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2-2.2因不見五蘊緣生、無常、苦,故於六入處生喜樂,而於五蘊生貪愛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瞻婆國揭伽池側。
爾時、尊者鹿紐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有第二住,有一一住,彼云何第二住?云何一一住」?佛告鹿紐:「善哉!善哉!鹿紐!能問如來如是之義」。
佛告鹿紐:「若眼識色,可愛、(可)樂、(可)念、可意、長養於欲,彼比丘見已,喜樂、讚歎、繫著住;愛樂、讚歎、繫著住已,心轉歡喜,歡喜已深樂,深樂已貪愛,貪愛已阨礙。歡喜、深樂、貪愛、阨礙者,是名第二住。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鹿紐!有如是像類比丘,正使空閑獨處,猶名第二住。所以者何?愛喜不斷、不滅故;愛欲不斷、不知者,諸佛如來說第二住。
若有比丘,於可愛、(可)樂、(可)念、可意、長養於欲色,彼比丘見已,不喜樂,不讚歎,不繫著住;不喜樂、不讚歎、不繫著住已不歡喜,不歡喜故不深樂,不深樂故不貪愛,不貪變故不阨礙。不歡喜、深樂、貪愛、阨礙者,是名為一一住。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鹿紐!如是像類比丘,正使處於高樓重閣,猶是一一住者。所以者何?貪愛已盡、已知故;貪愛已盡、已知者,諸佛如來說名一一住」。
爾時、尊者鹿紐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拘留搜調伏駁牛聚落。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為汝等說法,初語亦善,中語亦善,後語亦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清白梵行,謂四品法經。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何等為四品法經?有眼識色,可愛、可念、可樂、可著;比丘見已,歡喜、讚歎、樂著、堅住。有眼識色,不可愛、不可念、不可樂著、苦厭;比丘見已,瞋恚、嫌薄。如是比丘,於魔不得自在,乃至不得解脫魔繫。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有眼識色,可愛、可念、可樂、可著,比丘見已,知喜不讚歎、不樂著、堅實。有眼識色,不可愛、念、樂、著,比丘見已,不瞋恚、嫌薄。如是比丘,不隨魔自在,乃至解脫魔繫。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是名比丘四品法經」。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諸比丘,於眼味著,當知是沙門、婆羅門不得自在脫於魔手,魔縛所縛,入於魔繫。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若沙門、婆羅門於眼不味者,當知是沙門、婆羅門不隨於魔,脫於魔手,不入魔繫」。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我是聽 佛陀這麼說的:有一段時間,佛陀住在瞻婆國的揭伽池旁邊。
那時,尊者鹿紐來到 佛陀住處,頂禮佛足之後,退到一旁坐下,問 佛陀說:「 世尊,如您所說的,有第二住,有一一住,請問怎樣才算是第二住?怎樣才算是一一住?」
佛陀回答鹿紐說:「很好!很好!鹿紐你能請問如來這些法義。」
佛陀告訴鹿紐說:「有眼所識的色境,可愛,可樂、可思念、合意,持續滋養欲愛,那比丘見到時,喜樂、讚嘆、心念繫縛住於色;愛樂、讚嘆、繫縛住於色之後,內心轉為歡喜,歡喜後加深喜樂;加深喜樂後生貪愛,生貪愛後即障礙修行。有歡喜、深樂、貪愛而障礙修行的,叫做第二住;耳緣聲、鼻緣香、舌緣味、身緣觸、意緣法,也是如此。鹿紐!像這類的比丘,即使他在空閑處單獨生活,還是叫做第二住,為何這麼說呢?因為他沒有斷除、滅盡愛喜的緣故。這種不能斷除愛欲而又不自知的,就是諸佛如來所說的第二住(註1)。
如果有比丘,對於可愛,可樂、可思念、合意,會持續滋養欲愛的色境,那比丘見到後,不喜樂、不讚嘆、心念不繫縛住於色;不喜樂、不讚嘆、心念不繫縛住於色就不會歡喜,因不歡喜,就不會加深喜樂,既然不會加深喜樂,就不會貪愛,不會貪愛就不會障礙修行。沒有歡喜、深樂、貪愛而障礙修行的人,叫做一一住;耳緣聲、鼻緣香、舌緣味、身緣觸、意緣法,也是如此。鹿紐!像這類的比丘,即使住在高樓重閣內,還是稱為一一住。為何這麼說呢?因為他已經滅盡貪愛、而能自知;這類已斷除貪愛、而能自知的人,就是諸佛如來所說的一一住(註2)。」
那時,尊者鹿紐聽到 佛陀的解說,心㆗歡喜、感謝,向 佛陀行禮後離開。
1. 第二住:(cf.《相應部》六處相應 35.63):「…渴愛為彼之第二友伴者,彼於此尚未除滅故,彼仍稱隨伴住者。」
2. 一一住:(cf.《相應部》六處相應 35.63):「…渴愛為彼之第二友伴者,彼已除滅此故,彼稱為單獨住者。」

在大正藏《雜阿含》309 經中,尊者鹿紐問 佛陀關於單獨住(一一住)與有伴住(第二住)的意義。對於這個問題, 佛陀的回答可做為修行人生活的準則:修行生活方式重點不在於是否自己獨居或者住於高樓重閣閣;而是修行者是否於六觸入處遠離貪愛。
根據《雜阿含》經文的記載, 佛陀有時與僧團一起生活,有時則入林獨處不接見訪者,或單獨遊化它地,毫無罣礙,解脫者的境界是何等洒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