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正覺後2458年/西元2026年

從古老經法認識 佛陀的修證

隨佛長老
選錄自 隨佛法師Bhikkhu Vūpasama著
《原始佛教之確證及開展》第三章 第一節 © 2010

佛陀如何正覺、見道、成就解脫與三藐三菩提

探尋 佛陀原說的「教法依據」,是根據阿難系傳誦的漢譯《雜阿含》與優波離系巴利《相應部》中,「第一次結集」集成之因緣、聖諦、食、界、陰(蘊)、六入及四念處等諸道品之七事相應教。經由兩部傳誦的對照、整理出原始的共說,再對照佛教部派分流始末,濾淨部派增新之部義及「論說」,整治、還原 佛陀教說之教法、禪法及菩提道次第的原貌。

阿難系漢譯《雜阿含》與優波離系巴利《相應部》中,在因緣、聖諦、食、界、陰(蘊)、六入及四念處等諸道品之七事相應教以外,其餘的經說傳誦,都是出於「第一次結集」以後的增新,不可作為探究「佛陀原說」的根據與標準。現依古老的經法共說,來探究 佛陀的修證:

1. 佛陀如何正覺:

明見因緣法, 佛陀及聖弟子得以正覺,並得正知緣生法無常、有為,是滅盡之法、敗壞之法、離貪之法、滅法,離於我見,乃至離貪,而於未來世成不生法。

1. 大正藏《雜阿含》296 經;南傳《相應部》因緣相應SN12.20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因緣法及緣生法。云何為因緣法?謂此有故彼有,謂緣無明行,緣行識,乃至(緣生有老死),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云何緣生法?謂無明、行……。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來自所覺知,成等正覺,為人演說,開示、顯發,謂緣無明有行,乃至緣生有老死。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來自覺知,成等正覺,為人演說、開示、顯發,謂緣生故有老病死、憂悲惱苦。此等諸法,法住,法定,法如,法爾,法不離如,法不異如,審諦、真、實、不顛倒。如是隨順緣起,是名緣生法,謂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處、觸、受、愛、取、有、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是名緣生法

多聞聖弟子,於此因緣法、緣生法,正智善見

不求前際,言我過去世若有,若無,我過去世何等類?我過去世何如?

不求後際,我於當來世為有,為無,云何類?何如?

內不猶豫,此是何等?云何有?此為前誰?終當云何之?此眾生從何來?於此沒當何之?

若沙門、婆羅門,起凡俗見所繫,謂說「我見」所繫,說「眾生見」所繫,說「壽命見」所繫,「忌諱吉慶見」所繫,爾時悉斷、悉知,斷其根本,如截多羅樹頭,於未來世成不生法。是名多聞聖弟子,於因緣法、緣生法,如實正知,善見,善覺,善修,善入」。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2. 南傳《相應部》因緣相應SN12.20 經;大正藏《雜阿含》296經

一 [爾時,世尊]住舍衛城。

二 世尊曰:「諸比丘!我為汝等說緣起及緣生之法,汝等諦聽,當善思念,我則為說」。彼諸比丘奉答世尊曰:「大德!唯然。」世尊曰:

三 「諸比丘!何為緣起耶?諸比丘!緣生而有老死。如來出世,或如來不出世,此事之決定、法定性、法已確立,即是相依性。如來證於此,知於此。證於此、知於此,而予以教示宣佈,詳說、開顯,分別以明示,然而即謂:「汝等,且看!」

四 諸比丘!緣生而有老死。諸比丘!緣有而有生。諸比丘!緣取而有有。諸比丘!緣愛而有取。諸比丘!緣受而有愛。諸比丘!緣觸而有受。諸比丘!緣六處而有觸。諸比丘!緣名色而有六處。諸比丘!緣識而有名色。諸比丘!緣行而有識。諸比丘!緣無明而有行。如來出世、或不出世,此事之決定、法定性、法已確立,即相依性。如來證知此,已證知而予以教示宣佈,詳說、開顯、分別以明示,然而即謂「汝等,且看!」

五 諸比丘!緣無明而有行。諸比丘!於此有如不虛妄性、不異如性、相依性者,諸比丘!此謂之緣起

六 諸比丘!何為緣生之法耶?諸比丘!老死是無常、有為、緣生、滅盡之法,敗壞之法,離貪之法,滅法

七 諸比丘!生是無常、有為、緣生、滅盡之法、敗壞之法、離貪之法、滅法

八 諸比丘!有是無常、有為、緣生、滅盡之法、敗壞之法、離貪之法、滅法

九~十六 諸比丘!取為……諸比丘!愛為……諸比丘!受為……諸比丘!觸是……諸比丘!六處是……諸比丘!名色是……諸比丘!識是……諸比丘!行是……

十七 諸比丘!無明是無常、有為、緣生、滅盡之法、離貪之法、滅法。諸比丘!此等謂之緣生法

十八 諸比丘!聖弟子對此緣起及緣生之法,以正慧如實善見故,彼憶起宿世,即:「我於過去世有耶?我於過去世無耶?何故於過去世有耶?於過去如何有耶?於過去世如何有耶?如何而有耶?

