前一世紀後,再傳出性空(大乘)菩薩道、唯識(大乘)菩薩道、真如(大乘)菩薩道、秘密(大乘)菩薩道。此一佛教發展史實,在事實的考證下,已無可推翻和懷疑,這也是許多「(大乘)菩薩道」的修學者,已是「心知肚明」的事。從二十世紀末葉起,華人的佛教世界中,有人基於個人的理想及需要,或是為了維護傳統宗教地位及利益,選擇不將事實說與信眾,或是「加以合理化」,避免衝激和失控。另有人選擇改變宗仰、重新開始,不計任何的毀譽得失,為的是忠於事實與信念,維護 佛陀的真實教法,攝引世人歸向真實之道。

在華人的佛教世界裏,這兩類學人多同出於「(大乘)菩薩道」,也都有著維護佛教的信念及利樂眾生的悲憫,也各有著堅持及作法。但是,過去一千餘年,原本是「(大乘)菩薩道」一派獨存的華人佛教,對於「大乘」、「小乘」的說法,當然不會有任何的異議及衝突。然而,在二十一世紀的現代社會底下,佛教不僅不是「理所當然」的宗教信仰,更何況是對傳統佛教加之「小乘」的貶謫、詆毀呢?遺憾的是,在近二十餘年來的華人佛教圈,「(大乘)菩薩道」針對南傳佛教學人,或是原始佛教的行者,依然習以為常、無所顧忌的公然的責以「小乘法、小乘人、焦芽敗種、負佛債者」等,在許多流通的文宣作品中,堂然的羅列種種具有貶謫、毀辱、歧視性的語詞及態度。相對於「(大乘)菩薩道」的貶謫,許多南傳部派佛教的僧俗二眾,面臨「(大乘)菩薩道」所施加的毀辱、貶謫,也無可忍耐的反唇相譏:外道、提婆達多的徒眾、魔子魔孫。

這些「(大乘)菩薩道」及南傳部派佛教的學人,難道還不知這些對立的言詞,已明確觸犯了「公然侮辱」、「破壞名譽」、「宗教歧視」、「信仰壓迫」等法律規範嗎?雖然任一受法律保護的宗教信仰,有傳揚、信仰其宗教學說的自由,但是受法律保護的宗教信仰自由,事實上是「不保護貶謫、毀辱、歧視其他宗教信仰的權利和自由」。信仰宗教、學習佛法的人,不論信念及理由是甚麼,只要不違反善良風俗及法律道德,學人可以公開的提出理念,並且公然比較自說和他說的差異,但是要有可信的事實作為根據,不可胡說亂言,否則就是「惡意毀謗」,更不可以依據「自說」作為批判「他說」的標準,否則就是「侮辱」、「歧視」,更不可以涉及任何的「人身批判和攻擊」,要不然也是「公然侮辱」、「破壞名譽」,這些都是犯法的言詞和行為。信仰學說的比較和討論,必需忠實的「依據實際的事實」及「依據各方的學說」,才能不自說自話的作出可信的比較,或是扭曲對方的說法,否則會是「不當引用」及「惡意曲解」的行為。

原始佛教是「佛陀的佛教」,中道僧團及原始佛教會的學眾,忠實信守 佛陀的原說,依據學術考證確定的佛教史實,比對後世佛教的學說差異及演革始末,並回歸對應於世間真切的事實,進而判擇出各派教說的時代性及實證性,並以「利益世人」為前題,將之理性、建設性的宣傳於十方。中道僧團及原始佛教會的宣教,不對任何個人及教派採行「公然侮辱」、「破壞名譽」、「宗教歧視」、「信仰壓迫」等,違反法律規範的言詞及作為,更不同意及接受任何個人及學派,針對中道僧團及原始佛教,或是對於其他良善的宗教信仰、學眾,加以「侮辱」、「歧視」、「詆毀」。我們對「(大乘)菩薩道」,稱之「菩薩道」,既是尊重,也是自重;對於華人菩薩道,則稱為「漢傳菩薩道」,是尊重及重於史實;對於南傳佛教,稱之為「部派佛教」、「銅鍱部佛教」、「南傳佛教」,是尊重及重於事實。對於佛教內部的學人,我們認為「大家都是凡夫起修」,必然難以一次正覺,不解、不明的學習過程是正常,如佛陀所說「有業報,而無作者」。因此,世上有煩惱及過失、顛倒的修習過程和作為,當然需要加以指正、拒絕不當的身、口、意,但不需仇視及鄙視「那個人」。

佛教內不論信仰何等學派,都還仰歸 釋迦佛陀,還不致於不禮敬 釋迦佛陀。「(大乘)菩薩道」及南傳部派佛教間的對立,只會帶來仇恨,既無助於佛教的發展,也無助於社會、國家的團結和諧。

在此,真誠及慎重的呼籲教界諸方賢友及社會賢達,為了「佛法的顯現及佛教的和諧」,促進社會及國家的團結、和諧,應當在維護佛法的探究及學派教說的比較研究下,建設性的提出有益於「顯現真知灼見及公益」的研究,共同努力:停止宗教歧視 、 避免宗教人格壓迫 、 消除宗教不當的對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