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正覺後2458年/西元2026年

「業〈Karma〉」觀念的理論瑕疵

隨佛長老

業〈Karma〉,是出自奧義書的觀念,不是佛教的主張。「業」的觀念認為:「過去決定現在,現在決定未來」,然而,這個觀念在理論上具有嚴重的瑕疵。

若從「現在決定未來」這端來看:今生行善,來世得善報;今生行惡,來世得惡報。現在的作為決定未來的禍福吉凶,因此,現在的善惡行為具有意義性。

但是從「過去決定現在」這端來看,就有問題了。比如說一個殺人者與被殺者的關係,是前世的因果所造成,那麼兩者之間就是債務關係。殺人者不算行惡,他只不過是在討債;被殺者不算無辜,他必須償還舊債。今世幫助了一個人,也不算行善,那是上輩子欠人家的債務;被幫助者也不需要感謝,那是債權人拿回前世的債權而已!如此就變成:行善者只是在還債,作惡者只是在討債,顯得相當不公義,善惡分辨極度混亂與矛盾。

由此看來,業力說表面上是在強調善惡的作用,實際上反而是反善惡。正因為如此,由奧義書思潮所發展出來的六師思想,大半是主張道德無用、善惡無用,可見業力說是有矛盾、有所瑕疵! 佛陀對於這種想法予以批判,並且提出了更高明的見解──因緣觀。

佛陀發現因緣法,因緣「只有影響、但不決定」。若從現在來看未來,現在的所作所為「影響」未來,所以任何作為都有意義和價值;從現在來看過去,現在發生的一切不僅受過去的影響,同時也受現在個人身口意及外在環境的影響。所以,從今天來看未來,以及從今天來看過去,我們的任何作為都具有價值及意義。

所有現在發生的一切受三種因緣影響:一、過去的影響;二、現在個人身口意的影響;三、現在外在的人事物的影響。我們現在的作為不僅會影響未來、影響現在,也會改變歷史對今天的影響。今日的所作所為,既影響過去、也影響現在、也影響未來,因此,學習因緣法的人絕對懂得把握現在的因緣,努力而為,積極奮進。

※本文由書記組整理2019年5月30日,隨佛禪師於臺北中道禪院週四課程《回歸佛法》的部分開示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