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佛禪師開宗明義指出:「『佛陀由禪出教:佛弟子依教入禪。』」所謂的『禪』,即是『身心的覺醒,生活的經驗』,是任何人對當前身心的覺醒,在生活上的受用呈現;而非所謂的「打坐、不起心動念、不分別、不執著…..」等。
佛陀講的是「善分別」、「不妄分別」,而非如木石般的「不分別」;是「不妄執」,而非不堅持任何作為的「不執著」;禪更不是如印度奧義書主張的一念不生,因為緣生的五陰是不可能一念不生。禪師表示:佛法的核心在於以「六處分位」的十二緣起觀,其主要的內涵可分三種現前的緣起:一是為凡夫講述當前老病死苦的緣起,都是現前「生」的緣起;二是為禪修者講述當前身心苦的緣起;三是為見法者講述當前無明、妄見、貪愛及束縛的緣起。
禪師切中肯綮的指出:如果禪修必須找安靜之處、沒有閒事牽掛、情緒安穩…..等條件,則勢必只有「好命」之人方能禪修,其實這乃是修「禪定」的需要。但是真正的禪修是隨時隨地、任何身分地位、不論老少賢愚、不拘士農工商…..皆能修禪,重點在於:不管任何時候、地點,都得認真注意眼前面臨的困境,注意當前是如何發生,勇於「面對苦,知其苦集」,如是任何人隨時隨地皆可修學身心覺醒的緣起禪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