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正覺後2456年/西元2024年

因緣與業

隨佛禪師
2013年4月21日於麻州波士頓東北大學演講

今天要跟大家介紹「佛陀的中心思想,與印度所傳說的『業』,兩者之間的差異」。

近一、兩百年來,許多人認為「業」是 釋迦牟尼佛的思想,實則上, 釋迦牟尼佛教的思想是「因緣」,而不是「業」。那麼因緣跟「業」有什麼不同呢?「業」對許多人來講,是一個很浪漫的宗教理論。譬如一隻鴿子死了以後,可能會變成你的女朋友,你的女朋友死了以後,可能會變成一隻美麗的白兔。這就是「業」讓人覺得浪漫、迷人的地方。

在佛教之前,印度有幾種特別的信仰。有婆羅門教,這是雅利安人的信仰。雅利安人在印度是征服者的角色,征服了印度的土著。他們認為人間的禍福吉凶都是由神來決定的,認為神創造了一切,特別是讓有雅利安血統的人能夠再生。他們的理論是:雅利安人從神那裡得到了靈魂,所以雅利安人死了以後,可以再生;而印度土著則沒有從神那裡得到靈魂,所以死了以後就沒有了。所以這個婆羅門教的信仰,對於被征服的土著來說,是沒什麼宗教利益可說的。這種宗教信仰,印度土著是不能接受的。

為了反對婆羅門教,於是有了另外一種新的信仰、一種宗教思維的形成,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業」這個思想的形成。「業」思想的完成,大概在公元前八世紀到九世紀。這是由印度土著所推動出來的新的宗教思維,不是雅利安人的。他們把神的人格整個抽離掉,否定了神的存在,否定了神的主宰性。提出來的思想是:這個世界、宇宙是永恆的,世界就像大海一樣,如果這個大海是鹹的,那麼每滴海水也是鹹的;如果這個宇宙是永恆的,那麼這個宇宙的任何一部分也具有永恆的特質。所以生命有一個永恆的本性,稱為神我,神我不是靈魂的意思,並沒有靈魂的含義,但是它是從生到死之間的一個屬性,這神我是永恆的、自有的,並不是由神的賜予,它是自然界本來就有的屬性。

印度人為什麼提出這個思想呢?第一、他們反對婆羅門教的信仰。第二、他們要為印度人爭取宗教上自主的地位。由於婆羅門教的教義,死了再生必須要有靈魂,而靈魂必須由神賜予。因此不是雅利安血統的人,沒有靈魂,死了是不能再生的。而神我,不是由神賜予,它是本來就有,是永恆的,也是死了再生的一個根據。因此,神我思想的提出,印度人得到了宗教地位;雖然神我不是靈魂,但卻有像靈魂一樣的功能。

婆羅門教提倡種姓階級的思想;但新的奧義書思想,則認為生命都是平等的。再者,婆羅門教認為人間形形色色的差別是由神來決定的,所以善惡行為意義不大,主要是看神的意思、安排。因此在婆羅門教的信仰裡,向神禱告,向神祭祀,是宗教上主要的重點;但奧義書的思想則完全不一樣,它提出「業」的思想,認為世間種種的不同,不是由神決定,而是由「業」決定。「業」是什麼呢?指的就是我們過去所做的行為,我們曾經做過什麼,就會形成一個決定的力量,決定往後我們得到什麼。因此我們的面貌為什麼會長這樣,遭遇為什麼會這樣……,不是由神來決定,而是由「業」來決定。從宗教思想的比較來說,「業」的思想是比較合乎邏輯一點,因為在「業」的思想裡,善惡作為對於自己的現在和將來有它的意義。因為在「業」的思想裡,重點不是向神禱告,而是自己的善惡行為。

雅利安人的許多行為是腐敗的,可是婆羅門教的信仰不問善惡,賜給雅利安人很好的生命地位,印度人覺得這是不公平的信仰,因此印度人才提出宗教改革的新思想,從「神我」的提出,提出了「生命是平等」的思想;也提出了「業」的思想,由自己的善惡行為來決定將來,而不是由神的意思來決定。「業」的思想的的確確是比「神決定一切」來的更合乎邏輯,也更合乎善惡的要求。

