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正覺後2456年/西元2024年

六根、六境及五陰是結所繫法

節錄自 隨佛法師之《相應菩提道次第》
第四章 「老病死」之緣由與滅盡 第二節 明、無明
第二品 如實知集、味、患、離之次第
第四目 如實知「苦患」:貪愛五蘊,則繫縛於苦

1-4-2-2.4.3六根、六境及五蘊是結所繫法(又名 所取法),以味著、結縛、貪愛,而繫於生老病死苦。

SĀ283 大正藏《雜阿含》283經; S12.57《相應部》因緣相應57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於結所繫法,隨生味著,顧念,心縛則愛生;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如人種樹,初小軟弱,愛護令安,壅以糞土,隨時溉灌,冷暖調適,以是因緣,然後彼樹得增長大。如是比丘結所繫法,味著將養則生恩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

若於結所繫法,住生、滅觀(*註),隨順無常觀、無欲觀、滅觀、捨觀,不生顧念,心不縛著,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如是純大苦聚滅。猶如種樹,初小軟弱,不愛護,不令安隱,不壅糞土,不隨時溉灌,冷暖不適,不得增長。若復斷根、截枝,段段斬截,分分解析,風飄、日炙,以火焚燒,燒以成糞,或颺以疾風,或投之流水。比丘!於意云何?非為彼樹斷截其根,乃至焚燒,令其磨滅,於未來世成不生法耶」?答言:「如是,世尊」!「如是比丘!於結所繫法,住生、滅觀,隨順無常觀、無欲觀、滅觀、捨觀,不生顧念,心不縛著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如是純大苦聚滅」。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住生、滅觀」之句,原經文是置於「隨順無常觀」之後,今依佛陀的教法原型,恢復原有的修證次第,如《相應部》22.102經所說,修無常想應立足於觀集法、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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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5.109《相應部》 六處相應109經

﹝一O九﹞ 第六 繫縛

二   「諸比丘!為說可繫縛之法與繫縛,且諦聽。

三   比丘等,何者為可繫縛之法耶?何者為繫縛耶?

四   諸比丘!眼為可繫縛之法,凡對此生欲染,於此即是繫縛。

五~九 耳是.....鼻是.....舌是.....身是.....意為可繫縛之法也,凡對此生欲染,於此即是繫縛。

一O  諸比丘!此等稱為可繫縛之法,以此稱為繫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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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老經說~大正藏《雜阿含》283經; S12.57《相應部》因緣相應57經 白話摘要

台灣 編輯組

我是聽 佛陀這麼說的:

有一段時間,佛陀住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當時,佛陀告訴比丘們說:「假若對於「結所繫法」產生貪著、顧念,心識被結縛,則會生「愛」;因「愛」而緣取,因「取」而緣「有」,因「有」而緣「生」,因「生」而緣老病死、憂悲惱苦等如此的「純大苦聚」集起。例如有人種樹,樹苗初期還小而軟弱,經過愛護讓它安穩,將肥料沃土培在它的根部,適時灌溉,依環境冷熱而調節適合它,以這樣的因緣,那樹苗就得以增高長大。如同這樣,比丘們,這結所繫法,貪著將會滋養它,則會產生恩愛;因「愛」而緣取,因「取」而緣「有」,因「有」而緣「生」,因「生」而緣老病死、憂悲惱苦等如此的「純大苦聚」集起。

假若對「結所繫法」依著無常觀,安住生、滅觀、無欲觀、滅觀、捨觀,不產生任何顧念,心識不被結縛著,則可以滅除「愛」;「愛」滅則「取」滅, 「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此的「純大苦聚」滅。例如對一棵樹,當它還小而軟弱時,不愛護它,不讓它安隱,不將肥料沃土培在它的根部,不適時灌溉,不依環境冷熱而調節適合它,它就不得以增長。假如還將它斷根、截枝,切成一段段的,分解成一分分的,隨風飄、日曬,甚至以火將它焚燒成灰,然後讓強風吹散,或者將它投入流水中。比丘們!你們認為如何呢?假如不將這樹斷根,直到焚燒成灰,讓它消滅,怎麼能讓它在未來不再生長呢?」比丘們回答說:「是的,就是這樣,世尊!」。

佛陀再次強調說:「就是這樣啊!比丘!對於「結所繫法」依著無常觀,安住生滅觀、無欲觀、滅觀、捨觀,不產生任何顧念,心識沒被結縛,則可以滅除「愛」;「愛」滅則「取」滅, 「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此的「純大苦聚」滅。

佛講完這經後,比丘們聽聞 佛陀所說的,歡喜的依照著去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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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老經說 大正藏《雜阿含》283經讀後感言

台灣 法觀

研讀原始佛典,不管是北傳《相應阿含》還是南傳相應部,最大的困難處在於如何將一篇又一篇言簡意賅的經文彼此關聯串接起來,還原佛陀的本意。

《相應阿含》283經講到如何經由斷除對「結所繫法」的欲貪,而滅除「純大苦聚」,達到解脫彼岸。不過,什麼是「結所繫法」?什麼又是「結法」?根據《相應阿含》239經,佛說「欲貪」是名「結法」,而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等根、境是「結所繫法」。又根據《相應阿含》19經,佛說:色、受、想、行、識等五陰是「結所繫法」。然而,在南傳相應部蘊相應120 經,佛說:「…色(受、想、行、識)是結法。於此欲、貪,於此即是結。…」。一經說五陰是「結所繫法」,欲貪是結法;另一經卻說五蘊是結法,欲貪是結。其實是古今翻譯用詞的差別。

當我們想去除不想要的樹木,依其大小而有難易程度不同。如果是小苗,可以像對草一樣順手把它拔除;如果主幹像手指般粗細,則需雙手緊握樹幹,如拔河一般,才能將之拔出;若主幹已經長得如手臂般大小,那麼非借助斧鋸鋤鏟工具之力,才能竟全功。要是樹已經大到無法以兩手環抱的程度,那麼以單人之力,即使借助工具,大概也難以撼動它。

以大樹之堅固難以摧毀來譬喻生死輪迴大苦的「結」,似㈲幾分貼切。所以 佛陀開示:如果想要防止「結」不斷擴大增長,必須從剛開始的階段就不讓它得到使其增大的關注與滋養。如同種樹人得知所種的樹最後會大到失控,造成困擾,那麼就應該立刻停掉對此樹的關愛照顧,讓它無法成長;甚至把它連根刨出,或截斷、或燒毀、或投水,永除後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