十九 [彼聖弟子],馳思未來:即:「我於未來世有耶?於未來世無耶?何故於未來世有耶?如何於未來世有耶?我於未來世何有?如何而有之耶?

二十 [又聖弟子],於今之現世就已有惑。即:「有我耶?無我耶?何故有我耶?如何有我耶?此眾生來自何處耶?彼將赴何處耶?」不知其理

二一 所以者何?諸比丘!聖弟子如實對此緣起及此等緣生之法,以正慧善見故。」

2. 佛陀如何見道:

佛陀從覺知「苦」與「苦因」入門,先明見苦的集起――因緣法,其次明見「依苦因的滅盡,而有苦的滅盡」,後依苦、苦集、苦滅之「正見」,而得見「苦滅正道」,此即於「四聖諦」生眼、智、明、覺,成等正覺。

1. 大正藏《雜阿含》287 經;南傳《相應部》因緣相應SN12.65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憶宿命,未成正覺時,獨一靜處,專精禪思,作是念:何法有故老死有?何法緣故老死有?即正思惟,生如實無間等,生有故老死有,生緣故老死有。如是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何法有故名色有?何法緣故名色有?即正思惟,如實無間等生,識有故名色有,識緣故有名色有。

我作是思惟時,齊識而還,不能過彼:謂緣識名色,緣名色六入處,緣六入處觸,緣觸受,緣受愛,緣愛取,緣取有,緣有生,緣生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

我時作是念:何法無故﹝則﹞老死無?何法滅故老死滅?即正思惟,生如實無間等,生無故老死無,生滅故老死滅。如是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行廣說。

我復作是思惟:何法無故行無?何法滅故行滅?即正思惟,如實無間等,無明無故行無,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識滅故名色滅,名色滅故六入處滅,六入處滅故觸滅,觸滅故受滅,受滅故愛滅,愛滅故取滅,取滅故有滅,有滅故生滅,生滅故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如是純大苦聚滅。

我時作是念:我得古仙人道,古仙人逕,古仙人道跡;古仙人從此跡去,我今隨去。譬如有人遊於曠野,披荒覓路,忽遇故道、古人行處,彼則隨行。漸漸前進,見故城邑,故王宮殿,園觀、浴池,林木清淨。彼作是念:我今當往,白王令知。即往白王:大王當知!我遊曠野,披荒求路,忽見故道、古人行處,我即隨行。我隨行已,見故城邑,故王宮殿,園觀、浴池,林流清淨。大王可往,居止其中。王即往彼,止住其中,豐樂安隱,人民熾盛。今我如是,得古仙人道,古仙人逕,古仙人跡;古仙人去處,我得隨去,謂八聖道: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

我從彼道,見老病死,老病死集,老病死滅,老病死滅道跡。見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行,行集,行滅,行滅道跡。我於此法,自知、自覺,成等正覺。為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及餘外道,沙門,婆羅門,在家、出家,彼諸四眾,聞法正向!信樂知法善,梵行增廣,多所饒益,開示顯發」。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2. 南傳《相應部》因緣相應SN12.65 經;大正藏《雜阿含》287經

一 [爾時,世尊]住舍衛城。

二 [爾時,世尊曰:]「諸比丘!昔我尚未得正覺,為(菩薩* 1)時,曾作此念:「此世間實陷於苦惱,生而奔向衰、老、死而又將再生。然卻不知此老死苦之出離。實則如何得知此老死苦之出離耶?」

三 諸比丘!然則我作是念:「有何故有老死耶?緣何有老死耶?」

四 諸比丘!爾時,我依正思惟,依慧悟得生:「有生故有老死,緣生而有老死。」

五 諸比丘!時我作是念:「有何故有生?……有有……有取……有愛……有受……有觸……有六處?……有名色耶?緣何而有名色耶?」

六 諸比丘!依正思惟,於我而生慧悟得:「有識故有名色,緣識而有名色。」

七 諸比丘!時我作是念:「有何故有識?緣何有識耶?」

八 諸比丘!我生正思惟,依慧悟得:「有名色故有識,緣名色而有識。」

九 諸比丘!時我作是念:「此識由此以還,無超進名色,於此限度,生而亦老,衰而至死將再生。即緣此名色有識,緣識而有名色。緣名色而有六處,緣六處而有觸……如是,此乃全苦蘊之集