但是「業」的思想有一個很大的問題,是什麼呢?「業」最大的問題就是「過去決定現在」這個宿命思想的矛盾。舉個例子,譬如:有位先生走在路上,給車子撞了,按照「業」的思想,撞他的人,路上這麼多的人都沒撞,偏偏就撞到他,這一定就是「業」的問題。如果按照這個邏輯,撞他的人是沒有罪的,為什麼呢?因為肯定被撞的人過去曾經傷害過他,所以開車的人在這一生才會來撞他;也就是說,我們現在發生任何事情,都是在償還過去所做的行為。

又如:你走在路上,看到有人發生了困難,你提供幫助,但這個不是個善行,這是一件回報的行為,也是「業」的問題。為什麼呢?為什麼你剛好要幫助這個人呢?為什麼這個人這個時候剛好碰到你來幫助他呢?這不是神的意思,這是「業」的決定。所以你幫助他,如果單從現在來看,好像做了一件善舉,但是從過去跟現在來看,只是報答這個人過去曾經對我做過的善行而已。因此,如果只是從現在來看,某人做了壞事,某人做了善事;但若從過去跟現在來看,善行乃是回報,惡行則是報復的行為,就像還錢跟討債,還錢跟討債是公平的事,因此,沒有實際的善惡可言。

再舉個例來講:前幾天波士頓發生了一件很令人遺憾的事,就是兩個年輕人做了傷害很多人的事,如果按照「業」的思想,為什麼這兩個年輕人會做這件事呢?爆炸的時候,那麼多人受傷,為什麼剛好那幾個人的腳被炸斷呢?如果把這件事情說成是上帝的安排,那我們會想,那神會不會太殘忍了一點?如果把這件事情說成是過去的「業」決定的,那這兩個年輕人好像也沒做壞事,他們好像只是來討債而已,那些腿被炸斷的肯定在過去曾傷害這兩個年輕人,這是「業」的思想。我相信諸位一定會覺得這兩種解釋都很不合道理。所以,波士頓發生這樣令人遺憾的事,是神的安排嗎?我相信你不會接受的;那如果說那是過去的「業」所決定的事,我想你也會覺得怪怪的吧!

「所有的現在都是由過去決定,而現在的作為則決定未來」,這就是「業」的思想。「業」的說法好像是在回應善惡的邏輯,但事實上是不講善惡的,因為我們現在做的任何善事,只是還債,還債談不上善事;現在做的任何不當的行為,只是討債,討債也不是壞事。雖然,「業」好像是強調「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事實上是沒有什麼善惡可言的。再者,所有現在發生的事都是已經被決定好了,如果這樣的話,這個世界怎麼開始呢?「業」的思想又說沒有開始,事實上,沒有開始只是逃避問題而已。因為它既然說現在由過去決定,又說沒有開始,這兩種說法是衝突矛盾的。

諸位朋友,以上這兩種說法,跟 釋迦牟尼佛都沒有任何關係。在佛陀正覺之前,印度主要就是充斥著婆羅門教跟「業」的思想、信仰。在 佛陀正覺之前,「業」的思想在印度已經流傳了將近五百年了。

在這裡我要說明一件事情,佛陀的思想不是提供一套信仰或者是哲學上的詭辯,佛陀思想的重點,在於解決我們現在的問題。我在這裡用很簡單的譬喻來解釋: 佛陀的教導跟「業」有什麼不同。「業」的思想是過去決定現在,我們所做的任何行為,就會決定將來發生什麼事,具有強制的決定性;但是 佛陀的思想則否定這種決定性, 佛陀強調:事事物物沒有決定性,只有影響。我們做任何事情,的的確確會產生作用,但這個作用僅止於一種影響而已。

舉例來講,我們今天做了某一種善行,那這個善行,就會對我們的生活以及我們所處的環境造成影響;當我們做了一件善行,形成一種影響以後,它並沒有決定我們以後在明天或者在將來,一定得到一個善的結果。為什麼呢?因為在現實的生活裡,任何的一件事物,它都受到多方面的影響。在佛教的說法裡,任何一件事情的發生,它受到三個因素的影響:第一、由過去影響現在,但是沒有決定;第二、現在發生的事情除了受過去影響以外,還受到我們現在的想法跟作為的影響;第三、受到現在個人以外環境的影響。這三個影響,形成一個互相影響的關係。這就好像三個人抬著一張桌子,是這三個人使力來影響這張桌子的平衡,誰也不能決定這張桌子的穩定性,但是每個人都影響這張桌子的平衡;特別的是,任何一個人會影響其他兩個人,但也受其他兩個人的影響。

