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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早於佛教的耆那教,卻有著和
佛陀的主張完全不同的見解,耆那教的解脫思惟主要源於印度古典奧義書的主張,認為生死的逼迫是「常樂我淨的神我」受到「染污的煩惱(阿尸婆羅)」所蒙蔽的緣故,所謂:因「煩惱」而造業,因「業」而有生死業報,所以除了要伏斷「煩惱」以體現「常樂我淨的神我」以外,更要遠離一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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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業」,因為只有如此才能徹底的除盡生死業報。所以,耆那教不僅以修持禪定與「梵我一如」的觀想,作為體現「常樂我淨的神我」的方法,另外還實踐種種嚴苛的苦行,除了終生不著衣物、赤身露體,即使是飲食所需的缽也不受用,甚至主張餓死,並且為了徹底遠離任何有關於「殺生的業」而提倡「不食魚、肉」,如此種種即為耆那教為了「徹底消業」而主張的修行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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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照耆那教與
佛陀的思想,承襲傳統奧義書思想的耆那教,主張一切眾生本來即具有「常樂我淨的神我」,而 佛陀卻以「五蘊無常,無常故苦,苦故非我、我所」的說法,有別於印度傳統奧義書思潮下的諸方學派及信仰。耆那教以為眾生本具「常樂我淨的神我」,主張眾生平等,而
佛陀以為人不因血統、身份與性別而有差別,但有著智慧、德行與功績的分別,所以主張「種姓平等」。此外,耆那教以為女性是染污與卑賤的業報,所以女性必需經由業報的淨化待「女轉男身」以後,才有真正解脫的可能(但後來分裂而出的白衣派,則主張兩性平等),而
佛陀卻認為只要能正見「五蘊無常」,進而斷除對五蘊的貪愛,不妄取五蘊是我、我所,即可正向於苦滅,這是不分男女老少皆有機會於此生達至,不認為圓滿的解脫需要「女轉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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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出於佛滅後五百餘年的新宗教思潮——菩薩道,由於融攝了印度古婆羅門教與耆那教的信仰,將
佛陀予以神格化、超人化,形塑出具備印度傳統信仰的「三十二相」的佛陀觀。這使得「新觀點的 佛陀形相」明顯超越了正統佛教中「不拘陷男女老少、形相、種性」的
佛陀面貌,而成為菩薩道信仰所自創獨有的「大乘佛陀」,並 |
以此作為 菩薩道超越於正統佛教——被菩薩道刻意貶為「小乘」——的重要論點和依據。由於「三十二相」中有所謂的「馬王陰藏相」,此相是指「雄性外生殖器」內縮於下腹而難以明見,它的宗教意涵是指「生生世世不行男女淫欲」而獲得的果報(歷史的佛陀則有娶耶輸陀羅為妻,並生子為羅?羅的事實),所以具備「三十二相」的「大乘佛陀」就只能成為男性的專利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