諸比丘!「是集、是集」。我於尚未聞之法、即生眼、生智、生慧、生明、生光。

十一 諸比丘!時我作是念:「無何故無老死,因何之滅而有老死之滅耶?」

十二 諸比丘!爾時,我生正思惟,依慧悟得:「無生故無老死,因生之滅而有老死之滅。」

十三 諸比丘!時我作是念:「無何故無生……無有……無取……無愛……無受……無觸……無六處……無名色,因何之滅而有名色之滅耶?」

十四 諸比丘!爾時,於我生正思惟,依慧悟得:「無識故無名色,因識之滅、而有名色之滅。」

十五 諸比丘!時我作是念:「無何故無識,因何之滅,而有識之滅耶?」

十六 諸比丘!爾時,於我生正思惟,依慧悟得:「無名色故無識,因名色之滅,而有識之滅。」

十七 諸比丘!時我作是念:「我依此道乃達菩提。即:由名色之滅,而有識滅。由識之滅,而有名色滅。由名色之滅,而有六處滅。由六處之滅,而有觸滅。……」如是,此乃全苦蘊之滅

十八 諸比丘!「是滅、是滅」,我於尚未聞之法,即生眼、生智、生慧、生明、生光。

十九 諸比丘!譬如有人、徘徊阿蘭若林,發現古人通行之古道、古徑,彼則追隨其道,隨其道而行。發見古人止住之古城、古都,其園林亦具足。具足美麗有堤之蓮池。

二十 諸比丘!爾時,彼人向王或王之大臣報曰:「尊者,當知我徘徊阿蘭若林,發見古人通行之古道、古徑,追隨其道,隨其道而行。發見古人止住之古城、古都,園林亦具足,具足美麗有堤之蓮池。尊者!宜於其城予修築。」

二一 諸比丘!爾時,王或王之大臣,修築其城邑,其城邑後來繁榮,眾人熾盛,增上發展。諸比丘!同此,我發見過去正覺者通行之古道、古徑。

二二 諸比丘!過去諸佛所通行之古道,古徑者何耶?即此八支聖道。即:正見……正定。諸比丘!此乃過去正等覺者通行之古道、古徑。追隨其道,隨其道而行,則知老死,知老死之集,知老死之滅,知趣滅老死之道跡

二三~三一 追隨其道,隨其道以行,知生……;知有……;知取……;知愛……;知受……;知觸……;知六處……;知名色……;知識……

三二 追隨其道,隨其道以行,知行,知行之集、知行之滅、知趣行滅之道跡

三三 知此,我以示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諸比丘!如是梵行繁榮、增廣,示知眾多人等,予增大,依人天而善說示。」

* 1 :南傳《相應部》當中「菩薩」一詞,是為後世所增加,時約佛滅後一百四十年以後,這是出於優波離系之南方上座分別說部及大眾部所主張的信仰,並非古來佛教的原始傳誦。由於阿難系堅持原始的傳誦,僧團為此起諍論,所以分裂為二大陣營,形成阿難系與優波離系對抗的局面。

3. 佛陀如何成就解脫與三藐三菩提:

佛陀先正覺「苦」、「苦集」、「苦滅」、「苦滅道跡」――四聖諦,再進而修習苦滅道跡――八正道,最後完成「苦已出、苦集已斷、苦滅已證、苦滅正道已修」,成就解脫,已於四聖諦三轉、十二行(初轉正覺悟道,二轉修道,三轉證滅)得明覺,成就無上菩提。

1. 大正藏《雜阿含》379 經;南傳《相應部》諦相應SN56.11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波羅奈鹿野苑中仙人住處。

爾時、世尊告五比丘:「此苦聖諦,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此苦集,此苦滅,此苦滅道跡聖諦,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復次、苦聖諦,知當復知,本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苦集聖諦,已知當斷,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復次、此苦滅聖諦,已知當作證,本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復次、此苦滅道跡聖諦,已知當修,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復次、比丘!此苦聖諦,已知已知出,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復次、此苦集聖諦,已知已斷出,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復次、苦滅聖諦,已知已作證出,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復次、苦滅道跡聖諦,已知已修出,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諸比丘!我於此四聖諦,三轉、十二行,不生眼、智、明、覺者,我終不得於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聞法眾中,為解脫,為出,為離,亦不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我已於四聖諦、三轉、十二行,生眼、智、明、覺故,於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聞法眾中,得出,得脫,自證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爾時、世尊說是法時,尊者憍陳如,及八萬諸天,遠塵、離垢,得法眼淨。

爾時、世尊告尊者憍陳如:「知法未」?憍陳如白佛:「已知,世尊」!復告尊者憍陳如:「知法未」?拘鄰白佛:「已知,善逝」!尊者拘鄰已知法故,是故名阿若拘鄰。尊者阿若拘鄰知法已,地神舉聲唱言:「諸仁者!世尊於波羅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三轉、十二行法輪,諸沙門、婆羅門,諸天、魔、梵所未曾轉;多所饒益,多所安樂,哀愍世間,以義饒益,利安天人,增益諸天眾,減損阿修羅眾」。地神唱已,聞虛空神天,四天王天,三十三天,炎魔天,兜率陀天,化樂天,他化自在天,展轉傳唱,須臾之間,聞于梵身天、梵天乘聲唱言:「諸仁者!世尊於波羅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三轉、十二行法輪,諸沙門、婆羅門,諸天、魔、梵,及世間聞法未所曾轉;多所饒益,多所安樂,以義饒益諸天世人,增益諸天眾,減損阿修羅眾」。世尊於波羅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轉法輪,是故此經名轉法輪經。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2. 南傳《相應部》諦相應SN56.11 經;大正藏《雜阿含》379經

一 如是我聞。一時,世尊住波羅捺國仙人墮處鹿野園。

二 於此處,世尊言五比丘曰: 「諸比丘!出家者不可親近於二邊。以何為二邊耶?

