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2-2.3.3五蘊為因緣生,緣生則無常、苦、非我我所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色無常!若因、若緣生諸色者,彼亦無常;無常因、無常緣所生諸色,云何有常?如是受……?想……?行……?識無常!若因、若緣生諸識者,彼亦無常;無常因、無常緣所生諸識,云何有常?如是諸比丘!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無常者則是苦,苦者則非我,非我者則非我所。聖弟子如是觀者,厭於色,厭於受、想、行、識。厭者不樂,不樂則解脫,解脫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我曾經親耳聽佛陀這麼說的:有段時間, 佛陀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
此時, 佛陀對在場多位比丘開示:「色不是恆常的!若是在因、緣中而呈現各種色,那因、緣也不是恆常的;不是恆常的因、不是恆常的緣所產生的色,如何能說是恆常的呢?同樣的,受…?想…?行…?識不是恆常的!若是在因、緣中而呈現各種識,那因、緣也不是恆常的;不是恆常的因、不是恆常的緣所產生的識,如何能說是恆常的呢?
如此,各位比丘!色不是恆常的;受、想、行、識不是恆常的,非恆常的則會導致苦,會導致苦的則是沒有自我的,沒有自我的則不能被擁有。聖弟子如此觀察,對於色能厭離,對於受、想、行、識能厭離,厭離就不會喜樂,不會喜樂就能夠解脫繫縛,解脫繫縛後而有知見:『我的生死已經結束,清淨的行為已經確立,該做的都已經完成,自己認知到不再有後世的有身(* 註)。』
此時,在場多位比丘聽聞 佛陀的解說後,恭敬歡喜的依法修行。
* 註: 大正藏《雜阿含》71經 ;《相應部》蘊相應105經,S22.105
云何有身?謂五受陰。云何為五?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是名有身。

通常在經歷美好的經驗或長期以來的習慣時,內心會希望這些經歷或生活模式,可以維持長長久久,不要改變。就算理智上知道,這一切都會改變,美好的經驗終將過去,但是內心的情感,卻期待這一切的美好,能夠繼續維持。就算不能維持,也希望能再經驗一次。
這些「再來一次」的期待與想法,驅使著身心感官不斷地辛勞追逐著所對應的環境,以維持經驗能重現的因緣。若類似的經驗能呈現,會加深對這經驗重現的情感需求,同時也造成辛勞的過程繼續下去。但若身心歷經不斷的辛勞追逐,卻無法重現希望出現的經驗時,內心的失落和沮喪,不是他人能夠體會的。
這緣生的五受陰世間,是在影響中不斷改變的現實。在不斷追逐相似經歷的過程中,不論相似經驗再現與否,痛苦辛勞的身心經驗,卻是無可避免的現實。
長期經驗這些身心體驗後,能夠認知到,似乎人生的這些經驗,是無法被控制,根本不能主宰,連避免痛苦的基本需求,都無法如願。只能依著觀察出痛苦維持的原因,並且去除掉這些痛苦維持的原因後,才能遠離痛苦。這些身心經驗不能被控制,所以更談不上擁有。
世尊深刻體會世間是因緣生的現實,明白緣生的現實不可能維持常態,而為了維持習以為常的經驗所做的追逐過程,只會有苦的經驗。明白和體會苦的經驗後,進一步認知五受陰身心是不能主宰掌握,也不可能被擁有的。於是, 世尊教導大家,看清緣生事實後,遠離期待與追逐相似經驗的重現,則能終止因追逐而產生的辛勞與痛苦,從痛苦中解脫。
看了 世尊的指導後,明白現在用功的方向,就是看看對現實的認知是不是搞錯什麼,才讓自己還不斷地在追逐的過程中經歷痛苦和辛勞。這個離苦的功課,只有對自己的身心用功才能徹底解決,沒有別人能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