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續上期)諸位法友!師父和你們談一個問題。大家先甭寫,冷靜注意聽。感情模式會影響生活的慣性,影響生活形態。但是反過來講,我們的感情模式怎麼形成?從小到大的生活經驗,養成了感情的模式。人生有一段時間的家庭生活,所謂的童年生活,或者少年、青年的生活經驗,影響、型塑出我們的基本情感模式,進而影響了人格特質的呈現。
接著,這種基本情感、人格的模式會促成某種生活慣性的發生,從而再影響生活的形態。我們大概在十七、八歲時,某種生活的慣性即已形成,往後的二十歲、三十歲、四十、五十歲的生活形態,都受到這種生活慣性的影響而展現出來。平常生活的慣性及形態,對人們來說是很難改變的事。因為人們的童年生活經驗,型塑出感情上的需要與表達方式,還有某種追求滿足的模式,而感情需要、表達方式與追求滿足的模式,會發展出生活的慣性,進而影響生活的形態。在這當中即有著自我認定與接納的情感發展,也就是人格模式的形成。
因此,當我們生活獨立後,就會按照感情的模式與生活慣性,發展出生活的面向、步調與家庭形態。在生活步調、面向及家庭形態的形成因素背後,多是和成年以前的感情模式、心理人格有關。多數人會覺得成年以後的家庭生活形態,就是自己要的生活。其實,我們要的生活,只是配合既有的感情模式、生活慣性與人格特質所發展出來的生活形態。
然後,現有的生活形態會不斷的回饋已有的感情模式,鞏固原有的人格特質及生活慣性,而感情模式、人格特質又再影響生活形態的發展。這是一種精神活動與現實生活,交錯影響的循環表現。諸位明白嗎?生活形態的經驗會維繫感情模式,鞏固既有的人格特質,而感情模式、人格特質又會重覆再影響生活形態的發展。人們現在的問題,就是在這裏。
譬如:許多學佛人知道佛法的理趣,也知道實踐的方法,更知道許多事是必須做或改變。簡單說是通通都知道,但是做不到。原因在哪裏?因為改變後的生活形態,是和既有的感情模式、生活慣性不一樣!更是不相應現有的人格模式,所以跨不過、改不了。即使是出了家,也不是真的出家,往往只是「搬家」,依舊是「換湯不換藥」。感情模式、生活慣性與人格特質,還是堅固難移。這不是認知上的問題,所以學了再多的佛法,或是宣說再多的課,也一樣不大有用。
陷在這種困境,不是道心的問題。是什麼問題呢?是根基問題!根基就是感情模式與人格特質。感情模式與人格特質的限約,人們跨不過。
好!現在大家的問題就在這裏。那麼現在怎麼改變呢?……(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