三 (一)於諸欲以愛慾貪著為事者,乃下劣、卑賤、凡夫之所行、非聖賢,乃無義相應。(二)以自之煩苦為事者,為苦,非聖賢,乃無義相應。諸比丘!如來捨此二邊,以中道現等覺。此為資於眼生、智生、寂靜、證智、等覺、涅槃。

四 諸比丘!云何乃能如來於中道現等覺,資於眼生、智生、寂靜、證智、等覺、涅槃耶?乃八支聖道是。謂: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是。諸比丘!此乃如來所現等覺之中道,此乃資於眼生、智生、寂靜、證智、等覺、涅槃。

五 諸比丘!苦聖諦者,即是此,謂: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愁悲憂惱苦、遇怨憎者苦、與所愛者別離苦、所求不得苦,略說為五取蘊苦

六 諸比丘!苦集諦者,即是此,謂:後有起、喜貪俱行、隨處歡喜之渴愛,謂: 欲愛、有愛、無有愛是

七 諸比丘!苦滅聖諦者,即是此,謂:於此渴愛無餘、離滅、棄捨、定棄、解脫而無執著

八 諸比丘!順苦滅道聖諦者,即是此,所謂八支聖道是。謂: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是

九 諸比丘!苦聖諦者,即是此,於先前未聞之法,我眼生、智生、慧生、明生、光明生。諸比丘!應對此苦聖諦偏知……乃至……已偏知,於先前未聞之法,我眼生,智生、慧生、明生、光明生

十 諸比丘!苦集聖諦者,即是此,於先前未聞之法,我眼生、智生、慧生、明生、光明生。諸比丘!對此苦集聖諦應斷……乃至……已斷,於先前未聞之法,我眼生、智生、慧生、明生、光明生

十一 諸比丘!苦滅聖諦者,即是此,於先前未聞之法,我眼生、智生、慧生、明生、光明生。諸比丘!對此苦滅聖諦應現證……乃至……已現證,於先前未聞之法,我眼生、智生、慧生、明生、光明生

十二 諸比丘!順苦滅道聖諦者,即是此,於先前未聞之法,我眼生、智生、慧生、明生、光明生。諸比丘!對此順苦滅道聖諦應修習……乃至……已修習,於先前未聞之法我眼生、智生、慧生、明生、光明生

十三 諸比丘!我於四聖諦以如是三轉、十二行相之如實智見尚未達悉皆清淨時,諸比丘!我於天、魔、梵世、沙門、婆羅門、人、天眾生中,不被稱之為無上正等覺之現等覺

十四 諸比丘!然而我於此四聖諦,如是三轉、十二行相之如實智見,已達悉皆清淨故,諸比丘!我於天、魔、梵世、沙門、婆羅門、人、天眾生中,稱之為無上正等覺之現等覺。又,我智生與見,我心解脫不動,此為我最後之生,再不受後有

十五 世尊如是說示已,五比丘歡喜、信受於世尊之所說。又說示此教時,具壽憍陳如生遠塵離垢之法眼:「有集法者,悉皆有此滅法。」

十六 世尊轉如是法輪時,地居之諸天發聲言曰:「世尊如是於波羅捺國仙人墮處鹿野苑,轉無上之法輪,沙門、婆羅門、天、魔、梵或世間之任何者,皆不能覆。」

十七 聞得地居諸天之聲之四大天王諸天,發聲言曰:「世尊如是於波羅捺國仙人墮處鹿野苑,轉無上之法輪,沙門、婆羅門、天、魔、梵、或世間之任何者,皆不能覆。」

十八 聞得四大天王諸天聲之忉利諸天……焰摩諸天……兜率諸天……化樂諸天……他化自在諸天……梵身諸天發聲言曰:「世尊如是於波羅捺國仙人墮處鹿野苑,轉無上之法輪,沙門、婆羅門、天、魔、梵、或世間任何者,皆不能覆。」

十九 如是於其剎那,其頃刻,其須央之間,乃至止於梵世之聲已達。又,此十千世界湧震動,示現於無量廣大光明之世間,超越諸天之天威力。

二十 時,世尊稱讚而曰:「憍陳如悟矣,憍陳如悟矣!」自此即名具壽憍陳如,稱為阿若憍陳如。

4. 佛陀教導如何修習正覺:

