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正覺後2458年/西元2026年

遠離肉食?提婆達多的真正問題?

隨佛長老

近二十多年來,南、北傳佛教學人一直為「肉食與遠離肉食」的問題,彼此爭端不斷,引起很多不當的口過,也製造不少的對立。絲毫無助於善德及佛法,更破壞佛教的團結!

遠離肉食,或稱為「素食」,在「(大乘)菩薩道」來說,一直被視為「慈悲心」的表現。這一看法的原因,是在「(大乘)菩薩道」傳誦的《大般涅槃經》1〈如來性品〉、〈四相品〉及〈四法品〉中,都有「食肉者斷大慈種」一語。另在《楞伽經》、《象龜經》、《指鬘經》、《文殊師利問經》、《大雲經》中,也都有提到「食肉者」不利修行、不利聖道,應修「大慈行」的看法。

然而,在印度佛教的原有傳承裏,卻不是如此。

印度文化當中的「不肉食」,原是起自奧義書思潮下的耆那教,因為信受「宿命式的業報」、強調苦行,所以極為重視「不殺生」與「不肉食」。

但是,在 釋迦佛陀的教導中,是重在「因緣法」的正覺,藉由「因緣法」的明見,如實知五陰是因緣生,緣生故無常、非我、非我所,進一步的生起「對五陰應當離貪、斷愛,才能斷苦」的正見。最後,再依據離貪的正見導向息止五陰的貪愛正道,才能離貪而有慈悲,離貪而解脫。

因此, 佛陀不認為可以藉由食物種類的揀擇,決定身心的淨化與解脫。所以 佛陀不僅反對「宿命式的業報」,不作嚴苛的苦行,也不認為「不受食魚、肉」可獲致聖果。

如佛世時僧伽托缽受食,在「不見殺、不聞殺、不疑為我殺」的情況下,也不拒絕魚、肉的供養。

此外,佛世時印度第一強國摩竭陀國的國王阿闍世弒父篡位,得不到 佛陀的認同及支持,遂起了反佛的惡念。阿闍世利用提婆達多的野心,支持、鼓勵提婆達多取代 佛陀,爭取領導僧團的地位。

提婆達多爭取僧團領導權的作為,受到 佛陀的拒絕與呵斥,遂起而對抗 佛陀、分裂僧團。提婆達多利用摩竭陀國王舍城人信受的耆那教主張的「不受用魚、肉」,提出「盡形壽不食肉,可疾證涅槃」2及強調苦行的說法,提高自己在王舍城的聲望以爭取支持,並藉此打擊 佛陀的權威,爭取佛教的領導權,這就是佛史上有名的「提婆達多破僧」事件。

提婆達多提出「盡形壽不食肉,可疾證涅槃」的主張,不合正覺、離貪才能導向解脫的修證正軌。雖然「不受食魚、肉」確實是善法,有助於護生,並且 佛陀也曾約制比丘不可受食象肉、馬肉、人肉、狗肉、毒蟲獸肉、獅子肉、虎肉、豹肉、熊肉、羆肉等十種肉3。但是將「不食肉」與「證涅槃」連在一起,是錯誤的說法,所以受到 佛陀的拒絕與呵斥。

提婆達多毀佛、分裂僧團的作為,最後是失敗了。但是,此後的傳統佛教聲聞僧團及居家信士,多將「不食肉」當作是提婆達多的作法。對於主張「不食肉」的人,一律加以拒絕,並且攻訐是外道、提婆達多的徒眾。譬如現今的南傳佛教就是如此!

提婆達多的錯誤,是將「不食肉」與「證涅槃」連在一起,這才是 佛陀拒絕與呵斥的重點, 佛陀拒絕的是不當、錯誤的見解,而不是「不食肉」。

試想:如果反對「不食肉」,認為「不食肉」即是外道、提婆達多的徒眾。那麼如何解釋 佛陀約制僧人不可受食象肉、馬肉、人肉、狗肉、毒蟲獸肉、獅子肉、虎肉、豹肉、熊肉、羆肉等十種肉的律戒?若是反對「不食肉」,卻又制戒禁食十種肉,難道這不是外道法、戒禁取?這不是「自相矛盾」嗎?

因此,對於「不食肉」的人,一律加以拒絕,並且攻訐是外道、提婆達多的徒眾,是一種誤解佛制與不當的作法。如果任何的學法者,為了「不食肉」無關乎正覺、解脫及「慈、悲、喜、捨」,而堅決的反對「不食肉」,那麼此人既是拒絕「無礙正覺、解脫的善德」,更不是真正具有正見的人。

因為 佛陀的教導,不是只要弟子實踐有關於正覺、解脫的作為而已!凡有利社會人心的善德、良善風俗與世俗法律, 佛陀都要弟子們尊重為之。如約制不食象肉等十種肉,即是如此。

反之,「(大乘)菩薩道」傳誦的典籍,把「食肉」和「斷大慈種」、「斷聖種」連在一起,一樣是不當的說法。因為根據 佛陀的教導,顯現「慈、悲、喜、捨」的方法是修「七覺分」4

見南傳《相應部》〈覺支相應〉54 經:
「云何修習慈心解脫?……依遠離、依離貪、依滅盡,迴向於捨,以修習慈俱行之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喜覺支……輕安覺支……定覺支……修習慈俱行之捨覺支。
云何修悲喜心解脫?……。云何修習喜心解脫?……。云何修習捨心解脫?……依遠離、依離貪、依滅盡,迴向於捨,以修習捨俱行之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喜覺支……輕安覺支……定覺支……修習慈俱行之捨覺支。」

由此可知,「大慈心」和「不食肉」是沒有直接的關連。若將「食肉」和「斷大慈種」連在一起,既不是正見,也是不當排斥「食肉」的人。

雖然「不食肉」無關乎正覺、離貪、解脫與「慈、悲、喜、捨」的開展,但是「不食肉」確實是「尊重生命」的善德,仍然值得實踐。

現代的學人要有智慧的明白:
提婆達多的錯誤,是將「不食肉」與「證涅槃」串連一起,不是「不食肉」。佛陀拒絕的是不當、錯誤的見解,而不是「不食肉」。

若是對於「不食肉」的人,一律加以拒絕,並且攻訐是外道、提婆達多的徒眾,絕對是誤解佛制且增加無謂對立的不當作法。

反之,莫名的拒絕「食肉」,一律視為缺乏慈心的人,也是不當的作法。

──本文選錄自 隨佛禪師著《隨佛行道第一輯》p.117~p.121
  • 1. 見《大般涅槃經》:參大正藏T12 p.386.1-15~16, p.686.1-10….見《大般泥洹經》卷三:參大正藏T12 p.868.3-26
  • 2. 見《銅鍱律》〈犍度〉〈小品〉的「破僧犍度」:參南傳大藏經《律部》第4 冊p.249
  • 3. 見《銅鍱律》〈大品〉〈藥犍度〉第二誦(蘇卑供養及肉食)、第三誦(私呵將軍):參考漢譯南傳大藏《律部》第3 冊 p.287, p.30
  • 4. 見大正藏《雜阿含》743 經;南傳《相應部》〈覺支相應〉54 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