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正覺後2458年/西元2026年

正統佛法教導因緣法、因緣觀

隨佛長老

「禪法」、「禪觀」、「禪定」、「靜默」這樣的用語,是耆那教的用語。然而,長久以來,積非成是,被當成是佛教的講法。佛教真正的講法──「因緣法」、「因緣觀」,反而被忽略了。時至今日,佛教活動與教學,若是不採用「禪法」、「禪觀」、「禪定」的用詞,佛教徒反而不知是要作甚麼。

就耆那教而言,「禪定」指專注於息;「靜默」指不涉入身心覺知的寂靜;「禪觀」指藉由甚深禪定,達到梵我一如,回歸宇宙常樂我淨的本體;「禪法」是指藉由「禪定」達到 「靜默」,最後經由「梵我一如」的「禪觀」,通達永恆不滅的解脫,這整個系統的教法稱為「禪法」。

耆那教的思想認為,宇宙有一個獨立與生化一切的本體−−梵,人們必須徹底遠離世俗的一切,淨化業行,才能回歸到這個本體。是故,耆那教修苦行與禪定,禪定是藉由專注於入出息,斷除身心經驗的覺知,一步一步修至四禪八定,乃至想受滅盡定。當精神活動幾乎停止,並經由「梵我一如」的「禪觀」, 達到梵我一如的解脫境界。這樣的教法,無疑的是以脫離現實為要務。

正統佛教,不是修禪觀,是修「因緣觀」。佛法即是因緣法,離開因緣法別無佛法可言。真實即是因緣,修因緣觀才能「明白真實」,了解現實的真相是影響效應下的呈現。這樣的教導,讓我們切入現實,務實勇健的活在現實中。

真正的佛法教導我們:面對現實、觀察問題、了解問題、處理問題、度越問題,是能夠實際的用在生活上,不脫節現實。

※本文由書記組整理自2017年2月25日,隨佛禪師於龍山寺板橋文化廣場「都會三日禪」的部分開示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