如實知五受陰是集法、滅法,即得明;五受陰的集法、滅法,即為十二因緣法;觀察五受陰的集法、滅法,當於「六觸入處」觀集法與滅法。如是觀者則得明、斷無明,成就須陀洹。

1. 南傳《相應部》蘊相應SN22.126經

一 [爾時,世尊]在舍衛城…乃至…

二 時,有一比丘,來詣世尊住處。詣而…乃至…

三 坐於一面而彼比丘,白世尊言:「大德!無明,說無明者。大德!何為無明?如何為無明人耶?」

四 「比丘!此處有無聞之凡夫,於色有集法,不如實知色乃有集法。於色有滅法,不如實知色乃有滅法。於色有集、滅法,不如實知色乃有集、滅法

五 於受有集法,不如實知受乃有集法。於受有滅法,不如實知受乃有滅法。於受有集、滅法,不如實知受乃有集、滅法。

六 想有集法…乃至…

七 於行有集法,不如實知行乃有集法。於行有滅法,不如實知行乃有滅法。於行有集、滅法,不如實知行乃有集、滅法。

八 於識有集法,不如實知識乃有集法。於識有滅法,不如實知識乃有滅法。於識有集、滅法,不如實知識乃有集、滅法。

比丘!說此為無明,如是為無明人。」

一○ 如是說已,彼比丘白世尊言:「大德!明,說明者。大德!何者為明?何者為明人耶?」

一一 「比丘!於此處有有聞之聖弟子。有色集法者,如實知有色集法。有色滅法者,如實知有色滅法。有色集、滅法者,如實知有色集、滅法

一二 有受集法者……乃至……

一三 有想集法者……乃至……

一四 有行集法者……乃至……

一五 有識集法者,如實知有識集法。有識滅法者,如實知有識滅法。有識集、滅法者,如實知有識集、滅法。

一六 比丘!說此為明,如是為明人。」

2. 南傳《相應部》因緣相應SN12.21經(參大正藏《雜阿含》68經)

一 ﹝爾時,世尊﹞住舍衞城。

二 ﹝世尊宣曰:﹞「諸比丘!如來具足十力,具足四無所畏,示知牛王之事,於眾中作獅子吼,轉梵輪,濟度眾生。

﹝所謂﹞:色如是如是,色之集如是如是,色之滅如是如是;受如是如是,受之集如是如是,受之滅如是如是;想如是如是,想之集如是如是,想之滅如是如是;行如是如是,行之集如是如是,行之滅如是如是;識如是如是,識之集如是如是,識之滅如是如是。此有時即彼有,此生時即彼生。此無時即彼無,此滅時即彼滅

即緣無明有行,緣行有識……如是此是全苦蘊之集

依無明之無餘,依離貪滅乃行滅,依行滅乃識滅……如是此為全苦蘊之滅。」

3. 大正藏《雜阿含》68 經(參南傳《相應部》因緣相應SN12.44,45經,六處相應SN35.107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常當修習方便禪思,內寂其心,如實觀察。云何如實觀察?如實知此色,此色集,此色滅。此受……。想……。行……。(此)識,此識集,此識滅

云何色集?受、想、行、識集?緣眼及色眼識生,三事和合生觸,緣觸生受,緣受生愛,乃至純大苦聚生,是名色集。如是緣耳……。鼻……。舌……。身……。緣意及法生意識,三事和合生觸,緣觸生受,緣受生愛,如是乃至純大苦聚生,是名色集,受、想、行、識集

云何色滅?受、想、行、識滅?緣眼及色眼識生,三事和合生觸;觸滅則受滅,乃至純大苦聚滅。如是耳……。鼻……。舌……。身……。緣意及法意識生,三事和合生觸;觸滅則受滅,受滅乃至純大苦聚滅,是名色滅,受、想、行、識滅。是故比丘!常當修習方便禪思,內寂其心」。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4. 南傳《相應部》六處相應SN35.107經

一 爾時,世尊住王舍城竹林迦蘭陀園。

二 「諸比丘!說世間之生起與滅沒。且諦聽。

三 諸比丘!以何為世間之生起耶?

以眼與色為緣,而生眼識,三者和合為觸,依觸之緣生受,依受之緣生愛,依愛之緣而取,依取之緣而有,依有之緣而生,依生之緣而有老死、憂悲苦惱絕望,此即世間之生起

五~八 以耳與聲為緣……以鼻與香為緣……以舌與味為緣……以身與觸為緣……

九 以意與法為緣生意識,三者和合為觸,依觸之緣生受,依受之緣而愛,依愛之緣而取,依取之緣而有,依有之緣而生,依生之緣而有老死、憂悲苦惱絕望。此即世間之生起。

十 以何為世間之滅沒耶?

