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道僧團 隨佛 謹悼
五月的台北,漠然、懷著決意殺人心態的年輕生命,讓社會震驚、恐懼!
最讓人心碎的,是母親們流不盡的眼淚!
一個年紀僅二十歲上下的大二生,手持利器對不特定的無辜民眾進行無情的攻擊,造成四人死亡,二十餘人受傷的慘案。
事件發生後,世人議論紛紛,為甚麼要殺人?
世上少有不愛兒女的父母,既為兒女設想,也付出關心與照顧,多數的父母並非「不是的父母」。但是許多父母卻不知如何作好「父母必盡的責任」。
甚麼是「父母必盡的責任」?
許多人誤以為養育子女是「父母必盡的責任」,又誤以為良好的表現是「子女必要的責任」。這種「施」與「回報」的責任觀點,原本是社會群體共同生活的規範,有著實用性與必要性。
若是將「施」與「回報」的責任觀點,轉成親子之間的關係時,父母與子女之間即等同「契約關係」了。當存在於親子之間是期待、要求與績效檢驗,不再是讓雙方感到溫暖與信賴的「親情」時,也不會有為對方犧牲的「意願」了。
如果沒有了溫暖、信賴的「親情」,沒有願意為對方犧牲的「意願」,必定失去「生命的歸屬感」。
當父母與子女之間,相互缺少「歸屬感」時,「施」與「回報」的責任觀點,讓互相期待、要求與績效檢驗的生活,轉變成「累積失望、傷心、不滿與仇恨」的因緣。
如此,親子關係疏離,甚至互相對立與傷害,已難以避免了。嚴重時,即會發生「反社會心理與行為」,作出「放棄自己,痛恨家庭,傷害社會,同歸於盡」的大事,目的是「吐一口氣」,讓大家發現「他(她)的需要與重要」。
遺憾!總是從傷心開始,在痛苦收場。
甚麼是「父母必盡的責任」?
養育子女絕不是「父母必盡的責任」,只是「父母需有的心意」。
父母必盡的責任,是接近兒女、擁抱兒女、聽兒女說話、了解兒女。讓兒女接近父母、讓兒女擁抱父母、讓兒女分享父母的心境(不是聽自己說話)、讓兒女了解父母,「相互了解」與「彼此分享」是對兒女最大的尊重與疼惜。
讓兒女在親子的相處中,自發的「愛父母、愛家庭、愛自己、分享自己」,當然更不能剝奪兒女面對失敗的經驗,因為唯有曾經失敗的成功才會讓人滿足,這些是「父母必盡的責任」。
父母必盡的責任,不是責任,是引導、是分享、是慈愛!
甚麼是「子女必要的責任」,不是所謂的良好表現或孝順,是「了解父母、分享自己」。
子女必要的責任,是了解、是信賴、是敬愛!
讓兒女愛父母,勝過讓兒女孝順父母,愛父母必會真心的關懷父母,並從中得到滿足。
要求兒女孝順父母,往往是強迫出不得不的責任心態,當中只有壓力,沒有喜悅。
請了解與愛自己的孩子,不要在他(她)們做了傷己、傷人的遺憾事後,才為了孩子哭泣。
謹以此文,獻給在事件中,死亡、受傷與失去親人的受害人:
在傷心、流淚之時,請感謝死亡、受傷的受害者。
因為他(她)與我們之間的真摯親情,讓我們願意且能夠懷念他(她),而不是讓我們無法面對與回憶他(她)。
無盡的懷念!這正是他(她)留給親人最珍貴的愛!
媽媽!請不要哭泣,我愛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