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正覺後2456年/西元2024年

依法不依人、知恩感恩

隨佛禪師

最近有法友談論到「依法不依人」與「恩情道義」,此議涉及理性與感性的協調,也有關求法態度與人格品德的表現。在此,為十方法友說明個人的看法。

在上個世紀,漢傳佛教出了一位了不起的大德,這位大德效法現代的科學精神與探究方法,採用「追本溯源」與「實事求是」的考證方法,改變了漢傳佛教千百年來「唯信祖師言」的修學態度,修正了「信古、崇權威」的學習方法,開啟了華人佛教學人的新視野、新世界。這位改變修學態度與方法的漢傳大德,即是二次世界戰後自大陸遷住臺灣數十年的印順老法師。

印順老法師晚年的佛教學術成就,確實為華人佛教學人指出了修學佛法的新方向與新世界,也為已趨僵化、脫節時代脈動且不合社會知識水平的傳統佛教,注入了活水源,開展了華人佛教的新生命。印順老法師的最大貢獻,個人認為不在老法師的研究內容,而是老法師的修學方法與態度,這才是真正為後代學人受用不盡的所在。

印順老法師為了扭轉傳統佛教「重信仰,輕事實;信古說,疑考證;親祖師,疏佛法」的弊病,遂提出「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依了義、不依不了義」的學法準則,避免佛教部派宗門造成的疑偽與分裂對立的障礙,引導現代佛教學人朝向「重事實,信考證,親佛法」的正道。

「重信仰、信古說、親祖師」的學法態度,相較於「重事實,信考證,親佛法」的學法準則,是明顯較有人情味,更重人與人之間的恩情道義,也讓內心感到更溫暖、厚實,但缺點是容易造成「感性遮蔽了理性,信仰障礙了事實」。反之,「重事實,信考證,親佛法」的學法準則,比起「重信仰、信古說、親祖師」的學法態度,往往是缺乏人情味,偏頗的表現則更是讓人感到「忘恩負義」,甚至是「有見解,無品德」、「有教說,無實踐」。兩者是各有所重,也各有所偏。若是執一而為,不免失於中道。

印順老法師提出「依法不依人」的準則,是提醒學人不要「親祖師,疏佛法」,否則可能會有「重信仰,重感情,輕事實」的弊病。長此以往,不免會離佛法愈來愈遠。但是,印順老法師的意思,絕對不是讓學人「只問知見、事實」,其餘有關師生、法友的「恩情道義」,人與人之間的人情義理,全都可以置之不顧。

從印順老法師著作的《華雨香雲》談及太虛大師的文章中,可以發現雖然印順老法師與太虛大師的知見,對 佛陀思想核心的判攝是南轅北轍,但是對太虛大師的評價與態度,不僅全無「知見不同即視如敝屣,作法相左即鬥若讎寇」的作風,更是處處看到相知、尊重與學人之間情義。在華人佛教圈提出「依法不依人」的印順老法師,其對法待人的風格,是「依法論法,情真義重」。

近二十餘年來,某些佛教學人往往藉著「依法不依人」的藉口,在佛教圈對人對事是處處吹毛求疵,若有知見不同即視如敝屣,彼此作法不同即批鬥不遺餘力,盡做些打擊異己的不當言行,全無做人的品德與學法的風範。更有甚者,若對師長、學友稍有不滿,或是不如己意,即高舉「依法不依人」的旗幟,攻訐師長、法友。表面上是一心求真實法,實際做的是「順生逆死」的作為,全無恩情道義可言。

學習佛法是為了開展智慧,而開展智慧是為了改善生命的品質,既能內息煩惱,也能慈悲利人。法的可貴是在能夠利人,學法的真正重心是在人,不是法。「依法論法,情真義重」才是中直之道!如果忘失了人的基本,那麼求法、學法也無益,即使說再多的「依法不依人」,也是「忘法亦忘人」,是忘乎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