十一~十六 以眼與色為緣生眼識,三者和合為觸。依觸之緣生受,依受之緣而愛,依其愛之無餘離卻滅盡,則取之滅盡……如是滅盡此一切苦蘊

十七 比丘等!此即世間之滅沒。」

5. 見十二因緣集法、滅法,得明、斷無明,成須陀洹:

1. 南傳《相應部》預流相應SN55.28 經;大正藏《雜阿含》845、846及846之次經

一 舍衛城因緣。

二 時,給孤獨居士來至世尊住處。至已,禮敬世尊,坐於一面。時,世尊言坐於一面之給孤獨居士曰:

三 「居士!聖弟子當止息五種怖畏、怨讎,成就四種預流,以慧善觀聖理,善通達時,若心欲者,則自得記別,而曰:「於我地獄滅盡、畜生滅盡、餓鬼趣滅盡、惡生、惡趣、墮處滅盡,而得預流,墮法滅、決定、趣向等覺。

以何為五種怖畏、怨讎之止息耶?

四 居士!殺生者,緣殺生而於現法生怖畏、怨讎,於來世生怖畏、怨讎,心中受苦憂。離殺生者,則如是之怖畏、怨讎止息。

居士!不與取者,緣不與取而於現法生怖畏、怨讎,於來世生怖畏、怨讎,心中受苦憂。離不與取者,則如是之怖畏、怨讎止息。

居士!邪淫者,緣邪淫而於現法生怖畏、怨讎,於來世生怖畏、怨讎,心中受苦憂。離邪淫者,則如是之怖畏、怨讎止息。

居士!妄語者,緣妄語而於現法生怖畏、怨讎,於來世生怖畏、怨讎,心中受苦憂。離妄語者,則如是之怖畏、怨讎止息。

居士!飲酒者,緣飲酒而於現世生怖畏、怨讎,於來世生怖畏、怨讎,心中受苦憂。離飲酒者,則如是之怖畏、怨讎止息。

此為五種怖畏,怨讎之止息。

五 以何為成就四種預流支耶?

居士!於此有聖弟子,於佛成就證淨,而曰:「彼世尊為應供、正等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於法……於僧……於聖者之所樂不破、不穿、不雜、不穢,離脫,智者所讚,不執取,成就能發三摩地之戒

此為成就四種預流支(*1)。

以何為慧善觀聖理,善通達之耶?

居士!於此有聖弟子,對緣善作意,而曰:「彼有故此有,彼生故此生,彼無故此無,彼滅故此滅。」謂:緣無明生行,緣行生識,緣識生名色,緣名色生六處,緣六處生觸,緣觸生受,緣受生渴愛,緣渴愛生取,緣取生有,緣有生生,緣生生老死愁悲苦憂惱。如是,此為一切苦蘊之集起。又:無明無餘離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識滅故名色滅,名色滅故六處滅,六處滅故觸滅,觸滅故受滅,受滅故渴愛滅,渴愛滅故取滅,取滅故有滅,有滅故生滅,生滅故老死愁悲苦憂惱滅。如是,此為一切苦蘊之滅。」此為以慧善觀聖理,善通達。

七 居士!聖弟子於此五種怖畏、怨讎當止息,成就此四種預流支,以慧善觀聖理,善通達時,若心欲者,則自得記別,而曰:「於我地獄滅盡、畜生滅盡、餓鬼趣滅盡、惡生惡趣、墮處滅盡,而得預流,墮法滅、決定、趣向等覺。」

* 1 :「於佛、法、僧不壞淨信、聖戒成就」,在《雜阿含》稱為四不壞淨,名信根,但在《相應部》則又另稱為四預流支,亦名信根(見根相應SN48.8 經;預流相應SN55.16 經)。《相應部》又另說四預流支是「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見預流相應SN55.50 經),而此種說法則同於《雜阿含》。所以,在《相應部》中,四預流支有兩種定義。

6. 禪觀的修證次第:

應先如實知五蘊集、滅,而得正見五蘊無常。

1. 南傳《相應部》蘊相應SN22.102經;大正藏《雜阿含》270經

一~二 [爾時,世尊]住舍衛城……乃至……

三 「諸比丘!以修習無常想,多習者,永盡一切欲貪,永盡一切色貪,永盡一切有貪,永盡一切無明,永斷一切我慢

四 諸比丘!譬如田夫,秋時執大犁而耕,以斷一切生長之根。諸比丘!如是修習無常想,多習者,永盡一切欲貪,永盡一切色欲,永盡一切有貪,永盡一切無明,永斷一切我慢。

五~一三 諸比丘!如染修習無常想,多習者,永盡一切欲貪,永盡一切色貪,永盡一切有貪,永盡一切無明,永斷一切我慢。

一四 諸比丘!如何修習無常想?如何多修習者,永盡一切欲貪…乃至…永斷一切我慢耶?