再舉個例子:昨天你從超級市場買了一瓶牛奶回來,所以今天早上桌上的牛奶是昨天買的,不能退貨了,因為歷史不能重來。現在你要喝這瓶牛奶,今天這個牛奶是什麼味道呢?這瓶牛奶原本放在冰箱裡,所以這牛奶是受冰箱的影響;你現在喝了以後,不喜歡這個牛奶的味道,你會怎麼做呢?你就再加一些水果在裡頭。現在你再喝這瓶牛奶,是什麼味道呢?是昨天買的牛奶的味道嗎?不是!是現在的水果的味道嗎?也不是!但你不能說:現在的這瓶牛奶沒有昨天牛奶的味道;也不能說,這瓶牛奶是昨天的牛奶的味道。

簡單來講,現在你喝的這瓶牛奶受昨天買的牛奶的影響,因為這個牛奶是昨天買的;但是加了水果,是你現在的想法跟作為;而你加的這些水果,是現在從其它地方拿的。所以現在喝到的牛奶,就是由這三個因素影響而形成:受昨天買的牛奶的影響,受你現在打算怎麼做的影響,受你現在從外面拿到的水果種類的影響。受這三個因素影響而形成的才是現在實際的現實,但這三個因素都沒有決定現在,只有影響現在。我們喝到的牛奶的確是昨天買來的牛奶,但你實際喝到的不等於昨天買來的;我們現在的作為會改變過去在現在的表現,我們不能否定歷史,但是我們可以影響歷史在今天的表現,這是很重要的認識;再者,我們的努力也不能只靠自己,因為在現在,除了我們的努力,外在的環境也很重要。因此,我們希望人生更好,對環境也要關心,佛法講的因緣就是這個意思:沒有決定,但有影響。

諸位朋友,釋迦牟尼佛講的因緣,簡單的說,就是有影響而沒有決定性。他所提出來的思想,不像「業」的思想給人那種確定性;也不像「業」,保證做了什麼事情,就一定可以得到什麼。但人們要的是什麼呢?人們希望一個確定的答案。譬如說,我們做了什麼,如果不能保證一定得到什麼,那我們就會覺得「我們為什麼要做」?在行為跟得到的結果之間,人們要的是一種確定的關係。簡單來講,人們不喜歡不確定的耕耘,人們要的是「耕耘了以後,確定可以得到多少收穫」的一種關係。

但是諸位朋友,不確定性反而給我們無限的機會。其實在現實的人生裡,我們本來就有無限的機會。如同昨天你買了一瓶牛奶,而牛奶的味道卻是你不喜歡的味道,可是它不會固定的讓你喝到這個不喜歡的味道,我們今天的作為──加了什麼,味道就會改變,這個就是我們今天的機會。諸位,不確定的反而給了我們無限的機會。如果確定了,歷史就決定了今天,那麼過去做錯的事,今天懺悔是沒有用的。由於不確定,我們今天的努力會改變歷史在今天的表現,這就是我們的機會。昨天做錯的事情,今天改變了,我們就有機會,所以懺悔不是只有精神上的意義而已,它在今天來說有實際上的幫助。

諸位朋友, 佛陀提出一個新的思想,教導人們,要讓人生更好,不能只靠向神禱告,也不是一天到晚想「這是過去的『業』決定的」。 佛陀要我們運用智慧來讓我們今天更好,要我們運用智慧想想:

「過去發生了什麼事,我現在做了什麼,現在的環境到底怎麼回事,再想想我應該做什麼改變,以及這個環境要怎麼樣的努力」,能這樣,我們今天的人生就會變得更好。佛法的重點是要我們用智慧解決人生的問題,讓我們今天更好,因此佛法不是一個宗教信仰,也不是一套哲學,它的重點不在安慰心理,它的重點在幫助你,讓你今天實際上更好。