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這四十一年的學法過程裏,我看到很多人逐漸地在這過程當中,忘了自己學法的動機跟目的。為什麼?因為在這過程裏,我們會碰到善知識、善友、善隨從,可是同樣的我們也會碰到惡知識、惡伴黨、惡隨從。我們會看到正確典範的顯現,同時,我們也會看到錯誤的示範;我們會面臨正向的鼓勵跟引導,也會看到錯誤的誘引、誘導。不當的引誘、錯誤的示範、負面的打擊,是我們在學法過程中的共同經驗。所以,許多人逐漸的對佛教、對學習失去了信心,也對佛教許多人、事、物產生懷疑,或是受影響而墮落,甚至就此而放棄了。
可是有些人則不然,願意在這正反、順逆都有的過程裡,堅定意志與信念,努力的向前,決不動搖、決不退卻,朝法的方向精勤不懈。
我想告訴諸位的是,無論你以前經歷什麼過程,還是要堅定學法的腳步與方向。在過往四十餘年的時間,我和大家一樣的經歷了很多,佛門的內外事情,我肯定看得比許多人多,承受的辛酸風雨,也肯定不會比較少。在場的法友有些入佛門到現在都不到十年,我則已經在佛門四十一年了。學的、看的、經驗的、感受的,不會比許多人淺。
在過去有些深入的法義,我是不輕易教導、傳授,其實並不是吝嗇法,是因為一直在尋找可以好好教導的對象。雖然每個眾生都可以學法成就,可是在眼前這個階段,厚實、精勤,不畏艱苦、不求名利,又能夠慈悲待人的修行者,畢竟不多。相反的,多數的人有很多自己內在的問題要跨越,甚至許多基本待人處世的素養都還有待加強。有些時候,甚至表現得很不好,當然這都是當事者的困難,而不是罪過,很需要佛法的幫助。因此,僧團在傳法的立場上,許多事情需要很謹慎。傳法是一件神聖的事,不能輕忽!因為佛法既不是個商品,也不是建立人際關係的工具,而成了見人隨意即送的禮物。雖然佛法對人有益,可是佛法利人的利益,在什麼時候才能產生?只有「準備改變自己」的人,佛法對他才會發生真正的利益。
一個人如果沒有決心改變自己,學佛法是不會得到真正的利益。因為學了佛法,不是準備改變自己,而是拿來豐富學識、炫耀自己,更不是準備改變自己,只會變得愈來愈自以為是、貢高自負。唯有能依著佛法改變自己的人,才會得到「度苦」的利益,當有了度苦的受用,才能產生真正利益眾生的作用,並且成為正面的示範。示範在世人的面前,感動人心,激勵人們對佛法的信心跟信念。反過來,如果一個人不是要改變自己,而是打算作老師、上人,是準備「改變別人」,是要榮耀自己。那麼這人示現在大家面前,不會是一個正向、正面的典範,反而是讓人覺得學佛也不過如此,讓人們對佛法或學佛的人,失去了信心,失去了信賴。
諸位法友,傳法是神聖的事情,傳法者對社會、對眾生、對佛教有很大的責任。傳法不是為了表現自己,讓人們知道自己很厲害。只有難耐孤獨與欲求名聲的人,才會急著炫耀自己的能力。這種想法及心態,完全背離了社會責任的覺知,對眾生有責任的覺知,對佛教有責任的覺知。因此,傳法的時機、對象不當,都會讓佛法顯現不了利益及大用,不僅不會幫助眾生,反而害了他。將高深可貴的法傳給只想炫耀自己的人,只有讓他下火坑而已!因為他不認真度越內在的煩惱,卻習得許多的法,會變得驕傲、虛榮、自高、自傲,甚至忙著追求名利。即使是辯才無礙,在大眾的面前顯得出類拔粹,但在務實實踐上,在自我改變上,看不到功德、大用,終究讓大家對學佛失去了信心。
諸位法友!我教十二因緣法,也教了二十多年了,特別是教禪,也教了十五年的禪法。過往我擇徒較嚴,許多禪觀的方法,是不輕易公開的教授,即使很多教界的學人誤以為個人是學法不精、不懂禪法,也毫不在意。為什麼不輕易教授?因為 佛陀的禪法不是在市場上賣拖鞋,不能隨意的濫傳。
很多人有錯誤的見解,誤以為師父吝嗇教法,不想教大家。其實是因為愛護學法者,才會慢慢的引導,學到那裏,改變到那裏,才教到那裏。諸位法友!請多體諒出家傳法者的苦心及用心。
過去有些人是假意來出家,事實上只是為了探求精要的教法,不是真心要守戒精勤的做出家人,也有在其他道場出家,又來此學法的僧人,也是為了這個目的。但是,我是如觀燭火,是心知肚明。他們只想求法,卻不想改變自己,也無有精勤行持的心理準備。對這些人來說,佛法只是提升自己的「階梯」,可以讓他們比其它人更了不起的工具而已!
在過去,內覺禪林發生過這些事,造成許多的困擾。在過去的二十多年來,在我傳法、授課的過程中,經歷了很多這樣的例子,在家眾、出家眾都有。這些事情都會造成傳法者的一些困擾,無謂的障礙。在過去,對普羅大眾來說,重要的法要我是不會傳授。今後,與其讓別有心思者前來學習,再到外頭不當的亂傳,不如師父自己傳授,讓這些法要成為普遍知道的法,就會沒有求名、求利的空間。
現在師父傳法也到了一個階段了,為了避免可貴的佛法,被人濫傳、誤傳、濫用,變成求取個人名利的工具。我會將深入的法要傳授給大眾,當然有一些從未傳授過的重要核心教法,還是會留待真正篤實、精進的修行者。真正的深奧、精要的法要,原本就不會來此出家即傳授,有些假意出家實是採探法要的學習者,實是多費無謂的心思。然而,這類的學人一定有,不管是在那裏,都會有。畢竟些真正的法要,應當留給精勤學法、為法無私的修行者,讓他們能夠持守這寶貴的法要,為世間留盞明燈。否則,不分賢愚的濫傳,日後佛門難免會造成劣弊逐良幣的問題。
在此,許多來此學法多年的朋友,師父向大家解釋清楚,同時也向社會大眾做個說明。這次的禪修,師父講得比以前多,教得也比以前詳細,原因就在這裡。以前不輕易說的法要,現在公開的說,將它普遍化,人們就沒有假藉佛法求取個人名利的空間。
寶貴的佛法不應該用來炫耀自己,作為求名求利的工具。 佛陀原說的教法,經由近兩百多年東、西方學界的探究,很不容易的在師父的探究中,再次的顯耀人間。這不是師父個人的資產,更不應當被不當的人濫用。「謹慎傳法,擇人而教,無私無倦,廣開法教」的傳法準則,正是對 世尊、佛法與僧團的禮敬,對傳法師長的尊重及感謝,也是對兩千多年來佛教護法善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