一五 此是色,此是色之集,此是色之滅,此是受……想……行……識之集,此是識之滅

一六 諸比丘!如是修習無常想,如是多習者,永盡一切欲貪,永盡一切色貪,永盡有貪,永盡一切無明,永斷一切我慢。」

觀五蘊集與滅,得正見五蘊無常、苦、無我,則喜貪盡。

2. 南傳《相應部》蘊相應S22.51 經;大正藏《雜阿含》1經

一~二 [爾時,世尊]在舍衛城…乃至…

三 「諸比丘!若比丘觀無常之色為無常者,則得正見。若正觀者,則厭患,喜盡故貪盡,貪盡故喜盡。喜貪盡故,名為心解脫、善解脫

四 諸比丘!若比丘觀無常之受為無常者,則得正見。若正觀者,則厭患。喜盡故貪盡,貪盡故喜盡。喜貪盡故,名為心解脫、善解脫。

五 諸比丘!若比丘觀無常之想為無常者…乃至…

六 諸比丘!若比丘觀無常之行為無常者,則得正見。若正觀者則厭患。喜盡故貪盡,貪盡故喜盡。喜貪盡故,名為心解脫、善解脫。

七 諸比丘!若比丘觀無常之識為無常者,則得正見。若正觀者則厭患。喜盡故貪盡,貪盡故喜盡。喜貪盡故,名為心解脫、善解脫。」

3. 大正藏《雜阿含》1 經;南傳《相應部》蘊相應S22.51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觀色無常,如是觀者,則為正見;正見者則生厭離,厭離者喜貪盡,喜貪盡者說心解脫。如是觀受、想、行、識無常,如是觀者,則為正見;正見者則生厭離,厭離者喜貪盡,喜貪盡者說心解脫。如是比丘!心解脫者,若欲自證,則能自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7. 當具足五根、成就解脫:

未具足五根、成就四禪之有學聖弟子,當精勤修習七覺分,成就四禪定;阿羅漢修習五根究竟滿足,成就四禪。

1. 大正藏《雜阿含》855 經;南傳《相應部》預流相應SN55.40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時有難提優婆塞,來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若聖弟子,於此五根一切時不成就者,為放逸,為不放逸」?佛告難提:「若於此五根一切時不成就者,我說此等為凡夫數。若聖弟子不成就者,為放逸,非不放逸

難提!若聖弟子,於佛不壞淨成就而不上求,不於空閑林中,若露地坐,晝夜禪思,精勤修習勝妙出離,饒益隨喜;彼不隨喜已歡喜不生,歡喜不生已身不猗息,身不猗息已苦覺則生,苦覺生已心不得定。心不得定者,是聖弟子名為放逸。於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亦如是說。

如是難提!若聖弟子成就於佛不壞淨,其心不起知足想,於空閑林中,樹下、露地,晝夜禪思,精勤方便,能起勝妙出離隨喜;隨喜已生歡喜,生歡喜已身猗息,身猗息已覺受樂,覺受樂已心則定。若聖弟子心定者,名不放逸。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亦如是說」。

佛說此經已,難提優婆塞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從座起禮佛足而去。

有學者:知四聖諦,於五根未究竟滿足,未身觸而住;無學者:於五根已究竟滿足,身觸而住,無未來六根生。

2. 南傳《相應部》根相應S48.53經(參大正藏《雜阿含》845、855經)

一 如是我聞。一時,世尊住拘睒彌城瞿師羅園。

二 於此,世尊告諸比丘曰:…乃至…「諸比丘!有何理趣,依此理趣故,有學之比丘住有學地,知「我為有學」;無學之比丘住無學地,知「我為無學」耶?

「大德!我等於法,以世尊為根本…乃至…

三 「諸比丘!有理趣。依此理趣故,有學之比丘住有學地,知「我為有學」;無學之比丘住無學地,知「我為無學。」

四 諸比丘!有何之理趣,依其理趣故,有學之比丘住有學地,知「我為有學」耶?諸比丘!此處有有學之比丘,對此為苦亦如實知,此為苦集亦如實知,此為苦滅亦如實知,此為順苦滅道亦如實知。諸比丘!有此理趣,依此理趣故,有學之比丘住有學地,知「我為有學。」

五 諸比丘!復次,有學之比丘如是思擇:「其餘之沙門、婆羅門,有如世尊之如是真實、如是說法者耶?」彼如是知:「其餘之沙門、婆羅門,有如世尊之如是真實、如是說法者,無也。」諸比丘!有此理趣,依此理趣故,有學之比丘住有學地,知「我為有學。」

諸比丘!復次有學之比丘,知於五根,即: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以其趣、其最勝、其果、其究竟,於身不觸而住,於慧通達而觀。諸比丘!有此理趣,依此理趣故,有學之比丘住有學地,知「我為有學。」

七 諸比丘!有何之理趣、依何之理趣故,無學之比丘,住無學地,知「我為無學」耶?諸比丘!於此無學之比丘,知於五根。即: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以其趣、其最勝、其果、其究竟,於身觸而住,於慧通達而觀。諸比丘!有此理趣,依此理趣故,無學之比丘,住無學地,知「我為無學。」

