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正覺後2458年/西元2026年

佛法在國家、民族的定位與功用(五)

隨佛長老

◎ 在現實的佛教發展史上,佛法的傳播過程,是不斷的回應民眾的心理需求,並且發展出各種不同類型的佛教信仰。

◎ 教育是佛法的宗旨,輔助教育的推展才是佛教信仰的真正目的,兩者都是「以人為本,利人為務」。

四、教育、信仰是合作互補

(……接上期)佛法在流傳的過程中,傳揚佛法的教化者必需面對廣大民眾的心理需求,當然也要面對「務實、實際的教育是無法滿足人心之無限需求」的現實。因此,佛法的傳播過程,傳教者為了引攝更多民眾接受佛法的教育,不得不善巧的回應民眾的心理需求,隨著不同時代、地域、民族的差異,權巧的施設各種希望、理想與信仰,給予民眾心理的安樂與依靠。在現實的佛教發展史上,佛法的傳播過程,是不斷的回應民眾的心理需求,並且發展出各種不同類型的佛教信仰。

因此,佛法的目的是教育,在教化的過程中,是為了讓引攝民眾接受教育,也為了讓民眾可以暫時獲得心理的安樂與撫慰,而善巧的施設各種希望、理想與信仰,並發展出各種不同特色的佛教信仰。

教育是佛法的宗旨,輔助教育的推展才是佛教信仰的真正目的,兩者都是「以人為本,利人為務」。

學習、傳揚佛法,不能受限於佛教信仰,也不可排斥、拒絕佛教信仰;信仰、傳續佛教,不能迷信、受制於佛教信仰,必需尊重與維護佛法的傳續。學佛法要尊重佛教,信佛教要維護佛法。

雖然佛法與佛教信仰在本質上有著重大的差別,但是佛法與佛教的實際目的,同樣是為了人類的利益,都是「以人為本」。在「以人為本」 的道路上,佛法與佛教信仰是互不替代,也是兩不可缺。

學法者與信教者必需看清真正的重點在「以人為本,利人為務」,雙方才能避免「以自為重」的本位主義,遠離無益的對立與分裂,並且可以相輔相成的傳續佛法、利世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