諸比丘!復次,無學之比丘,知於六根,即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是。總此六根一切一切種,皆可滅於一切無餘,於任何他處不再生六根,此當知。諸比丘!有此理趣,依此理趣故,無學之比丘,住無學地,知「我為無學。」

8. 修證解脫之道次第:

明為前相,生諸善法,慚、愧隨生已,能生正見。正見生已,次第起八正道。修八正道滿足,斷貪、瞋、癡,得解脫。

1. 大正藏《雜阿含》749 經;南傳《相應部》道相應SN45. 1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無明為前相故,生諸惡不善法時,隨生無慚、無愧;無慚、無愧生已,隨生邪見。邪見生已,能起邪志、邪語、邪業、邪命、邪方便、邪念、邪定。

若起明為前相,生諸善法時,慚、愧隨生;慚愧生已,能生正見。正見生已,起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次第而起。正定起已,聖弟子得正解脫貪欲、瞋恚、愚癡;如是聖弟子得正解脫已,得正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明見五受陰集法、滅法,得正見五受陰是緣生法、無常、苦法,斷五蘊貪愛,心得解脫,成阿羅漢。

1. 大正藏《雜阿含》6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色不知,不明、不離欲貪,心不解脫者,則不能越生老病死怖。如是受、想、行、識,不知、不明、不離欲貪,心不解脫者,則不能越生老病死怖。諸比丘!於色若知、若明、若離欲貪,心解脫者,則能越生老病死怖。如是受、想、行、識,若知、若明、若離欲貪,心解脫者,則能越生老病死怖」。

佛說此經已,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9. 佛陀與阿羅漢的修證:

若於五受陰厭、離欲、滅、不起、解脫, 佛陀與阿羅漢皆同;在正覺上, 佛陀是未曾聞法能自覺法,阿羅漢則聞法而覺。

1. 大正藏《雜阿含》75 經;南傳《相應部》蘊相應SN22.58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受陰。何等為五?謂色受陰,比丘於色厭,離欲,滅,不起,解脫,是名如來、應、等正覺。如是受、想、行、識厭,離欲,滅,不起,解脫,是名如來、應、等正覺。比丘!亦於色厭,離欲,滅,名阿羅漢(慧解脫)。如是受、想、行、識厭,離欲,滅,名阿羅漢(慧解脫)。(1

比丘!如來、應、等正覺,阿羅漢(慧解脫),有何差別」?比丘白佛:「如來為法根,為法眼,為法依,唯願世尊為諸比丘廣說此義!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

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如來、應、等正覺,未曾聞法能自覺法,通達無上菩提;於未來世開覺聲聞而為說法,謂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八道。比丘!是名如來、應、等正覺,未得而得,未利而利,知道,分別道,說道,通道,復能成就諸聲聞,教授教誡;如是說正順欣樂善法,是名如來、羅漢差別」。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1. 參大正藏《雜阿含》55、257、710 經:見四聖諦、斷無明者,是慧解脫,此即是須陀洹的證量。由於斷無明者,正知五蘊無常、苦,而於五蘊生厭、離欲,故於五蘊不妄取是我、我所,此即「行滅」,亦令「識不住於名色之緣」,則無有未來世六入生,如是得於五蘊滅盡、不起、解脫,而離貪欲、心解脫者,才是阿羅漢。
    由於 佛陀及阿羅漢在五蘊離欲、解脫上,是等同一致,所以本經問 佛陀與阿羅漢(慧解脫)的差別為何?這有兩種解釋:
    一、合理化的解釋:
    這是指 佛陀與阿羅漢在見四聖諦、斷無明上,也就是在正覺上, 佛陀與阿羅漢有何差別?所以 佛陀說兩者的差別是「未曾聞法,能自覺法」及「受教而覺」。因此,阿羅漢慧解脫是指「阿羅漢之正覺」,不是指阿羅漢,慧解脫是指見四聖諦、斷無明。
    二、真實認識的解釋:
    關於本經經文問 佛陀與阿羅漢(慧解脫)的差別為何? 事實上應是問 佛陀與阿羅漢的差別為何?「慧解脫」是出於後世的增添,這是優波離系僧團,為了合理化「菩薩」的信仰,將「一乘菩提道」改為「菩薩道」與「解脫道」分流而行,並且崇仰「菩薩」勝於阿羅漢,才編造「五上分結」的說法,主張「無明最後斷」。在此之下,才有「慧解脫」是阿羅漢的錯誤部義。本經原是問及「佛陀與阿羅漢的差別」,優波離系為合理自部部義,才在原始經說之阿羅漢後面,「畫蛇添足」的增入「慧解脫」一詞。日後,阿難系僧團受其影響,分化為重經之雪山部及優波離系化之說一切有部,這才在傳誦的《雜阿含》中,一樣的增入「慧解脫」一詞。
    原始經說是指 佛陀與阿羅漢在離貪、解脫上,無有任何差別,但是在見四聖諦、斷無明上,也就是在正覺上,佛陀是「未曾聞法,能自覺法」,而阿羅漢是「受教而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